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正體版
 
中宣部下发禁令 多家都市报不满
 
2010年7月2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共中宣部最近要求多家较受读者欢迎的都市报停止「报社通联」的做法,禁止各都市类报纸进行「异地监督」,也就是报导其他地区的负面新闻,并一律采用新华社的电讯稿。据了解,中宣部发出这一禁令,引发多家都市报不满。

7月起,内地多家都市报接到中宣部禁令,要求停止各报间以往交换稿件的「报社通联」做法。禁令六月底发出,7月1号开始执行。据媒体报导,中宣部发出这一禁令,引发多家都市报不满。有都市报负责人已经透过体制内管道向中央高层陈情,希望取消有关禁令。

中国法学会资讯发研究会理事、律师周泽表示,报社之间交流稿件,是资讯交流自由的权利,「有关部门管得过宽,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律师周泽:「这种肯定是没有甚么法律依据。」

早在几年前,中宣部就曾经下令要求各地媒体禁止「异地监督」,不准报导外地所谓的「负面新闻」。

原农民日报四川记者站记者梁勤侠说:「国内的重大新闻都是以新华社的稿子为准,我们国家一直都这样规定,尤其大报导它是以新华社的人民日报为准。应该说很多东西不便于报导。影响稳定就是这样。就是说一旦报出来会影响地方稳定,就是这样说的,知道吧。」

由于「报社通联」之类的报社结盟的存在,当一个地区发生突发事件,当地媒体碍于受本地政府管制,一般不敢擅自发表新闻,但是可以作为交换稿件,传给外地媒体发表。

近年来,一些都市类报纸通过贴近民众、生动活泼的报导在市场崛起,销量远远超过官办大报。这些都类报纸也时常打破「属地管辖」常规,跨地区报导热点事件和负面新闻,使得地方当局深感压力。由于地方当局不能跨区干涉新闻媒体,纷纷向中宣部投诉,要求制止这种「异地监督」和「报社通联」。

今年3月「两会」前,《经济观察报》等中国13家都市报发表「共同社论」,呼吁当局尽快改革限制人权的「户籍制度」,引起高层领导人震怒,有关部门认为,都市类报纸存在的「报社通联」行为容易导致报社互相串联,就某一事件联合发声,扩大舆论影响力,有时甚至发表有悖于官方宣传的观点。

这次禁令也波及到网路微博等新兴媒体。中国一些大的门户和社交网站的微博平台,最近突然变成测试版,服务联接经常中断。

据中新社报导,继中国广东省21个地级市及省公安厅的官方微博相继开通后,北京警方最近也对外宣布将开通微博,实现与网民平等交流。这预示越来越多具有「官方背景」的微博,正在介入公众的信息生活领域。

(据新唐人记者熊斌、唐梅、李若琳采访报导)

 
分享:
 
人气:18,495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人民报网站服务条款
 
反馈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