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法受贿 殃及子孙
 
静远
 
2014年1月3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明代时,张申有一次因生病而恍惚中到了阴间,见到阎王升堂问案,有个戴着枷锁的人跪在阶下受审问,仔细观看,竟是乡绅李某人。

阎王查阅记录,过了很久才对李某说:「你的寿命应该是八十四岁,有三个儿子,一个做太守,一个当县官,一个中翰林,孙子们都能继承书香世业,只因某年某事,你不该接受某人的钱,虽不是逼迫勒索,实在是违法,因此要减寿。又某年某事,你一时逞怒把某人当场处死,因此夺你十二岁。你做官五年,有时因接受赃银,有时因任性作恶,大小不一,都照你所犯的罪行,减除你的寿数。现在虽然你已死了,但还有余灾,应该加在你儿孙身上。」

李某伏在地上苦苦求饶,阎王说:「这里赏功、定罪都按照天律,没有一点差错,不比你在世间做官,是非曲直可以随你的意思。」即命差役道:「押到罚恶司收管,剩下的罪孽由他的子孙填补,并把张申放回。」

张申醒后,自念道:「乡人多不知李某所做的那些坏事,还认为他不错呢,哪知在其隐蔽深处却有如此多不可告人之事。如今阴间已扣除他的寿限,还要报应到他的子孙,可见上天的法律是多么森严啊。」就把此事深藏在心中,暗自观察先不告诉别人。

过了三年,李某的几个儿子穷得无立锥之地,两个孙子都瞎眼残疾,田地房产都卖光了,全家住在坟场堂屋里,终身乞食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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