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优待感耻辱 大法官托马斯批平权招生政策(图)
 
2023年7月1日发表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推特截图/@JavonAPrice)

【人民报消息】周四(6月29日),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托马斯对平权行动发表了批评意见,他因为平权行动才进入耶鲁大学,但认为所受的优惠待遇让他感到耻辱。

周四,最高法院在针对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两起诉讼中,裁定平权行动招生政策违宪。

据大纪元报道,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撰写了多数意见,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和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也加入其中。

罗伯茨撰写的多数意见表示,学院和大学不能再将种族因素作为录取的具体依据,并称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项目违反了平等保护条款,因为它们未能提供“可衡量的”目标来证明种族的使用是合理的。

1991年成为第二位进入美国最高法院的黑人大法官托马斯发表了一份冗长的同意书,对此类招生计划提出批评,并驳斥了自由派法官科坦吉‧布朗‧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提出的论点。杰克逊是第一位进入最高法院的黑人女性,她对此案提出了自己的激烈异议。

托马斯长期以来一直批评此类政策,他将这些政策描述为“无舵的、基于种族的偏好,旨在确保进入班级的特定种族混合”。

托马斯写道,“即使在我长大的种族隔离的南方,个体也不是肤色的总和。”

他补充说:“虽然我痛苦地意识到我的种族和所有受到歧视的人所遭受的社会和经济破坏,但我始终希望这个国家能够遵守《独立宣言》中明确阐述的原则以及美国宪法:人人生而平等,都是平等的公民,并且在法律面前必须受到平等对待。”

批评杰克逊法官的异议

在长达58页的同意意见中,托马斯用了7页来批评杰克逊的异议,他反驳了杰克逊支持具有种族意识的招生的论点。

75岁的托马斯写道,“在她看来,我们都无情地陷入了一个根本上的种族主义社会,奴隶制的原罪和对美国黑人的历史压迫仍然决定着我们今天的生活。她建议,万能药就是毫无疑问地接受精英专家并在必要时通过种族手段重新分配社会财富,以‘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所有这些都是根据种族指标来判断的。我强烈不同意。”

“杰克逊法官利用她对种族之间统计关系的广泛观察以及对健康、财富和福祉的选择衡量标准,将所有黑人标记为受害者。她这样做的愿望对我来说是难以理解的。”托马斯写道。

“我不能否认美国黑人的伟大成就,包括那些尽管机会渺茫但仍取得成功的人。”

“杰克逊大法官关于选定种族群体之间健康、财富和福祉水平之间相关性的统计数据也不能证明任何事情。当然,这些统计数据都无法在种族(而不是社会经济地位或任何其它因素)和个人结果之间建立直接的偶然联系。”

“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托马斯继续说道,他认为学校可能会考虑学生的经济状况或医疗困难。

托马斯认为,个人的定义是根据他们如何克服障碍和挑战来定义的,种族不能归咎为缺点。托马斯警告说,杰克逊关于让“专家”处理平权行动政策的建议最终可能导致“彻底的财富转移、配额制度和种族偏好”。

“虽然杰克逊大法官似乎认为她的基于种族的理论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使每个人受益,但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每次政府使用种族标准‘将种族融合在一起’时,就会有人被排除在外,而被排除的人也会仅仅因为他或她的种族而受到伤害。”

他补充道,“重要的不是他们面临的障碍,而是他们选择如何面对这些障碍。他们的种族不应为他们生活中发生的一切(无论好坏)负责。相反,基于个人肤色而完全排除个人选择的短视世界观无异于种族决定论。”

“没有理由继续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内战结束后,第十四修正案的制定开辟了一条出路:制定一部‘色盲’宪法,要求政府最终抛开公民的肤色,关注他们的个人成就。”

托马斯还指责杰克逊无视其它群体的压迫,包括亚裔美国人和“面临历史障碍的白人社区”。

“十五美分”的法律学位

图为2017年6月1日,托马斯在位于华盛顿特区的美国最高法院与其他大法官合影。(Saul Loeb/AFP via Getty Images)
托马斯出生在美国乔治亚州,从小被外祖父母抚养长大。托马斯儿时和成长的年代,还是美国的种族隔离时期。

受外祖父的影响,托马斯成为虔诚的天主教徒并进入神学院学习。他原本想成为一名神父,但是后来进入法学院,最后从著名的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

大学期间,托马斯积极参与了自由派的黑人权利运动,目睹了1970年哈佛广场的骚乱。在接触马克思主义和暴力抗议后,他对左翼运动的幻想破灭,从而转向保守主义。

到华盛顿DC工作后,托马斯获得里根总统的赏识和多次提拨,1990年被老布什总统任命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后被提名任最高法院大法官。

在最高法院,托马斯是最保守的大法官之一,长期以来以厌恶平权行动政策而闻名。他一直公开承认自己是因为平权行动才进入耶鲁大学的,但他表示,优惠待遇的耻辱使他在大学毕业后很难找到工作。

托马斯在他的回忆录《我祖父的儿子》中说,他感到被耶鲁大学家长式作风的白人“欺骗”了,他们招募了黑人学生。

“从耶鲁大学毕业后,我遇到了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一位黑人校友,他告诉我,他在申请中特意没有提及自己的种族。我衷心希望自己也能这么做。”他写道。

托马斯写道:“我惨痛地认识到,耶鲁大学的法律学位对白人毕业生来说意味着一件事,对黑人毕业生来说意味着另一件事,无论有多少人否认这一点。”

“作为我幻灭的象征,我从一包雪茄上撕下一张十五美分的价格标签,并将其贴在我的法律学位的框上,以提醒自己去耶鲁大学所犯的错误。”

他在2003年的“格鲁特诉博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中表示异议,该案允许在大学招生中有限地使用种族因素。

“我相信黑人可以在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取得成就,而无需大学管理人员的干预。”他在异议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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