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紀周聲稱要揭發大案
 
2000年10月25日發表
 
【人民報訊】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登舉昨天在北京披露說,與遠華集團走私受賄大案有關的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已被檢察機關查辦。據本報獲悉,涉嫌受賄數千萬元﹑包庇多宗特大走私案的李紀周鉅額受賄案,將於近日在北京開庭審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近期已以受賄﹑瀆職、包庇走私等罪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且對李紀周求處死刑。

  據香港《明報》今天報道說,趙登舉昨日在一個記者會上還強調說,今年檢察機關查辦的典型大案有福建廈門遠華公司走私受賄案和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鉅額貪污受賄案。其中,李紀周案件爲中國官方首次正式對外宣佈。不過,趙登舉昨日未透露李紀周犯罪詳情。

  受賄數千萬元

  據消息人士透露,根據中共高層關於在國慶節前審結多種貪污﹑受賄﹑走私等大案的決定,多種腐敗大案的審理近日已全面展開。繼前日在福建省五城市同時開庭審理遠華案之際,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在近日審理李紀周受賄案。

  消息來源透露,北京市中級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自今年六月中旬,從中紀委項目組接手李紀周案後﹑檢察機關經過三個多月的調查﹑取證,當局從獲得的人證和物證顯示,李紀周利用職權,涉嫌收受鉅額賄賂﹑包庇走私﹑給走私汽車發牌﹑私下發放單程證﹑出國護照等罪行,涉及非法交易金額達數十億元人民幣。其中,包括李紀周涉及的遠華走私案部分。

  面臨判處死刑

  據悉,李紀周案於一九九八年九月,總理朱鎔基南下掀起反走私風暴時被揭發,當年十二月中旬,他在北京醫院看病時被中紀委調查組「雙規」。去年初,檢察院正式批准逮捕李紀周,同年四月,當局正式宣佈李紀周被免職,同時開除其中共黨籍。

  今年六月,李紀周鉅額受賄案件正式移交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處理。

  據悉,中紀委和監察部經過十六個月調查和審訊,調查組人員足跡遍及全國近二十個省市,確認李紀周在任職公安部副部長期間,利用負責邊防﹑出入境﹑打走私犯罪等職務之便。包庇走私﹑私批汽車牌照,爲走私犯罪集團大開之門,從中收取各種形式的賄賂達數千萬元。李紀周被捕後,已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消息人士稱,中央已經明確指示,對遠華案和李紀周的鉅額貪污受賄案,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處理,根據有關當局近期對遠華案的處理意見,凡受賄五百萬元以上者一律處決的原則,預料李紀周今次難逃一死。

  香港情婦在逃

  據悉,李紀周還有一名持香港身分證和澳州護照的情婦,在李被「雙規」不久,由香港逃往澳州,目前去向不明。現被囚禁在北京秦城監獄的李紀周在「雙規」期間,一度傳出自殺消息,項目組稱,李紀周思維混亂,還聲稱要「揭發大案」。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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