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原是广州港洋皮革制品公司的副总经理。法院查明,1993年至1999年间,吴某谎称公司资金周转有困难,一次又一次地以港洋公司的名义向众多单位和个人借走280万元,完全揣入自己腰包。1999年6月25日,吴某把港洋公司交由一家对外贸易公司转账的员工工资款40万元港币也据为己有。两天后,他又将手伸向公司向信用社所贷的40万元,将其转入自己私设的账户挥霍一空。(http://renminbao.com)
吴某原是广州港洋皮革制品公司的副总经理。法院查明,1993年至1999年间,吴某谎称公司资金周转有困难,一次又一次地以港洋公司的名义向众多单位和个人借走280万元,完全揣入自己腰包。1999年6月25日,吴某把港洋公司交由一家对外贸易公司转账的员工工资款40万元港币也据为己有。两天后,他又将手伸向公司向信用社所贷的40万元,将其转入自己私设的账户挥霍一空。(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