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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拆迁安置 浙江70村民状告政府(图)
【人民报消息】浙江省义乌市政府为发展航空小镇进行拆迁,却未按原拆迁安置协议对村民进行安置,从而被70户村民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后,义乌当局依然不履行合约,村民只好再上诉中院。 2016年,义乌市政府规划在前洪村发展航空小镇,于下半年由市政府北苑街道办事处和村民们签署《义乌机场飞行区改造工程房屋拆迁协议书》,征收村民农地和拆迁其房屋,并承诺给村民北苑街道「和聚沁园」高层公寓和集聚配套产业用房安置。 然而,在产业用房即将交付之际,北苑街道办事处告知村民,协议约定的产业用房无法交付,要改以2017年的新政策进行货币安置或者其它方式安置。 2019年,北苑街道办和村民们曾调解过一次,但没有更改任何方案,只是把原来的公告重复宣读一遍。北苑街道还邀开一次维稳大会,威胁要将村民代表抓走,因此村民愤而提告。 前洪村村民表示,农地、房子都被征收,赖以维生的耕地没了,等于断了经济收入。当初村民同意签属协议是因为当局说有产业用房安置,如今当局要以每个人大约11万元(人民币,下同)进行补偿,村民们不能接受。因为产业用房现在一平米租金大约30元,是村民生活的基本保障。 2019年8月23日,该案件在义乌市法院开庭审理,因为官方无法提供任何证据,法官只好宣布休庭。后法官判决义乌市政府要对村民做出补偿,但义乌当局提出的变更方案都不符合村民的需求,村民们坚持当局应履行原来的协议方案。 2020年4月17日,原定在金华市中级法院进行公开庭审,由于受疫情影响,改为网上视讯庭审。 该案律师周涛表示,由于产业用房是村民基本生活的根本保障,产业用房不能按照协议约定交付,将会给70户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周涛指出,做出何种补偿都不合适,因为原来的协议是有效的协议。 周涛说,这地块本身就是产业用房用地,而且是经过浙江省政府批准的,原来是农业用地,已征收变更为国有土地,而且进行地上物、青苗等清理,已达到建设用条件。这案件争议的焦点就在于限高112.9米,我们产业用房87米的高度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建? 周涛还说,这地块周边有一个大的物流集散中心,是空中和地面的物流园,估计义乌当局可能另有用地计划。 周涛表示,现在政府的做法就是不作为,更重要的是现在义乌这种产业用房都不太有了。新的拆迁项目给老百姓的说法是有产业房,但都是换算为货币补偿,不再给产业用房,因为当地土地资源挺缺的。 周涛认为,这地块已经规划好就不应该闲置,既然不能建设,那就还给村民继续耕种,充分利用这块地。 有村民表示,义乌商业是以批发为主的,所以在住家附近搞商铺是不行的。因此,如果北苑街道不履行协议,村民将继续上诉,争取他们的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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