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童養媳悲歌 12歲被賣14歲當媽(圖)
 
2017年2月18日發表
 



馬泮豔在廣東的出租屋內做飯。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唐芍良綜合報導)2016年5月底,網絡上出現一則爆炸性新聞,「重慶三姐妹成童養媳,其中一人14歲生女,8年4次逃跑。」這則新聞的主人公叫馬泮豔,她9歲時,母親殺死父親後離家出走;12歲時,被大伯馬正松賣給河對岸的陳家,被迫生倆個孩子,8年裏4次逃跑,多次抓回被打;28歲時,她離婚重獲新生。

馬泮豔的遭遇受到外界以及媒體的關注,馬家三姐妹,特別是她的妹妹完全走的是她的老路,目前她與妹妹在廣東打工撫養遠在湖北患有精神病的母親。三姐妹中只有她勇敢地站出來進行維權,她的姐妹則希望安靜地過她們的生活,不希望被外界打擾。

母親打死父親後被打出家門 姐妹成孤兒

馬泮豔是重慶市巫山縣雙龍鎮金華村人,村民們說,村子太偏僻,從巫山縣城要先坐船後搭車,再走半個小時才能到。本地女人都希望外嫁,很少有外地的女人願意嫁進來。

馬泮豔的父母婚後感情不睦,父親經常對母親家暴,甚至將母親脫光衣服吊起來打。

馬泮豔表示,自她懂事時母親已是一位精神病患者,母親到山上砍柴,會坐在那裏又唱又哭,她的父親經常上山毆打母親。她表示,母親的精神病不知是不是父親給打出來的。

1997年5月16日,她們一家在田裏種黃豆,她和大姐撒種,六歲的三妹啼哭不止。父親忽然扯了根藤條抽打三妹,還雙手抓住三妹的腳,將她頭朝下倒立起來。母親誤以爲父親要摔死三妹,掄起鋤頭砸在他的頭上。父親應聲倒地,母親又朝他的後背上刨了兩下,父親就沒了氣息。

她還表示,出事當日,母親被村官以及當時的民兵暴打了一頓暈過去,後被送入精神病院,由於是精神病患者而未被追究定罪,被關了一個月後無罪釋放。

母親出來以後,她們一家四口住在奶奶家裏,與大伯馬正松一同生活。而在她母親離家一個月的時間裏,正趕上家裏收麥子,無人幹活,大伯借來100元,請人幹活。

母親回來後不久,男子上門索要100元工錢,她的母親不給。有一天早上男子再次上門要錢,馬泮豔的大伯手拎着啤酒瓶追到正在上廁所的母親,大伯對着母親頭部將啤酒瓶子砸過去,母親隨即跪在地上求在一旁要錢的男子替她向大伯求情不要打她。

馬泮豔說,當時大伯根本不停手,還撿起石塊打我媽,在大伯撿棍子的時候,我媽趁機跑了,往我四姨家的方向跑了。

她的母親就這樣被其大伯打走後再也沒有回來,姐妹三人成了孤兒,當時姐妹分別只有12歲、9歲、7歲,最終寄養在大伯家裏。

12歲被賣給29歲男人 14歲生女

姐妹三人在大伯馬正松家裏也未過上普通孩子的生活,上學的權利也被剝奪。馬泮豔表示,當時村官告訴大伯她們姐妹可以免費上學,但是大伯一口回絕。

於是,姐妹們成了大伯家的勞動力,餵養11頭豬、幹農活等。馬泮豔到了12歲,她的四姑夫與姑姑多次向她提出,河對岸有一陳姓家裏生活條件不錯,兒子陳學生在福建打工掙錢,讓她嫁過去,遭到馬泮豔拒絕。

