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塌樓事故釀54死 至今無人被審判
顏丹
2024年1月1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首發)2024年1月,中共在其喉舌央視上推出了一部“年度反腐大片”。在其介紹的12個“損害黨的形象”、“關係黨的生死存亡”的事件中,2022年發生的“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被再次曝光。這棟倒塌的房屋位於湖南長沙市望城區,2022年4月29日12點24分,“忽然下坐式垮塌”;8層樓“變成一片廢墟,僅僅4秒鐘”。
然而,直到一年後,中共國務院成立的調查組才在報告中認定,該事故已“造成54人死亡”,且原因就是“房主違法違規建設、加層擴建和用於出租經營”、“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違法建築整治、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不負責”、“甚至推卸責任、放任不管”。
在這種認定下,幾名主要的肇事者“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58名涉事官員有的被“嚴重警告”、“免去現職”,有的被“撤銷黨內職務”,有的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然而,他們所受的處罰似乎僅限於此。面對54條人命被他們直接或間接葬送,中共好像並沒有打算要將其送上法庭、交由法院來公開審理、宣判。既然連司法程式的“過場”都不願走,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公道就更無從談起了。
2022年5月18日,牆內有媒體提出了這樣的疑問:長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房東會被判死刑嗎?會涉嫌哪些罪名指控呢?人們發現,5月1日那天,長沙市公安局已發出了警情通報,認定吳某勇(房主,望城區人)等4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此外,媒體還問道,出具虛假房屋安全鑒定報告的湖南湘大檢測工程有限公司等5人“為什麼肯為其開綠燈呢?他們之間是不是有著一些合謀或者行賄的事實?”
有關這家機構,央視的“反腐大片”也明確指出,它原本就“不具備鑒定能力,之所以獲取了專業資質,也是因為湖南省市場監管局把關的公職人員收受了該公司的紅包禮金”。它給後來倒塌的房屋做鑒定,是“長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原副大隊長劉萬全推薦”的,而他也“收受了該公司的好處”。
也就是說,事故發生後不久,媒體已經順理成章地認為,房東吳某勇可能會被判17年以及支付超過6000萬的民事賠償和罰金。只是,包括媒體在內的所有人至今都未等來法院開庭的那一天。
儘管那位“殺千刀”的房東在事發後很快被刑事拘留,但中共國務院認定他及其在房屋倒塌事故中死去的父親的責任,卻是在漫長的一年之後。此外,行賄的公司也是在事發後就立刻被刑事拘留,但受賄者卻遲遲拖到一年後,才被認定“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後“被移送司法機關”。至於最終處理的結果如何,就沒有任何官方通報了。
中共官場向來是“大官大貪、小官小貪”,在長沙這起事故中又怎會只有一次行賄受賄呢?比如與劉萬全同時論處的冷經科,他是長沙市望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一個中隊長,其手下“先後有6次巡查”都“發現了吳家在違法施工,但大多只是口頭警告”。明知吳氏父子“繼續偷偷施工”,“冷經科卻沒有當回事兒”。
長久以來,城管一直是中共麾下暴力拆遷、處罰小販的“急先鋒”。但奇怪的是,此次面對有人“違法施工”這種罰款機會,城管隊長卻不當回事兒了?若非早已被收買,那些沒機會、創造機會也要斂財的城管們會輕易放過擺在眼前的機會嗎?
