官托
 
2000年10月26日发表
 
【人民报讯】检察日报25日文/杨坤: 随着买官、卖官这一行业的“红火”,在官场上诞生了一个崭新的词汇:“官托。”

河南省新乡某县政协副主席冯某,就是“官托”中涌现的代表。自打“民王书记”祝友文任新乡市市长、书记以来,冯某就“投其所好,建起占地数百平方米的鱼塘,辟出宽敞舒适的休息室,请来了高级厨师,专设了贵宾餐厅……”冯家遂成为“祝大人”的休闲度假胜地,冯某拉大旗、作虎皮,和祝大人异常要好,冯某身价陡然上升,那些急于做官、钻头觅缝而不得其门而入者,把冯某当成了大救星,每逢周末,“冯家总是车水马龙、高朋满座,桌上推杯换盏,桌下肮脏交易”,一笔笔款子从冯某流向“祝大人”的腰包,一顶顶官帽也从冯某这个“中介”抛到买官者的头上,“官托”冯某不甘心为他人作嫁,在“祝大人”的关照下,立有汗马功劳的冯某先是当上了实职副县长,而后又当上了县委副书记。

在少数地方,“官托”们享有“业余组织部长”的美誉,“官托”的出现至少有以下好处:首先是买官、卖官双方不需直接见面,从而避免一手交权、一手交钱的尴尬;其次,钱从“官托”手上经过,使买官卖官这一行径有了更大的隐蔽性,同时,双方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买官者能更好地反映自己的要求;第三,有利于维护当权者的“形象”,彼此心照不宣,再加上有“官托”在中间“洗钱”,使卖官爵者愈加理直气壮,打起官腔、作起报告来面不改色心不跳。

官场“掮客”、“经纪人”的出现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影响极为恶劣。

一是狼狈为奸,助纣为虐,为买官卖官大开方便之门,官场“掮客”为显示自己的能量、扬名立万,积极地充当权钱交易的中介,推动买官卖官的周转,由初始阶段的零售向“批发”过渡,使一些地方的买官卖官现象愈演愈烈,甚嚣尘上。

二是毒化了社会风气,导致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官托们卖力游说、吹风之后,使一批不是靠实干而是靠投机取巧的少数人得以平步青云,在干部队伍中产生“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跑的”看法,导致青年干部不是安心做工作,而是四处请托,走后门,拉关系。

三是助长了腐败,容易形成窝案、串案,福建省政和县原县委书记丁仰宁,任职期间,架不住原县委副书记钟昌瑞、陈鸣华两位官托的撺掇,大肆收受贿赂,2年收受贿赂100多万元,成为贫困县的“百万富翁”、名扬全国的“红包书记”,并导致该县“红包”泛滥,此案涉及党员干部200多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10人,科局级干部90多人。

四是领导干部授人以柄,成为被“官托”左右的傀儡。浙江瑞安的“地下组织部长”陈仕松,通过向领导行贿、跟踪盯梢等方式,使一些党政领导干部成为其囊中之物,玩弄于股掌之上,陈仕松不仅成为当地呼风唤雨的“阿太”,也成了左右当地干部任命的“舵手”,能量之大,令人咋舌:帮助买官者当上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公安局政委等职,“陈太”在当地狐假虎威,为所欲为。(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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