「後來,姑姑他們根本不和我提這事,而是直接和大伯、奶奶商量這件事。後來才知道他們還騙我說陳學生當時只有16歲。」馬泮豔說,其實當時陳學生已經29歲了。

2001年1月,陳學生領着村官、親戚以及一輛大車來到馬家,與馬家的親戚一起將反抗的馬泮豔強行架到陳家。

馬泮豔表示,當時所有人都勸她「嫁」過去,包括已被嫁人的姐姐也勸她,將來長大掙了錢就可以獲得自由。

她還表示,在陳家受到虐待,陳學生經常毆打她,無緣無故地就會被陳學生暴打一頓,其婆婆也是天天罵她,動則抬手一記耳光打過來。

隨後,馬泮豔被陳學生帶到福建,在三個月裏,陳學生強暴了馬泮豔,她說:「我反抗,他就打我。」

由於馬泮豔年紀太小無法在福建找到工作,爲了防止她逃跑,陳學生讓親戚將她送回重慶家裏,她則趁機逃到大伯家裏,這是她第一次逃跑。她還到公安局去報案,當時警方也進行檢查,證明她已不是處女,但是由於大伯謊稱她已嫁給陳學生,派出所據此判斷這是一起家庭糾紛,導致馬泮豔逃婚失敗。

中國的法律規定,凡是和14歲以下的女性發生性關係,不管其主觀願意與否,都構成強姦罪。難道派出所的警察連這個也不懂?不是不懂,是當時全國的警察都在忙一件事,就是時任中共黨總書記江澤民下達的鎮壓佛法修煉羣體法輪功的命令。當時有人打急救電話叫車,說母親心臟病犯了,要立刻去醫院,但車怎麼也不來。他急得要發瘋時,急出了辦法,再打電話說「我們這裏發現一個法輪功!」車子立刻就到了。那個年代警察爲執行江的命令忙得團團轉,哪裏有空去理會馬泮豔的苦難。

馬泮豔在大伯家裏待了半年後,陳學生年底從福建打工回家,把她帶走並毒打一頓,禁止她離開家附近100米的範圍,即便是上廁所,陳家也會有專人看守,防止她再逃跑。

2002年9月,14歲的馬泮豔爲陳學生生了一個女兒。

她透露,她在大伯家待的半年時間裏,陳家給大伯每月100元作爲生活費。她後來還得知大伯將她賣給陳家獲得3,000元和500斤小麥,陳家說一共給了馬家7,000元和500斤小麥。

2002年,12歲的妹妹馬泮輝被大伯父嫁給了24歲的羅品金,大伯父得到了羅家的4,000元。2005年,15歲的馬泮輝生下一個兒子。

馬泮豔姐妹兩人生育時年齡太小,婆家不敢送到醫院生產,於是找接生婆在家接生,分娩中都遇到危險。羅家請來的接生婆甚至用刮鬍刀片爲馬泮輝做了「橫切」,生產結束後又用普通的線縫上。姐妹兩人能活下來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

多名村民證實,當地不存在如此早嫁女兒的風俗,馬正松說家裏不好過才把三個侄女嫁掉,實際是賣掉,而他的親生女兒直到21歲才出嫁。

8年裏4次逃跑 10年後才知自己被登記結婚

馬泮豔在2001年至2008年的8年時間裏,她不斷地尋找機會逃跑,2004年逃跑而被陳學生再抓回。

2006年,馬泮豔再次與陳學生到福建打工,當時她跟陳學生的表弟學做服裝,但是不給她工錢。7月下旬,身上只有12元的她趁吃飯的機會逃跑,跑到相鄰的城市,在一傢俬人服裝廠打工住下來,但是不到半個月就被抓回去。

她自然又是被一頓暴打,當時陳學生要把她給打殘廢,讓她以後再也不能逃跑,以前學服裝的老闆娘說情才倖免,之後她又被送回重慶老家。

回到老家後她再次逃跑到姐姐那裏。有一天早上她帶着姐姐的女兒出去玩,正值陳學生帶着10個人來抓她,原來是她大伯通風報信,她當時拚命反抗,姐姐也向警方報警,但是陳學生說報警也沒有用,警察早已收了他們2,000元,她再次被強行綁架回家。

回家後的第二年,2007年6月,馬泮豔生下一個兒子。

2008年,馬泮豔得知妹妹馬泮輝在廣東打工,就從姐姐馬泮珍處借了1,000元,獨自逃離陳家南下廣東打工。因爲馬泮豔給陳學生生了兒子,這次陳家也沒有特別着急去尋找她。她就和妹妹一家在廣東安頓下來,成爲一名普通的打工妹。

