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
 

拒删乌龙犯罪记录 湘男告广州公检法(图)




龙君展示自己2005年和同学的合影以及2006年获得的毕业
证书。上述时间,另一个「龙君」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判刑。

【人民报消息】龙君今年30岁,湖南省岳阳市人,2006年毕业于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开始,龙君在岳阳市一家公园上班。去年9月,龙君终于有机会转为正式员工,但单位要求,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于是,龙君和母亲到岳阳楼公安分局枫桥湖派出所办理。不料。警察说龙君有犯罪记录,开不了(证明)。

原来,枫桥湖派出所的警察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看到了龙君的信息。资源库数据显示,「龙君」2005年4月2日在广州市实施了抢劫犯罪。2005年7月,「龙君」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刑4年,后在广东坪石监狱服刑。资料里还有「龙君」的照片——一个光头男子。长得和龙君一点也不像。

龙君表示,他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就读于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期间正常读书、正常毕业。教育部下属相关数据库信息也对此吻合。

为消除这莫名出现的犯罪记录,龙君咨询岳阳公安机关,被告知只有广州方面才能删除。

龙君表示,从今年初开始他多次致电广州市政府、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公安分局等多个部门,但对方都踢皮球称自己无法解决。看来只有让这些人下台,让能解决问题的人掌握权力,才可以解决问题。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龙君只好聘请律师李茨安,并且一起到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要到了另一个「龙君」的判决书。却意外发现判决书中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部份的后面用括号注明了「以上身份情况均自报」。也就是说,这些信息都是由那个说自己名字叫「龙君」的人自己提供的,警方并未确实查证。办案办到了如此程度,这些公检法的执法人都够格进监狱了。

拿着判决书,龙君和律师前往白云区石井街的石井派出所。在石井派出所,广州白云公安分局派人对龙君的面部、指纹等信息进行了鉴定,鉴定后他们口头说「弄错了」,但是并没有给出书面鉴定结论。为什么不出书面鉴定结论?那是证据啊!这个习惯是江泽民给灌输和培养出来的,从镇压法轮功那年开始的,当时江泽民不下发文件,都是口头传达,谁执行谁自己承担责任。

龙君要证明是很正当的事,私下里开个证明,龙君对公司有个交代就完事了,但是广州这些公检法的人不嘬死不罢休,非折腾成新闻心里才舒服。无奈之下,龙君向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递交了诉状,将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列为被告,要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应删除原告之不良犯罪记录,并采取有效措施为原告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岳阳楼区法院也嘬死,在接到诉状次日居然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但龙君将上诉状递交至岳阳市中级法院。

5月29日,岳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指定岳阳楼区法院受理此案。6月7日,岳阳楼区法院通知龙君,定于6月30日开庭审理此案。不知岳阳楼区法院是否继续嘬死。

一名北京律师张先生说,警方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部份出了差错,实际上也算是办了「冤案」。另一名北京律师张先生表示,因为公检法机关的错误,导致龙君出现了本不应有的犯罪记录,这损害了龙君名誉,对其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都会造成了影响,犯错的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这种丑闻说明中共的公检法已经跟着江泽民跑的离开人的世界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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