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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開挖掘機拍擊警察致死 詳情未公開(圖)
【人民報消息】日前,一則「男子用挖掘機擊拍死警察被判死刑」的消息引發網民高度關注,但是官方未公開案件詳情始末。 大陸多家媒體報導,12月28日,河南平頂山市中級法院對李國勝故意殺人、尋釁滋事、襲警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李國勝數罪併罰被判死刑。 法院方面稱,11月18日中午,李國勝酒後要求本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趙某爲其清結餐費抵村委會欠款而發生口角,及後在下午5時許駕駛挖掘機到趙某家再次發生口角,將大門、院牆、廁所、窗戶、空調、電動單車和停放在門口的小型汽車搗毀、砸爛,並挖斷市政燃氣管道。 汝州市公安局臨汝鎮派出所副所長葉光輝趕到現場,李國勝操作挖掘機用剷鬥將葉光輝及輔警尚士琳撞倒,再用剷鬥拍擊已倒地的葉光輝。之後,李國勝駕駛挖掘機回家,並拿出兩把砍刀後再次折返,將趙某家院內一層的廚房扒毀。當晚10時許,李國勝被拘捕。 而經法醫鑑定,葉光輝因較大鈍性暴力作用致全身多處骨折、多臟器損傷所引起的機械性窒息合併外傷性休克死亡。 李國勝數罪併罰被判死刑,李國勝當庭表示上訴。 對於上述判決,網民提出質疑:爲什麼官方不公佈案件始末詳情,比如李國勝所在村的村名、「清結餐費抵村委會欠款」具體是什麼內容?爲什麼村委會欠李國勝錢?李國勝與村委會主任趙某兩次發生口角的過程中,雙方說了什麼?李國勝的職業是什麼?葉光輝等人到場後,對李國勝說了什麼?他們是如何處置的?李國勝爲什麼當庭表示上訴等等。 網民進一步質疑,爲什麼不見大陸媒體對這起「慘烈的」案件進行客觀、公正的報導。 11月29日,大河報-豫視頻曾報導葉光輝「不幸犧牲」的消息,報導對葉光輝充滿溢美之詞。 報導籠統地提到,趙某是當事人之一,事發當天李國勝駕駛挖掘機拆他家的房子。對於事發的原因,趙某想不明白,等待有關部門的調查。 不少網民認爲,李國勝是受了村委會主任的委屈憤而殺人,微博上不少網民跟帖表達對該案的看法: 「追究村委會的責任 吃飯給錢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欠錢的村主任趙某呢?」 「李國勝當判死刑,但我也想知道對村委會主任趙某是怎麼處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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