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給孩子發過期牛奶當聖誕節禮物(圖)
 
2014年12月27日發表
 



按照包裝標識,牛奶在12月17日即已過期。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周道報導)生產日期爲2014年6月17日的光明學生飲用奶,保質期6個月,幼兒園卻在12月25日發給孩子當作聖誕禮物。近日,光明新區星輝幼兒園數名家長向記者反映此事,幼兒園卻表示牛奶箱外包裝與內包裝日期不符導致。

牛奶箱外包裝與內包裝日期不符?事情有點不可思議。

家長:幼兒園發過期奶當聖誕禮物

據《南方都市報》12月27日報導,26日,有家長在一個Q Q羣爆料,幼兒園給孩子發過期奶當作聖誕禮物,其上傳圖片顯示,牛奶盒爲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光明學生飲用奶,包裝盒上有寫「不準在市場銷售」。隨後,記者與該名家長取得聯繫,其告訴記者,過期奶夾雜在聖誕禮物中,孩子喝了後自己才發現,雖然沒有出現不適症狀,自己卻驚出一身冷汗。

羣裏有另外一名家長也與記者聯繫上,告知最先是一名小班家長髮現牛奶過期,打電話到幼兒園,幼兒園晚上給家長們發來如下短信:「非常抱歉!今天發給小朋友的禮物中有部分牛奶過期幾天,請各位家長務必注意孩子的牛奶是否過期,如果孩子已經喝了,請家長一定注意觀察幼兒是否有異常。我們現已聯繫牛奶生產商。謝謝各位家長對我園食品安全的嚴格監督,我們將會更嚴格更細心的把控食品安全。」

這條短信在小班家長聊天羣炸開了鍋,一些家長自責沒有看包裝就讓孩子喝了牛奶,而更多是對幼兒園的質疑:怎麼能將過期奶發給孩子喝?

有家長表示,幼兒園園長告訴他們,是廠家送的牛奶過期了。這一說法馬上被家長駁斥爲「學校撒謊」。

有家長向光明乳業上海總部了解情況,對方查詢供貨記錄表示,學校只在今年10月訂過一次奶,廠裏供給的牛奶沒有質量問題。

記者隨即聯繫到該園園長孟女士,其表示幼兒園得知牛奶有問題後,第一時間通知了家長。但狡辯稱:牛奶外箱包裝與內包裝生產日期不符,外箱包裝顯示明年2月才到期,生產日期是10月份,但裏邊的盒裝奶夾雜有6月份和8月份生產的奶品。幼兒園10月份訂了7、8箱奶,有2箱存在這一問題,一箱大概有30支奶。

孟女士表示26日當天,幼兒園叫了牛奶廠家工作人員過來,記者索要該工作人員電話,孟女士支吾表示:「牛奶送來時沒有問題,有些放過期了。」

這才是事實真相,是幼兒園放過期了還推說是廠商的問題。

光明新區:該幼兒園手續不全

記者了解到,星輝幼兒園位於公明辦事處紅星小區星湖路,爲該小區唯一一家幼兒園。家長W先生就是看這家幼兒園離家近,才將孩子送往此處,雖然兩三里外的鄰村也有一家幼兒園。

記者就此事採訪光明新區公共事業局,教育科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幼兒園還沒有拿到辦學許可證,之前曾向該科提出籌建申請,但該科尚未給這個幼兒園發辦學許可證。

記者採訪到自稱該村辦幼兒園籌建負責人的周先生,其否認自己爲違規招生,並表示村裏在今年4、5月就提出辦這家幼兒園,而孩子喝了牛奶並沒出現任何不適。

記者從光明新區城市建設局發現一則審批前公示,公示顯示:星輝幼兒園爲今年新建項目,幼兒園項目總投資50萬元,租賃面積爲2,800平方米,擬設教室10間,廚房面積爲165平方米。

對於發放過期牛奶問題,光明新區表示家長可與市場監管局聯繫進行查處;對於幼兒園證件不齊已開始招生一事,該負責人表示其無執法權,只能配合綜合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家長不知孩子吃的啥

雖然周先生表示「平日食堂管理很嚴格」,但星輝幼兒園家長認爲學校應該在食堂管理上更爲公開透明。

幼兒園一名孩子的媽媽S女士說:「連自己也不知道幼兒園給孩子吃的什麼東西。」

另一名家長W先生則表示,這家幼兒園一學期學費4,000元,算上校服等要4,500元,伙食費在1,000元以上,但孩子早上就是吃粥,對早餐、中飯和點心是什麼從未公佈,而這次很多家長的小孩收到過期牛奶,隨便一問就有十幾個,大多數都住在同一小區。

這是被發現的,那沒被發現的還有多少?只盤算自身利益,這已經成了司空見慣的社會現象,如果民衆都不喜歡自私自利的現狀,那就每個人都從自我做起,做一個有良心的人。只有這樣,社會風氣才有希望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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