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涉黑案 特審室酷刑驚人(圖)
 
2014年4月16日發表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鄭龍江涉黑案在漳州市中院二審繼續開庭。
這起涉黑案引起律師和法律學者的極大關注。 (網絡圖片)

【人民報消息】2012年8月28日凌晨,福建省漳浦縣公安局未出示任何手續,手持鐵棍等工具採用撬門、撞門等方式闖入漳浦縣原人大代表、村主任鄭龍江家,將一家八口人強行銬走。

2013年6月27日宣判,法院稱被告鄭龍江10項罪名,判刑15年。其餘14名被告分別被判9年6個月至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4年1月17日,該案二審在福建省漳州中法開庭。當天,鄭龍江等12人帶着手銬走進法庭,高舉一袋材料,齊聲高喊「冤枉啊!冤枉啊…… 漳浦縣公安局長林順德才是黑社會頭目!」

4月8日至10日,該案二審接着1月24日的程序繼續開庭。 8日早上,律師舉起鄭龍茂雙腿遭受嚴重刑訊逼供致傷的相片,多次要求給其當事人驗傷,以確定是否受到刑訊逼供,但法庭與出庭檢察官無反應。因此,律師李金星認爲從出庭的五名檢察員到合議庭成員都構成嚴重的瀆職行爲,要求他們迴避。但審判長駁回李金星律師的迴避申請,李金星再提複議。

4月9日,輪到對第四被告人鄭龍茂進行發問。當他坐審訊椅裏,打開手銬後,便脫掉外衣,白色的短袖前後兩面寫滿大字,手裏舉着一張紙牌子,要求法庭給自己驗傷,請求查勘特審室。

4月10日晚,法院突然通知律師休庭、改期。

國內法律學者徐先生表示,鄭龍茂開庭再喊冤,展示陰部疝氣,腿部傷痕,要求驗傷,勘查特審室。受殘酷刑訊,二審李金星介入才拍照,傷痕明顯,但漳州中院8個月不安排驗傷。驗傷遲延可能導致證據滅失,檢察官法官構成瀆職。刑訊逼供,公安是真兇,檢察是幫兇,法院是元兇。

多名被告曾在「特審室」遭酷刑折磨

每次開庭,在法院門外、賓館房內,律師們都被大批當地民衆包圍,各自控訴曾遭酷刑虐待。

國內襲律師表示,剛剛目睹了上訴人鄭龍茂聲嘶力竭、嚎啕大哭的庭審場面,旁聽席上的家屬哭聲震天、集體喊冤,多人昏倒在地被120現場急救,福建漳州鄭龍江等人涉黑案該有多大的冤屈啊?

鄭龍江一家八口被指涉黑遭羈押起訴,法院裁定鄭龍江及另四名家屬分別被重判監禁7至15年。這起「家族式黑社會」冤案有2,000多名村民自願簽名聲援鄭龍茂全家。

多名被告當庭指證曾在「特審室」內遭到公安局長林順德多次極其殘酷的刑訊逼供。如嚴重的暴力毆打,多人昏厥,就用水潑醒;捆在鐵椅上十幾天不準下來,大小便拉在自己褲子裏;不給喝水;長時間開空調吹冷風;戴上拳擊頭盔毆打;挖肋條;拔鬍子;抓奶;長達幾十天不讓睡覺;遭受種種虐待……

鄭龍江被連續拷問47天,慘遭毒打;鄭龍森,被吊起來,打到流血,暈了一天一夜;謝永平也被吊起來,打到上衣都是血,公安隨後強制將衣服脫下,並銷燬… …

鄭毅偉表示,因爲打黑指標,全家八口人以涉黑罪名被抓,連70多歲的爺爺奶奶都沒放過。指控的所謂涉黑完全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且存在嚴重的刑訊逼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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