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下保護令 攻擊兇手不得靠近潘洪義(圖)
 
2008年6月2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6月21日,在法拉盛遭到中共暴徒Ngan T Yung攻擊的大紀元副總編、法輪功學員潘洪義接到來自紐約法庭的保護令,要求攻擊他的暴徒Ngan T Yung「不得靠近潘洪義的家庭、學校、工作等所在地。」

大紀元記者溫玉謙6月22日報導,6月16日,潘洪義在法拉盛採訪、拍照時,被Ngan T Yung暴力攻擊,相機被徹底毀壞。隨後法拉盛警察將Ngan T Yung逮捕,控其四級流氓罪、三級攻擊罪、拒捕罪,開庭日期現在還沒有確定。

被告Ngan T Yung是中美蔘茸行老闆,1963年7月出生,原是廣東人。據當地居民舉報,他於90年代初來美,曾經開地下妓院。以前法輪功學員在曼哈頓唐人街遊行時,他就曾打人。



6月16日,Ngan T Yung(左)毆打大紀元時報副總編
潘洪義(右),並用腳猛踩毀壞他的相機。



警察強力拘捕行兇的Yung。據法拉盛居民舉報,
Yung是中美蔘茸店的老闆。(攝影:李旭生/大紀元)

不得靠近100碼距離以內

這份臨時保護令的副本是6月17日在紐約市刑事法庭發佈的,保護令還特別要求「被告Ngan T Yung不得走近距離潘洪義100碼的範圍內」,否則將被視爲違反此令。

保護令規定,如果被告違反上面的規定,將被強制逮捕及審判。違反保護令的行爲被視爲藐視法庭罪,可以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刑期爲7年。

保護令還要求被告不得試圖通過郵寄、電話、電郵等方式與潘洪義聯絡,也不得對潘洪義的家人、證人進行各種攻擊、騷擾、威脅、恐嚇以及有任何不當的行爲。

此外,如果被告沒有在規定的日期上法庭,此保護令會自動延期,直到他出現在法庭爲止。

潘洪義:樂見法庭的保護令

針對法庭發佈的保護令,潘洪義表示樂見。他說,「這個暴徒非常狂妄,在攻擊我的時候,眼神甚至全身都充滿仇恨,對我、對我的相機,當然更重要的是對我的信仰充滿仇視。」

「我並不怕他的攻擊,但是對好人的保護是維持社會公義的表現,制止惡人作惡也是一個法制社會的體現。」

將堅持自己的信仰

潘洪義還表示,作爲一名法輪功學員、一名獨立媒體的工作人員,不管暴徒如何攻擊和發出死亡威脅,他根本不會予以理睬,將堅持自己的信仰、繼續爲自己的理念工作。

他指出,大紀元也將一如既往的秉承正義和良知,報導事實真相,讓中共的海內外喉舌,以及在海外控制的造假媒體的謊言曝光,在真相面前現出原形,還民衆的知情權。

呼籲美國啓動反恐機制

針對目前法拉盛的局勢,潘洪義表示,他再次呼籲美國有關部門啓動反恐機制。他說,「很顯然,目前的應對機制不能阻止暴徒行惡,每天還在發生暴徒圍攻法輪功學員的事件。」

他還表示,法拉盛事件使得越來越多的證據浮出水面,中共在法拉盛安插了大量的特務,形成了一個恐怖網絡,即使法拉盛表面上恢復平靜,這裏依舊是一個紅色恐怖的黑窩,這裏的民衆依舊充滿恐懼。所以需要把這個黑窩徹底剷除,徹底摧毀中共在這裏經營的恐怖網絡,法拉盛才能真正恢復秩序,才能是一個展現美國精神的樂園。

他說,「當然,也包括中共在整個美國經營的紅色恐怖網絡,要徹底調查、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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