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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魂报案异事(图)
【人民报消息】汉朝时,九江郡人交州刺史何敞巡视辖区时,有一次到了苍梧郡高要县,傍晚住宿在鹊奔亭,亲历了一件鬼魂报案异事。 那天,还没到半夜的时候出现一个女鬼,自我介绍说:「民女姓苏名娥,字始珠,本来是广信县修理乡人,早年父母双亡,没有哥哥弟弟,丈夫也早死了,留下五颜六色的丝绸一百二十匹,还有一个女仆,名唤致富。民女孤苦困窘,疲惫衰弱,不能自力更生,想到邻近的县去卖丝绸,换些生活费。先到同县人王伯那里租来一辆牛车,值钱一万二千。」 「民女让致富赶着车,载着我和丝绸,在去年四月十日到了这鹊奔亭外。当时天色已经晚了,路上不见行人,民女不敢再朝前走,因此停车住宿。」 「这时致富突然患腹痛,民女到亭长家讨取水火。亭长龚寿握着短刀,拿着长戟,跟着来到车旁,问民女:『妳从哪里来?车上装的是什么?妳的丈夫在哪里?妳为什么自己一个人上路?』」 「民女答:『怎能劳驾您问这么多呢?』龚寿就把民女抓了过来,要奸污民女,民女不顺从他,他就用刀刺死民女。他又杀了致富,在楼下挖个坑,把民女和女仆一块儿埋了,拿走财物。临走前杀牛烧车,把车杠和牛骨扔到亭东空井里。」 「我死得十分凄惨,心里痛切,投诉无门,只好亲自来向您投诉,刺史贤明,祈愿您主持正义。」 何敞说:「现在要掘出妳的尸骨,将以什么为证?」 那女鬼说:「我上下身都穿着白衣,脚上穿者青丝鞋,还没有烂。」挖出来一看,果然不错。 何敞于是派差役捉拿龚寿。经过拷问,龚寿一一承认罪过。于是,刺史又逮捕了龚寿的父母兄弟,都关到狱里。 何敞表奏说:「龚寿杀人,根据正常的法律不至于灭族,然而龚寿做了罪大恶极的事,家里人却隐瞒了一年,王法自然不能让他们免受惩罚。而且,让鬼魂来申诉的事『千载无一』,千年也碰不上一次,所以我请求把他们都杀了,用来显扬神灵,用来共助鬼魂对恶人的惩罚。」朝廷下诏,同意何敞这样做。 (参考数据:颜之推《寃魂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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