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能否立功改命靠運道 為什麼說十億不是生死線
伍宇亮
2024年12月1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12月17日,被稱是「內蒙古史上第一巨貪」的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前書記李建平被執行死刑。其被控斂財高達30億元(「人民的」幣,下同)。
2022年9月7日,李建平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死刑。其上訴後被高級法院駁回,後經中共最高法院覆核確認,被內蒙古興安盟中級法院執行了死刑。
同一天,中共重慶市前副市長熊雪被判死緩。其被倒查24年,指控非法斂財1.48億元。2023年11月13日,他被開除中共黨籍時官方通報稱,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拉幫結派,搞虛報造假。
李建平和熊雪,一個小官巨貪,主要是經濟問題,一個是大官大貪,落馬時卻主要被控是政治問題,儘管熊雪還有生的可能,但是對他來說,還是判得「很嚴重,很不公平」。因為之前,貪污比他多的多的都是才判了個十多年甚至幾年,最多無期,像中國電力建設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範集湘網傳的涉案款9,700億,至今快一年了還沒宣判;中國海洋石油前董事長王宜林網傳的涉貪9,000億,也是被查快一年了,卻只是給他開除黨籍的處份。還有如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受賄2.5320億,才判處有期徒刑8年;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預算處原處長劉林祥,挪用公款近4億,才被判有期徒刑10年;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主任高山,貪污10億,卻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原福建省副省長張志南,受賄、濫用職權1.8232億,才判處有期徒刑14年;就是中共央行前副行長範一飛貪污近8,000億,也只是落個二年後無期徒刑的結果……更有不了了之的。像中共海南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海南省農墾總局前局長楊思濤,只是個廳級官,卻受賄3.38億,結果沒有判刑的下文,那副部級熊雪才貪了1.4億多就被死緩了,餘生不是被人做死在牢裡就是把牢底坐穿,心裏能不喊「黨爹對兒孫們不公」嗎?
但是,熊雪可能不知道,人家重罪輕判,因為是咬出了中共想要他咬出的人,就是立了功。不過,「立功」,也並不一定能不死。李建平就是一個很好例子。
對李建平來說,它確實應該要認為黨爹對貪官判刑確實太人為,太不公。像山西省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已被山西省臨汾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判決書中說他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0.4億余元,另外還有1.3億余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但是,3年半之後,突然被改判為死緩,說他有「重大立功」,就是舉報了中共要他舉報的人,出賣了證據。
體制內有個說法,共黨判貪官被判死不死刑,以10億為生死線。但是,很多先例,說明這條生死線也是很人為的。其實只是中共想不想殺的一個藉口。
因為李建平,就是這樣一個死抓住舉報立功的救命稻草,拚命供出他人,卻落了個被速死的下場。可見,中共想讓你活或死,關鍵看上面人怎麼想。
《中國新聞週刊》引述知情人透露曾報導,李建平圈子廣泛,經常在家中陪一些省部級領導打麻將。他可以接受單個行賄人數億元錢財,亦會拿出數億元向上行賄某一高官。他以金錢鋪路,把金融、房管甚至紀委等大量官員拉下水。被抓後,供出不少廳級及以上官員,窩案竄案比較複雜。
被判死刑或死緩時才知道,所謂坦白從寬、舉報減刑,只是上面的人想要你咬出他要你咬出的人。相反,舉報到辦案人員要保的官員,那反而可能被速死。
經常爆料中共官場政治內幕的內蒙古法制辦法律顧問室前副主任杜文透露,如果貿然供出靠山,那無疑是祖墳裡放火,肛門拔火罐那樣的作死。因為一般的大人物,都會在紀委專業組中佈置自己的眼線,防止事態蔓延。而紀委對審查對象交代的問題,會持一個非常謹慎的態度,他們絕大多數都會提醒被調查的官員,現在是查你啊,你就交代你的問題就好。
他舉例說,內蒙自治區政府的副秘書長,610辦公室主任,曾任錫林郭勒盟的副書記、紀委書記的白志明,他曾經就是被紀委審訊的時候,供出了給上司巴特爾送70萬塊錢的禮,結果他突然遭到紀委的暴擊,把他打到顱內出血,昏迷了,送到醫院去做開顱手術。當時醫生說這個人植物人了,沒有希望了,於是送到ICU裡面搶救了二十天,居然活過來了,但是說不了話,走不了路,差不多四年都走路困難。之後被七拉八扯的羅列了一堆罪名,判無期徒刑,現在已經服刑15年了,人75歲了,按理說判個無期做15年該放了,結果他現在還無期徒刑,沒有任何減刑,監獄就不給他報減刑,不給他改有無期,找各種理由不給他報。
監獄局醫院的保外就醫委員會給他集體簽了個字,說這個老頭子身體太差了,建議保外就醫。結果簽字的那些大夫在掃黑除惡中都被抓起來了,都變成白志明的獄友了。類似事情非常多,不勝枚舉,目的很清楚,就是永遠都別想出來,必須死在監獄裡面,這叫滅口。所以,貪官有一句話說,打死也不能說,因為說了就打死。
可憐的李建平,自己不知道是否舉報了不該舉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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