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30天 李天天取保候審獲釋(圖)
 
2017年4月21日發表
 



李天天是一位執着追求正義因而經歷坎坷的女性公益律師。

【人民報消息】上海律師李天天被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30天后,4月19日獲得取保候審。據隋牧青律師表示,她今次被扣,與她發表批評公權力和709案等言論有關。

在拘留期間,李天天的身體出現了一些狀況,她說拘留所環境就是那樣,現在回到家,可以慢慢調整回來,其它事情暫時不方便多說。

李天天的律師隋牧青表示,「因爲她有批評公權力,也有批評最高領導人的一些言論,因爲涉及到包括709案的言論,所以就把她以『尋釁滋事罪』給抓了,現在給她辦了個取保。」

維權人士馮正虎也表示,「我看李天天發了個聲明,說現在除了做菜、養生,什麼都不發了,挺調侃的一個人。」

一直關注李天天的維權人士崔福芳,對於李天天被以「尋釁滋事罪」拘留一事,也表達了她的看法,「我認爲李天天這人很耿直的,有什麼說什麼,觀念不同嘛,不能隨隨便便就給人扣上『尋釁滋事』的帽子。」

崔福芳說:「憲法上明明白白寫着言論自由,他硬要給她扣上『尋釁滋事罪』,我們也莫名其妙,她不過在網上發表對一件事情的看法,不管正方、反方,就像辯論一樣,你說的不好,我說你兩句是很正常的呀!我唱個國歌就被送去勞教一年,你這怎麼說,這不是笑話嗎?」

3月20日上午10點25分,李天天在其微信中發佈了訊息:「我去地獄見魔鬼了,如果我失蹤,大家要知道我不會自殺,也不會躲起來。哦,只是見派出所的國保。爲護照的事情,說新疆需要出具東西,所以,需要見面談談。可能需要保證點什麼吧。從來不敢徹底相信他們,所以有必要發這樣一條。」隨後,李天天就和外界失去聯繫了。

在李天天失蹤超過20天后,律師才得知她遭上海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被關押在上海浦東新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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