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文被判10年 国际谴责
 
2011年3月2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美国官员对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判处维权人士刘贤斌10年监禁一事予以谴责,并敦促中共当局立即释放刘贤斌。

BBC报导,法新社援引不具名的美国官员说,迫害和平表达政治观点的个人的作法,与国际社会所认同的人权标准,包括北京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内容不符。

这位美国官员还表示,美国呼吁北京立即释放刘贤斌,并尊重所有中国公民和平表达言论的自由。

与此同时,美国众议院资深民主党议员佩洛西表示,监禁刘贤斌显示中共根本无视法治和人权。

经常抨击中国人权记录的佩洛西说,北京应当立即无条件地释放刘贤斌,听从中国民众要求增加管制透明度、打击腐败、尊重言论自由的呼声。

刘贤斌的妻子陈明早些时候对BBC中文网说,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周五(3月25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贤斌10年监禁。

刘贤斌曾参与1989年北京民运和组织“中国民主党”。他此前曾分别因“反革命宣传煽动”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入狱。

他在去年6月底再度被捕。起诉书指出,刘贤斌在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期间在海外网站发表了一些文章,其内容“诋毁”中共政权。

针对刘贤斌的判决,国际特赦组织发表声明说,北京当局应当立即释放刘贤斌。

国际特赦声明说,只因写了文章批评中共,刘贤斌就被当局判处10年监禁,这是歪曲正义。声明说:“刘贤斌没有犯任何罪,他是一名良心犯,应被立即释放。”

香港支联会亦就刘贤斌的判决提出抗议,要求马上释放刘贤斌等异议和维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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