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強拆戶維權 賈靈敏被判刑4年(圖)
 
2015年11月6日發表
 



鄭州維權人士賈靈敏因向拆遷戶提供法律意見,而被控「尋釁滋事罪」,被判刑4年。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蔣珍報導)河南省鄭州的賈靈敏被稱爲「赤腳律師」,因2009年起自家房屋遭強拆而走上維權道路,並先後幫助河南、江蘇、湖南等地失地民衆依法維權。

2014年5月,賈靈敏及劉地偉前往鄭州高新技術開發區強拆現場,向民衆免費提供法律意見時,遭當地警方以「尋釁滋事」爲名抓捕,關押。

今年6月3日開庭,賈靈敏列舉的證人法庭一個都不採納,法官說沒有必要採納。賈靈敏的律師認爲庭審不公,當場宣佈退出審訊。從今年6月起,她都沒有律師。

賈靈敏的丈夫閻崇民11月5日接受採訪時表示,他上午接到鞏義市法院通知,說妻子的案件下午宣判,便立即趕到法院。因通知的太倉促,當時並沒有大批的維權人士到現場支持,他只與數名親友趕到法院。

閻崇民和幾個親戚下午兩點多就到了法院,法院發給他們6、7個旁聽證。3點40左右開庭,開庭之後,審判長當庭宣讀判決書,說賈靈敏及劉地偉「尋釁滋事」罪名成立,賈靈敏被入獄4年,劉地偉被判一年半。宣讀完審判長就走了。隨後,賈靈敏絕食抗議。

閻崇民說,鞏義市法院迫害維權人士。他一定會聘請律師上訴。△

 
分享:
 
人氣:20,736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給予打賞。讓我們一起打拼未來!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