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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監獄回憶錄(四) 小號裡的生死考驗(圖)




王晶在寄信回家的郵票背面寫上求助的話。

【人民報消息】2016年4月,前「六四天網」公民記者王晶被吉林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同年8月14日被移送吉林女子監獄關押在十監區(監獄醫院)。

這時王晶的健康已經相當不好,又得不到適當的治療和重視,她的病情已經符合刑事訴訟法中的保外就醫條例規定。於是,她讓母親幫她籌款,她要爭取保外就醫。王晶母親到處借錢向監獄前後存了6萬多元(人民幣,下同),但是,接下來她發現的事情令她感到震驚。以下為王晶親述:

申請保外就醫 意外發現集體貪腐

本以為有這些錢就能辦成保外就醫,沒想到全部的錢都被吉林省醫院的過度醫療和監獄的不合理收費而揮霍掉了。

當我發現監獄在利用保外就醫和外診看病這一途徑而大發橫財,貪污、詐騙國家和犯人的公私財物等,並且涉嫌草菅服刑人員的性命及謀財害命時,我驚呆了,這太可怕了!

我想盡一切辦法求救,寫舉報信、請出監的難友帶話、在家書中寫暗語。後來寫了暗語的家書被孟令超管教發現,停了我半年的寄信權。

我用拒絕點名和絕食的方式要求見監獄長,卻招來隊長孟凡波的打擊報復。有一晚在點名時,她故意找茬,打罵我之後,以「頂撞政府,不服從管理」的罪名指使監區防暴隊的打手們將我擡去小號關押了37天。

其實,孟凡波是在公報私仇,因為她就是參與詐騙我的醫藥費的成員之一。

我這裏還留有幾張剛入監時的存錢小票,由於監獄用的墨盒不好,小票上打印的字時間久了就會揮發掉。後來我媽給我存的5萬元醫藥費和監獄的扣款小票都被隊長搶去銷毀了。

在監獄小號經歷生死的考驗

在監獄小號裡是超乎尋常的非人待遇,讓我又一次經歷生死的考驗。

剛一進小號,我就被強行擡進一間有個鐵床架子的屋子。小號裡放的都是用來執行酷刑的械具,有老虎凳、死人床、壁栓、廣播器,還有一些是不放在明面的,比如:辣椒水、警棍、手銬等。

我剛一進小號的房間就進來五、六個管教(包括監獄防暴隊的獄警),強行要把我綁在死人床上。我拚命地掙扎,她們要綁我的手,我就翻過身把手死死地藏在胸前,其中一個女警用警棍捅我的下身。

掙扎到筋疲力竭時,我哭出聲來說:「你們這些土匪、流氓、強盜,就這樣殘害忠良,你們憑什麼這樣對我?你們還是人民警察嗎?我做錯了什麼?」

這時她們稍停了下來,我翻過身來,以為她們會因此良心發現不再綁我,沒想到又開始新一輪的掙扎。直到我一點兒力氣也沒有了,這時她們五六個人把我綁好,大功告成似地走了。

追究醫藥費被詐騙 監獄長避不見面

進小號第二天,我用頭撞鐵床的方式試圖自殺過,可老天爺就是不收我。腦袋上起來一個好大的包,整個額頭都腫起來。結果監獄長來了,她看見我頭這樣腫,叫來管教給我拍照說:「你這是自傷自殘,後果自負。」我說:「我這是寧死不屈,刑法規定如果是冤假錯案受害人在服刑期間自殺身亡,檢察院必須立案偵查。」

我搖晃著腦袋不讓她拍好,她就讓包夾的兩個犯人來按住我的頭,把我的頸椎給傷了,落下了頸椎病。拍完照,我和監獄長談我醫藥費被詐騙的事,沒想到她卻說我的狀態不好,等我什麼時候冷靜了再說,轉身就離開了,以後再也沒來過。

我知道她是在故意回避這件事情,因為我的醫藥救命錢在警察眼皮底下被騙光了,監獄是脫不了關係的。

小號裡的酷刑

我在小號裡被綁在死人床上,吃飯要人喂,拉屎撒尿要人接,當然這些都是包夾犯人的工作,她們要掙分減刑就得絕對服從管理,包括違法的。

如碰到心眼兒很不好的包夾犯人,會故意讓你尿在鋪上,也不給你擦乾淨,讓你自己用身上的棉褲擦。

小號裡吃飯是用手抓。剛進去每頓只給幾口米糊,讓你吃不飽,這是餓刑。一天只有一瓶200毫升左右的水,這叫渴刑。晚上睡覺每隔一個小時起來點名,這是困刑。如果不起來點名就拿走你的被褥讓你冷著,這叫凍刑。

躺死人床的,一動不許動;坐在地上小方格裡的,也是一個姿勢不變,讓你渾身酸痛、麻木、血液凝固,甚至到中槍了也不會有感覺的地步。

在小號的折磨是沒完沒了的,直到你屈服為止。如果中途你不聽話,管教就會在廣播裡喊,恐嚇你;再不聽就會拿著電棍進來,毆打、噴辣椒水、大掛在牆上,還會放噪音給你聽。這些酷刑都是用在迫害政治犯身上。

剛進小號頭幾天,我絕食了四天五夜,而且不停地說話,有時還唱歌。那時正是3月,小號裡特別冷,而我卻熱得跟燒了腸子似的,嘴唇也幹巴得結了很厚的一層皮,從此我便患上了高血壓和口渴病。(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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