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典型的角色错位现象
 
欧阳明
 
2008年7月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说起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事情,有人对迫害不感兴趣,对中共的邪恶也不愿(或不敢)多说,反而很热衷于对法轮功大发议论,这不理解,那不合适,从而为中共迫害善良作背书。这是一个典型的角色错位现象。

是不是参与了政治,要不要继续修下去,那是法轮功学员自己的事,自己要去衡量为了停止迫害而去揭露中共、讲述真相是不是在搞政治。如果有人不理解而放弃了修炼,那也是一个自己选择的过程,正法修炼本来就来去自由。

作为旁观者,对每个人来说,关注的应该是“真善忍”究竟意味着什么,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究竟有没有伤害他人?背对真善忍,等于忽视了问题的最大关键。即便被迫害的人真有问题,这问题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该归罪法轮功?是否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同罪?人命关天,这些问题都是不能忽视的。

当人为中共迫害强词夺理的时候,那种对法轮功的指责,往往是经不起推敲的。大家知道,办媒体并不违法,搞政治也不违法(虽然法轮功学员并没有为了政权而“政治”)。只要没有背离社会的法律环境,法轮功学员如何作为,那都是法轮功学员自己的事。你可以不理解,甚至不赞成,但是,这不能作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理由。如果因为你不喜欢或不太理解,就容忍中共的肆意迫害,那天下还有公理吗?什么叫良知呢?

中华民族是否拥有好的未来,这不取决于中共,而取决于中国人自己的选择。不妨说,目前一部份中国人生活境遇的改善,是中国人自己造成的,如果非要说与中共有什么相干,那就是中共失去了对中国人的绝对控制所致。说到底,信仰真善忍无罪,这个世界多一份“真善忍”,就少一份“假恶暴”。假恶暴的横行对任何地区、任何社会都是致命的毒害。法轮功有没有受到中共的迫害,这才是人们应该关注的;如何帮助法轮功去制止这场迫害,才是有良知的人们应该去做的。而理解不理解法轮功的理论并不重要,修炼的理本来就不是大众化的,只有真修者才能理解修炼的内涵。

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没有说一定要先认同了法轮功的理论,才能去反对这场迫害。无论出于什么理由,不辨正邪,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有害的。良知宝贵,不管中共承认不承认,维护自己和别人的良知,这才是每个人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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