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银行副行长「小贿重判」,透背后不可告人的原因
力强
2024年11月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国开行两位副行长日前被重判的消息引起人们关注。昨天(11月5日),国开行前副行长周清玉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判刑15年,另一名副行长王用生在半个月前被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判刑12年。他俩还都是该行的党委成员。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他们受贿金额不大,前一个被指控受贿6843多万元(人民币,下同),后者被指控受贿2351多万元,但判刑相对来说很重了。
6843万和2351万,在贪官队伍中「清廉」得让大老虎们「贻笑大方」了,相比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范集湘的9,700亿赃款和中国央行前副行长范一飞的8,000亿赃款等,都不够塞牙缝的。但是,很多上亿的巨贪也就判了个十多年甚至几年,如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受贿2.5320亿,才判处有期徒刑8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预算处原处长刘林祥,挪用公款近4亿,才被判有期徒刑10年;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主任高山,贪污10亿,却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原福建省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1.8232亿,才判处有期徒刑14年,内蒙古原副主席白向群,受贿、贪污1.32亿才判处有期徒刑16年;吉林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崔振吉贪污、受贿1.3亿,才判20年……
更有不了了之的。像中共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海南省农垦总局前局长杨思涛,只是个厅级官,却受贿3.38亿,结果没有判刑的下文;还有中共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副局长魏传忠,受贿1.2323万,也是如此;榆林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志强涉案超1亿元,也是不了了之。
那周清玉和王用生,比起他们来,赃款只能算个「零头」,但却判得比他们重,心里能不喊「党爹对儿孙们不公」吗?
据公开简历,周曾长期任职于金融系统。2011年,进入国开行任纪委书记,2016年到2022年7月,任国开行副行长。也就是说,周还是个利用法律专抓专诉其他官员的知法官员。
现在中共的地方法院指控周清玉,十年来「权钱交易」,既使离职后也利用原职权的余热,串通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进行权钱交易。这里,格外应引人注意的是通告中说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周清玉案还牵扯其他官员,要不是周咬出了同案犯,要不是窝案串案中被其他人咬出。
那这其他官员会是谁的呢?近年来,国开行多位高管落马。比如,今年3月13日,国开行前副行长李吉平退休8年后被官宣落马;1月12日,国开行吉林省分行前行长张弛被官宣落马。2023年7月,前副行长王用生被查;2021年9月,时任副行长何兴祥被查;2019年7月,前董事长胡怀邦被查;2016年6月,前监事长姚中民被查。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中共国务院领导的国有开发性金融机构。算起来,也是人脉广博深厚的重要金融机构。那么,以上人员也许都是周的串案窝案,出事后互咬的的「其他工作人员」,咬到金融系统内部为止,不能牵扯国务院其他官员。于是,给你重判,让你在监狱里「保护」起来,省得你乱咬乱说。
这里值得一说的是,比周早判半个月的另一个副行长王用生。他被法院指控,2010年至2019年,利用权钱交易,鉴于王用生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对其从轻处罚。王也是个老金融,2011年起就担任国开行副行长了。这里注意中共官方称他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因此,很有可能暗示王出卖了其他人,而这其他人中,周很有可能是其中主要一个。因为周是紧跟王被判的副行长。但是说判了12还是轻的,实在是不公啊。
那为什么,他俩会小贿重判呢?这里就很有可能除了让他们消音以保护其他官员和缺少过硬靠山外,还有一个就是习中共想整肃金融系统,因为,自从十年前,其他派系的人发动金融政变,差点搞得股市崩盘危极政权,之后习中共就开始抢财权,夺钱袋子,包括抓了江曾白手套肖建华等人,抓了王岐山的旧部范一飞等人,但是,现在财权还没完全掌控,钱袋子还没完全夺到手,因此,需要杀鸡儆猴,要给那些还搅乱金融市场的老虎们颜色看看,「无产阶级代表」贪了上千万了,不要不知足。
当然,中共贪污占财的名头多了去了。比如医疗法保健费、公务接待费、考察费、招商引资设备采购费等等。因此,别人贪污是合法的,出了事都可「酌情」,对金融虎像「冬天般毫不留情」,能让周王二行长心服口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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