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輪功學員在韓勝訴首獲避難 媒體轟動(多圖)
 
2008年1月17日發表
 



韓國首爾行政法院。

【人民報消息】兩位在韓國的中國籍法輪功學員於1月16日在難民資格起訴中勝訴。原告的辯護律師金南浚律師透露,在亞洲,這是首次出現認可法輪功學員難民地位的判決。也有分析認爲,韓國走向人權先進之路打開了。事件發生的第二天,就有包括韓國國立電視臺、韓國最大的聯合通訊社等20多家媒體爭相報導法輪功在中國被迫害的情況,這是自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韓國媒體首次如此大面積地對法輪功問題進行報導。

據大紀元記者金滉鎬、童昕首爾報導,1月16日上午,在韓國首爾行政法院,法官正式判定從2004年5月起提起難民訴訟的32位在韓法輪功學員中的兩名學員得到難民資格。

這是韓國司法機構,保持司法獨立性,以事實和法律爲依據,認定中共在國內對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迫害仍在繼續,以及中共對法輪功迫害屬於非法之舉後而予以難民認可的。此前,人們普遍認爲,韓國在給予難民資格方面,條件苛嚴。再加,與中國比鄰,在政治、經濟、地理上都會受到中共制肘。

很多亞洲國家,雖然非常了解法輪功受迫害的實情,也不能在法庭上堅持公正。也有的亞洲國家爲了迴避中共的脅迫,以賦予全體法輪功學員永久居留權爲交換條件讓法輪功學員撤銷起訴。

此事件之後的第二天,包括韓國最大的三家電視臺KBS電視臺(韓國國立電視臺)、MBC、SBS、韓國最大的聯合通訊社韓聯社、韓國三大報之一的《東亞日報》、《世界日報》、《京鄉新聞》、《每日經濟》、《韓國日報》等20多家媒體將此事件作爲主要新聞進行了報導,在韓聯社當天熱門新聞中排名第二,韓國三大電視臺作爲當天的重要新聞播報。

法院邁出了很關鍵的一步




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金南俊。

韓國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金南俊表示,過去由於韓國的輿論界很少對此進行報導,因此對法輪功學員受到迫害的這一事實也不是很了解,但這次機會讓金南俊深有感觸。金南俊的助手金國煥說,由於迫害嚴重,連取證都非常困難。讓在中國的人寫證詞,都沒法發出來,因爲任何一種方式都會被攔截(後果將會危及作證的人),到處都是監視的眼睛。

對本次只有兩人得到認定,金南俊認爲不能滿足於目前的結果,他說:「說實話,剩下的原告都應該能勝訴。」當初,在收集中國國內關於人權迫害方面的證據方面難度很大,好不容易收集到了。只有兩位學員得到認定,金南俊認爲:「非常可惜。」

不過,金南俊說:「我想,不管怎麼樣,以這兩個人爲開頭,將來可能會有更多的人得到難民認定。(哪怕是有壓力也好),韓國是司法獨立的三權獨立國家,所以作爲司法部來說,(這次)應該也算是作出了很好的判斷。」

他認爲,法輪功學員難民認定之路已經打開了,以此,行政部也將會認識到法輪功學員被鎮壓的事實,並且在(除法輪功之外)其他的難民事件上,如果客觀的條件齊備,將不立足於行政部和外部的標準而進行判定,在這一方面,法院邁出了很關鍵的一步,爲將來案件的裁定立下了一個很好的楷模。

韓國法輪大法學會會長權洪大說,中共投入了四分之一的財力鎮壓法輪功,做出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拍賣的暴行。但對此韓國政府和大部份媒體卻一直保持沉默。行政法院這次裁定是韓國走向人權先進國的很好的契機。

相信韓國司法部將會做出更公正的裁定

本次接到勝訴判決的法輪功學員T一方面表示對韓國司法部門的感謝,「認定了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實,也認定我們受到迫害的事實,允許我們在這裏自由地生活。」

但她也表示,「今天的心情很複雜。」32名中只有2名被裁定爲難民,那麼其他法輪功學員就有可能要回到中國去,「在中國只要是你煉法輪功就會有被迫害的可能性。」她認爲,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判決結果,是因爲韓國司法部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殘酷程度和普遍程度還沒有更深入的了解,所以她希望韓國司法部更深入了解法輪功在中國受迫害的情況,她說她相信韓國司法部將來一定會做出更加公正的裁定。

得到勝訴判決的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表示,中共獨裁政權無視人權,但韓國司法部能夠根據事實和人權做出有勇氣的決定,對此,他表示對韓國的司法部及給予他們以關心和幫助的韓國人致以深深的謝意。

他說,他從9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99年7月以後,兩次被監禁,釋放後也被監視、折磨,2000年被迫來韓國。長子結婚的時候,也不能回中國,只能由妻子一人操辦婚事。在國內,90歲的老母身體總是不舒服,卻整天把我的名字掛在嘴邊度日。2001年,在中國的戶口被除名,在韓國又沒有合法的身份,現在終於算是找到了安定的感覺。當然,如果法務部提出上訴的話,還得重新裁決,但無論怎樣還是要感謝韓國司法部。

首爾行政法庭行政6部裁判長全成秀透露,「申訴律師等對在中國因修煉法輪功而遭到迫害的陳述,具體而有說服力,總體上具有真實性。這些人在進入韓國以後主導法輪功集會並起到核心作用,有可能已引起了中共當局的注意。」「法院認爲,送回中國後會遭到迫害的顧慮,具有充分的理由。」

在此次判決中沒有得到難民認定的法輪功學員S說,這次因爲提供的資料非常充分,因此無論是被告方韓國法務部還是法官都不得不承認法輪功在中國被鎮壓的情況,並對法輪功做出正面的肯定。但儘管如此,仍有30位學員不能被認定,而這些學員中包括曾在中國被抓、被打、被關押過的學員。

韓國法輪大法學會會長權洪大說:「另外30名法輪功學員沒有得到難民認可,這讓人難以理解。韓國全體法輪大法學員將盡一切努力,一定要讓全體上述學員得到難民認可。」,「被拒的學員如果回國的話,很明顯的,他們會有生命危險,(因此)會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案件回放

自2002年開始,有100名左右法輪功學員陸續向韓國法務部提出難民申請。
自2005年5月10日開始,韓國法務部陸續對30多名法輪功學員發出不許可通知。理由是,恐懼被中共迫害的理由不充分。
自2005年5月19日開始,被拒的法輪功學員向韓國法務部提出異議申請。
自2006年3月10日開始,韓國法務部陸續對提出異議申請的法輪功學員再次下達不許可通知。
自2006年4月20日開始,法輪功學員陸續向韓國法庭對韓國法務部長官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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