馬泮豔說,和陳學生結婚本來就不是自己的本意。而且陳學生經常毆打她,爲了「管教」她不再逃跑,陳學生在床頭放了一根半米長、一拳粗的木棍,經常無緣無故地打她,讓她「老實一點」,自己現在身上還留有傷痕。陳學生在電話裏威脅馬泮豔,稱如果馬泮豔敢找別的男人過日子,他一定會找到她,把她打死。

2011年,馬泮豔回了一趟重慶老家,想與陳學生離婚,她去找過當地政府,發現自己的戶口已經遷至陳家,而且兩人還辦理了結婚證,這一消息讓她大吃一驚。

她表示,她根本不知道辦理了結婚證,不過她想起2007年9月,有一次帶着兒子落戶口,當時兩人還特意照了一張相,說給兒子落戶口用,結果沒想到陳學生暗地裏將她的戶口遷到陳家,並且辦理了結婚證。

她找陳學生要求離婚,受到威脅,而且陳學生還讓她拿出10萬元才可以離婚,她又找當地政府希望幫助解決,依舊無果。無奈之下,她在網絡上聯繫各大媒體,向他們曝料自己的經歷,仍然是石沉大海。

2011年正是薄熙來和周永康籌備十八大奪權的最高峯,直轄市重慶的媒體每天都在製造好消息爲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鋪墊進中央最高決策層的路。這個時候,哪個媒體人敢報導負面消息就等於跟自己過不去,輕則丟飯碗,重則丟性命。

終獲自由身 但塵埃未落定

馬泮豔不停的尋找各大媒體,她還將陳學生告到法院要求離婚,五年來都毫無音信。因爲雖然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關了起來,但與薄在一起行惡就感覺「如魚得水」的市長黃奇帆還在位。

2016年5月,黃奇帆危了。《京華時報》的記者採訪了馬泮豔,並且爲其進行報導,這成爲她的命運轉折點。

她透露,該媒體5月26日進行報導,5月27日,當地法院與她聯繫,讓她回老家協助調查。6月1日她回到重慶,6月3日晚,陳學生被當地警方抓回重慶,雙方簽定離婚協議。

馬泮豔表示,籤協議是在晚上,籤之前法院有4人找她談話,讓她不要孩子,並且勸說她爲了孩子不要控告陳學生,聲稱孩子長大會恨她一輩子等,她在法院多人的勸說之下,簽了離婚協議,終於爲自己找回自由身。

她說,本來,我是想要大女兒,但被他們四個人連番勸說,我也就算了。陳學生家不同意我要孩子,要求我淨身出戶。法院支持他們,我只能這樣。現在想想,我很不甘心。我快30歲了,一無所有,不但沒有正常的家庭,連親人朋友都沒有,更沒有正常人的人生。我有生我的家鄉,卻沒有家,沒有房子。我回到巫山縣連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她還表示,最重要的是陳學生的強姦罪,以及她的大伯等親人所犯下的罪未得到應有的懲罰。數月來,她不停的到各級部門進行維權,結果都互相踢皮球,她說目前只有藉助媒體的力量來替她伸張正義。

她還透露,2012年前後,22歲的小妹馬泮輝離開了羅家,其與羅品金沒有領證的事實婚姻已經維繫了10年,爲羅家產下一兒一女。

馬泮豔說,最初她與妹妹由於還是未成年,只能在私人的小廠做工,等到了年齡才去了一家正式的公司,由於她與妹妹都未念過書,只能在最底層靠苦力掙錢。

2013年她找到了失蹤多年的母親,母親被大伯打跑之後,在重慶與湖北兩地被兩名老光棍欺負,替他們生下了兩個孩子,之後都將她的母親打出家門,最後那名光棍還將其母親的戶口註銷,謊稱母親死亡。

她表示,目前她的母親經過治療後,精神病症狀有所好轉,她與妹妹合夥在湖北神農架給母親租了一間房子,兩人共同承擔撫養母親的義務,由於母親沒有戶口,因此無任何福利保障,當地政府視而不見。

馬泮豔表示,希望能夠看到正義到來的一天,她目前也唯有拚命打工,好好撫養母親。

馬泮豔母女的悽慘人生只是神州大地的一個縮影,非法統治神州近70年的中共至今依然在製造悲劇。所以,只有消滅災難的源頭才能解決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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