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人类文明史的一个转折点
 
李晓阳
 
2011年3月2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公元2011年3月17日,注定成为人类文明史的一个转折点。因为这一天,联合国通过了1973号决议。从这一天起,主权、人权、正义、战争等一系列的概念将被刷新。

并且这一次,身边的朋友、同事们似乎第一次统一了观点:对一个用制式战争武器打击国人、雇佣外国“武装杀手”攻击国人的“疯子”,就如同看家的狗得了极度狂犬病一样,即使不一棒子了结了,也要关进铁笼子再说。

当然,即使所有的人都如此愤慨,仍然有一个声音在提醒着:冷静、淡定,换个思路看看,毕竟不是还有反对的嘛。至少,“红朝”的各类“专家”们还在一切时宜、不顾我等“反胃”的在探讨着战争与主权的关系。

说到战争,首先想到古籍中“武苞七德”之说,讲:夫文,止戈为武。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而,每次切入关于这件大事的讨论时,往往会看到这样的观点:那不是战争,那是在禁止杀戮,正合武德之禁暴。尤其是看到一则新闻,讲法国战机飞临卡扎菲所属部队装甲车上空盘旋,待车上人员弃车逃走后方才击毁车辆。虽然在这数天的军事行动中,估计不可能全是如此做法。但哪怕仅有这一次,亦已经彰显了必备的军事准则。

再说到主权。首先想起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话:纣王无道,天下共击之。不知道在西方世界里是否在相关的文化内涵与历史典故,但在中华文化里,这个凭天下大义以伐无道已经算是一种最基本的人文理念了。而最让我类国人倒胃的是,到了现在,即使在联合国决议时,尚未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最终“弃权”的“红朝”里,却仍有各类 “专家”在电视里用“合法主权、国家内政”等论调在倒大家的胃口。

说到这个“合法主权、国家内政”了,不禁又想到前些时“红朝”外交部发言人关于“法律不是挡箭牌”的说法。关于这个,就算在体制内,现在也成了众矢之的,就不再费篇幅去再揭其短了。只是想说下这个“合法”可不是你有了枪杆子就真的永远“合法”了,“内政”也不是你把大门看紧了就能让门里门外的人都认同你那是“内政”。

写到这,又想起前些时看过陈独秀一篇题为《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的文章中所说:“要问我们应当不应当爱国,先要问国家是什么。原来国家不过是人民集合对外抵抗别人压迫的组织,对内调和人民纷争的机关。善人利用他可以抵抗异族压迫,调和国内纷争;恶人利用他可以外而压迫异族,内而压迫人民。”——如此看来,本应属于百姓的“工具”被“恶人、恶党”窃取并改制成百姓的枷锁,早已有前人看得洞穿,怪不得,据说陈老先生最后“弃党”出走他乡,至死不与“红朝之党”往来,只遗憾那时候没有“三退”一说,料想就凭老先生这一片论述,若逢上今日,恐也要去领个“三退”证书吧。

文之最后,又想起白日里看到的一段网络上疯传的“殃视”连线利比亚前方记者的视频片段,那真诚、坦率的“小记者”对后方主持人的一再引导“听若未闻”,大报当地民众如何支持“国际联军”以及“政府军”如何化装平民等等,弄得后方主持人阵脚好乱。中东的这一大课,无论“红朝”如何掩盖,甚至在报导联合国相关决议时,亦将最后“以涉嫌‘反人类罪’将利比亚当局镇压平民的行动提交海牙国际刑事法庭进行处理。”一条略去不表。可这“掩耳盗铃”的做法除了徒增笑柄之外,还能阻止什么呢?如若真的有一天,中国的“茉莉花”开之时,别说“法律不是你的挡箭牌”了,就算是从国人手中强行夺取的所谓“国家主权”,也一样不会成为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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