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前高层董郁玉被以间谍罪判刑 家属提十大质疑
2024年12月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共党媒《光明日报》原评论部副主任董郁玉因被指涉及「间谍活动」,上月底遭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董郁玉的家人星期六(12月7日)提出「十大质疑」,内容包括日本多名资深外交官被认定为间谍代理人的不合理、未发现董郁玉获取利益,以及法院至今不给家属判决书。
据美国之音报导,2022年2月,董郁玉因与一名日本外交官在北京共进午餐时,被警方带走拘留,后来被以「间谍罪」起诉。今年11月29日,董郁玉被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判七年。
判决宣布一周后,董郁玉家属转交给日本东京大学现代中国研究学者阿古智子一份关于此案的「十大质疑」文件。阿古智子在社媒平台X上公开此文件。
董郁玉家属在文件中首先质疑,既然中共国家安全部认定日本驻中国使馆多名资深外交官为间谍组织代理人,为何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放任这些外交官在中国进行间谍活动?」
家属接著指出,中共国安部还认定日本前驻中国大使垂秀夫也是日本间谍组织代理人,「为什么政府还同意他来担任驻华大使、并向习近平主席递交国书?」
家属质问,中共国安部是在何时认定这些资深外交官是间谍组织代理人?如果是此案发生之后才认定,「如何能要求作为普通公民的董郁玉会比国安部更清楚他们是间谍组织的代理人呢?」
家属还提到,中共国安部因日本外交官名片上印有「外务省国际情报统括官组织」、「外务省情报分析官」等字样而将其视为日本间谍组织代理人,认为日文中的「情报」的意思与中文一样。但实际上,日文中的「情报」有「消息、信息」的意思。
家属不满写道:「请问哪个国家的间谍组织代理人会将自己是间谍的身分印在名片上?这符合逻辑吗?」
家属还表示,「中共的法律没有禁止中国公民与外国人交往」,且董郁玉每次出国都经光明日报社领导批准,没有违反中共的法律、也没有违反光明日报社的外事管理规定。
家属强调,检察院、法院认定董郁玉间谍罪成立,但并未发现董郁玉在与日本外交官交往过程中获取任何钱财及其他非物质利益,无从解释犯罪动机和目的。「请检察院、法院给出符合逻辑的解释。」且法院至今未提供家属判决书,质疑「这样做合情合理吗?」
替家属发声的阿古智子上星期与日本东京大学教授远藤干、前外交官及退休大学教授诹访一幸一同要求中共政府无罪释放董郁玉。阿古智子是一位热爱中国的日本学者,但她先前告诉美国之音《纵深视角》,她在中国和香港的朋友陆续被捕或软禁,她也因为担忧自身安全而不敢再去中国。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马修·米勒(Matthew Miller)及美国驻华大使尼古拉斯·伯恩斯(Nicholas Burns)日前分别发表声明声援董郁玉。米勒表示,美国谴责中华人民共和国(PRC)以据称的「间谍罪」将记者董郁玉不公正判刑七年监禁,呼吁中共立即无条件释放他。
日本外务省发言人北村俊博上星期三(12月4日)表示,关于中方判决将多名可能是日本外交官的人士称为「间谍组织代理人」一事,外务省已向中方提出交涉,表示大使馆工作人员等外交活动是正当业务。
董郁玉原籍辽宁抚顺,1987年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硕士,随后进入中共党报《光明日报》担任评论部副主编。董郁玉曾在中外媒体和自由派学术期刊上撰写评论文章,他提倡温和改革,但避免直接批评中共党魁习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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