不過,相比劉萬全,冷經科受賄之事卻並未被公開。其實這與中共的處事風格完全吻合:對老百姓搞選擇性執法,對黨徒們搞選擇性處罰。要知道,中共保党至上,長沙這起事故早已惹得民怨眾怒,因此拿一個劉萬全來當靶子,也就足以了。
從中共不得不承認被追責、問責的公職人員多達62名就可見一斑。在官官相護、無官不貪的體制內,又怎會只有這麼一個涉嫌貪腐的小嘍囉呢?就連那個“反腐大片”都無比震驚地表示,長沙的“奪命建築”竟在政府歷次的違建清查中都成了“漏網之魚”。除上面說到的城管巡查之外,在其它5次“專項行動”中也都輕鬆地躲了過去。
2016年,中共住建部搞“專項治理”,望城區的違建房屋就因該區撤縣時間不長這種無厘頭原因而“沒有納入整治範圍”。2018年,湖南省政府要查“縣城違建”,省住建廳和長沙市政府“又把望城當作區,再次排除在整治範圍之外”。這種千方百計不讓望城區被“整治”的操作,說白了就是地方政府乃至中央部委都在有意包庇的結果。
在中共看來,住建、城管、規劃等部門都該對違建負有監管之責,但在查處違建的過程中,這些部門不但沒“形成合力”,出了問題還“反而相互推諉”。這也就意味著,沒有一個監管部門能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堂堂正正,甚至或多或少都有受賄的把柄捏在對方手裡。
從過往的事件來看,政府沒有收到保護費的,即使不是違建,也會說拆就拆;但只要有油水可撈,那麼明知“大量違法建築存在安全隱患”,官員們也會“選擇性失明”。
而湖南這麼多官員敢如此有恃無恐,自然還在於其“朝中有人”。2020年7月,中共住建部再次在全國範圍內搞“兩違清查”。但“湖南省住建廳卻到9月才轉發該通知,長沙市次年1月才印發方案,望城區……直到2021年6月25日才印發通知”。官員們不但沒把中央的政令當回事,上報資料時還公然造假。
比如“6月29日先上報的是排查了217棟,僅6天后改成8.1668萬棟,過了一個月又改成1.8238萬棟”,關鍵是假的如此離譜的資料,竟然還逃過了當年的審查。審查者是因為明知造假,才幫其隱瞞;還是發現造假後,卻視而不見?但無論哪一種都足以表明,若非其後臺夠硬,對領導的庇護信心十足,湖南的地方官是決不敢將這種“坑爹”的資料交上去的。
應付完中央的檢查,後來以司法名義被懲處的湘大公司又給包括吳家在內的“轄區20多棟房屋做了鑒定”,但去的兩個鑒定人員都“沒帶任何專業設備”,只是“一人收錢,一人肉眼觀測”,最終“出具的報告全都是合格”。
2021年,湖南省政府再次“開展隱患大排查”,但長沙市和望城區的領導卻把任務都推給了街道,街道又繼續推給社區。最後,社區雇了兩個非專業人士走過場,然後上報的是“轄區內房屋安全隱患為零”。
明知隱患無處不在,卻不想管、不想查。這也並不奇怪,因為偷工減料這種招術早就在鐵、公、基等國家工程中被用濫了。幾十年來,大陸各行各業都在向權力看齊,房主、開發商們敢把危樓蓋起來,也都是在上行下效而已。
作為中共麾下的官員,要想從假冒偽劣中漁利,就得為奸商撐起能躲過法律制裁的“保護傘”。在一党獨裁的中共國,最大的“保護傘”不就是中南海及其親信嗎?中共各級官僚向來都是對上負責,只要有大官撐腰,又有什麼作奸犯科的事是不敢幹的呢?
得到了官職、權位,剩下的就是不停地撈錢了。至於說,哪個P民會死,有多少韭菜會成為犧牲品,一心想著以權謀私的官員們是決不會放在心上的。湖南那些官僚們正因為相信中共的冷血、崇尚無人性的黨性,才會在福建泉州和山西襄汾接連發生了兩起傷亡慘重的自建房坍塌事故後,仍繼續罔顧人命、對該省的違建睜隻眼、閉隻眼。即使離長沙只有幾百公里的郴州也發生了導致5人死亡的民房垮塌事故,長沙的地方官也依然對該市各轄區的危樓視而不見。
無論是福建、山西、湖南的省級高官,還是泉州、襄汾、郴州、長沙的市級小吏,他們似乎都有無懼危樓會致人死亡的“底氣”。拿長沙“4·29”事故來說,“事發後第一時間,政府想的不是怎麼營救”;而是先動用武警,讓他們“迅速進入現場,把周邊的人、網路、媒體控制住”。在過去的兩年中,遇難者家屬似乎從未被允許露面發聲、被外界關注。可見,在中共眼中,被危樓壓死的生命不過就是“54”這個冰冷的數字而已。
當沸騰的輿論平息下來,官方就開始自說自話、自編自導了。首先,把主要的肇事者關到或送到一般人看不到的地方,然後再趁機收拾一下那些黨心渙散、“與中央離心離德”的湖南地方官員。然而,這一切只是象徵性的處罰。“党媽”打孩子目地只在於,不讓外人插手,不讓司法來約束權力。等官員日後聽話了,還是會給其升官發財的機會。昨天被罰的貪官,明天又會在新的官位上繼續中飽私囊。
說到底,中共就是一個不折手段的利益集團,它最擅長的就是將非法所得合法化。只要進了這個體制,就會不由自主地成為貪腐受賄的一員。官員不向給其牟利機會的主子表忠,就會從此失去撈錢的機會。然而,對中共來說,這種“陽謀”是決不能讓老百姓看明白的,一旦被人發現,就真的“關係黨的生死存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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