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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貪財 反得意外財(圖)
【人民報消息】明朝嘉靖四十年辛酉年發生大災荒,蘇州府嘉定縣有一米店,老闆的小兒子年僅四歲,將一錠銀子拿來玩耍,溺愛兒子的老闆任他去玩。兒子將銀子埋入米中,嬉戲玩耍了很久,後來玩累了,忘記銀子還埋在米中就入屋了。 兒子入了屋,剛好有客人甲來買米,老闆用斗量米給客人,不知道米堆中有銀子。甲買了米歸了家,將米從袋中倒出來,見到裏面有一錠銀子,十分歡喜。 甲妻見到後說:「此銀子一定是米鋪老闆誤放在米里面的,今你得到了,恐怕會害了無辜的人,何不趕快將銀子還回去?老闆一定會酬謝你,彼此都有利。」 甲起初不聽,經過妻子再三勸告,他終於將銀子還回去。米店老闆本以爲丟失的銀子是奴婢拿走的,就鞭笞了奴婢,全家正處在擔憂中。客人來返回銀子,老闆感到羞愧又感激,於是拿出一兩銀子酬謝他。 甲在回家的路上,遇到賣小豬的人,就用三錢銀子買了一隻小豬回家。甲妻問得詳情後說:「將小豬放到屋後面的草地養吧。」幾天後,小豬在草地中扒地,扒出一瓦器。甲夫妻發現裏面裝滿了白花花的白金,竟然有幾百兩之多。 人們都說這是他們歸還銀子的福報。明代《涇林續記》的作者周元暐在朋友張歉齋那裏親身見聞了這個故事。 (參考數據:明代 周元暐《涇林續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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