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太陽報報導,這個「流動賭場」的「規矩」是隻許賭徒輸,不許賭徒贏,贏了就被綁架,逼他「吐出」贏得的錢財。不久前,包頭市公安局接到一個由雲南打來的電話,稱他的朋友被綁架,要求寄去三十萬元人民幣(約二十八點三萬港元)贖人。公安局隨即向銀行各支行發出通知,控制這筆匯款,並組成十六人的偵破小組。當三名主犯出現在控制目標範圍內的時候,便被公安抓獲,並解救出兩名人質,隨即又在另一處擒獲了另外三名疑犯。
這六名疑犯從海南到包頭開地下「流動賭場」,吸引各地賭徒去賭「百家樂」,玩一次賭資最少要一萬元,多則十幾萬。由於他們是出老千,賭徒從來只輸不贏,在短短几天內,便獲利幾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