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坎村民莊松坤家人探監僅5分鐘 不準用方言交流(圖)
 
2017年3月3日發表
 



烏坎村村民莊松坤因抗議官員賣地,去年12月被判刑3年。

【人民報消息】廣東烏坎村的魏永漢、莊松坤等9位維權村民,2016年12月26日,分別被當地法院以「聚衆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聚衆擾亂交通秩序、妨害公務、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等罪,一審判處9人全部罪成,分別判刑2至10年6個月。數日前莊松坤的妻子到監獄探望,被獄警勒令講普通話,不得使用潮州方言。

現流亡美國的莊烈宏說,他母親獲准到監獄探望他父親莊松坤,警方如臨大敵:「北京時間2月23日,我母親首次探望了我在獄中的父親莊松坤。在此之前,獄方要求我媽先去村黨總支部開一張證明,然後再到派出所蓋章,方可去探監。我媽完成這些程序後,政府人員安排了專人陪同前去,還有我小舅子一起三人到韶關武江監獄。我母親見到了獄中的父親,在這期間政府和獄警如臨大敵」。

莊烈宏說:「我母親被兩三個手機對着錄像。在這期間,獄警和政府人員並交待必須要用普通話交流,否則不讓通電話。我媽由於普通話不好,用了一句家鄉話交流。我爸一度遭搶奪電話。在通話期間,除了我媽問我爸身體怎麼樣,我爸說很好之外,交代我媽讓我在外面(國外)不要搞事,不要害了他,不要害了我們一家人。我相信這些話都是政府交待我爸必須要這樣說的。此次探監時間不足5分鐘」。

河南律師任全牛說:「這個明顯是濫用職權。沒有這樣的規定,就連開庭時都可以用本民族的語言,還可以用方言。就連我們開庭時,很多公檢法的人還用方言。這個(用什麼語言)沒有明確規定,對公職人員有規定。對嫌疑人,對被告人沒有規定必須要用什麼話說,獄方可能考慮到探視者用方言,他們可能聽不懂,他們說一些什麼內容,獄方不能監控。對於沒有規定的,獄方自己說一個『規定』就終止人家對話,屬於典型的侵犯(家屬)會見權」。

1月26日,兩名來自廣西的公民楊繼雙和黃全民到烏坎村拜訪當地村民和莊烈宏的家人,進村數分鐘就被便衣發現,兩人被強行帶走,其後莊烈宏家門口被當局安裝了多個攝像頭。莊烈宏說如今烏坎村到處是攝像頭,如同一座大監獄。數日前一位村民到莊家探望後被公安傳喚。

烏坎村村民因抗議當地政府和村官未經村民同意擅自出售土地,進行了連續多個月的抗議活動。2016年9月13日,陸豐防暴警察衝入烏坎村鎮壓維權村民,導致數十人受傷,一百多人被捕。其後烏坎村受到當局嚴控,外人一旦進入該村就會被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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