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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警察对法轮功态度的天壤之别(多图)
 
吴世泽
 
2007年6月15日发表
 

2005年4月24日台湾法轮功学员举办声援百万人退党活动时,台湾警察尽人民保姆义务保障人民集会自由并协助活动顺利进行的画面。

【人民报消息】身为台湾基隆市警察局警察的一份子,适逢“警察节”理应有一些节庆的心情才对,可是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我经常看到一些对岸警察倒行逆施的消息,这些行径几乎把“人民保姆”的形象都给糟蹋殆尽了。想到这些,我不但高兴不起来,反而觉的心情很沉重。

台湾警察为了使百姓安居乐业,不但强调犯罪预防及刑案发生后的破案率,还把为民服务也列为警察的工作重点。例如:为了保护妇幼,各县市警察局成立了妇幼队;为了纠正青少年的偏差行为,成立了少年队;为了使失踪人口早日返家团圆,成立了查寻专案小组;且民调的满意度,往往也是警察首长升迁的重要依据之一。有些警察甚至因为热心为民服务,受到辖区居民的爱戴,从而辞去警察工作,选上了民意代表。也就是说,台湾警察除了除暴安良之外,也必须善尽“人民保姆”的责任。

相反的,两岸虽然仅是一水之隔,可是有些大陆公安的行径与台湾警察却形成强烈对比。在中共极权的统治下,大陆公安经常被当成消灭中共异己或迫害百姓的工具,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镇压法轮功事件。据了解,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人数急遽增加的恐惧和妒嫉,1999年7月20日开始宣布镇压法轮功,并喊出“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的口号。警察人员首当其冲,被要求对上亿法轮功学员不须讲法律、不择一切手段,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另外,中国经济高成长的背后,不仅贫富悬殊且贪污腐败层出不穷,百姓受到欺压后,就容易群情激愤,从而衍生许多群众抗争事件。仅 2005年中国大陆就发生8万7千件民众抗议官员腐败事件,而这些民众最后都须面对军警的强力镇压。尤其2004年11月四川汉源失地农民抗争和2005 年12月的广东汕尾东洲村农民抗争等重大事件中,军警甚至开枪射击农民,造成多人伤亡。

长期被利用对付善良百姓,加上执法时经常与法律背道而驰,久而久之,许多大陆公安对自己的任务已经模糊了。有些公安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甚至已经到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地步了。

“古代土匪在深山,现代土匪在公安”

面对上级要求消灭法轮功的压力,有些警察放着杀人放火不管,把时间和精力都拿来对付法轮功学员。部份警察的一些行径,可以说与土匪、强盗没有什么两样。

这是一名法轮功学员的遭遇:“我叫刘季芝,51岁,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西疃村人。2005年11月24日晚上东城坊镇派出所恶警何雪健,在旁边有人的情况下,用暴力对我耍流氓(指强奸)。我虽然鼓足全身的力气大喊:快救人,快救救我!可是其他警察都无动于衷,任由何雪健对我蹂躏,事后他提上裤子,得意洋洋的说了些淫话。过不久,同村的法轮功学员韩玉芝也被叫了进去,同样被姓何的恶警给奸污了。第二天,何雪健穿着警服用力拖着我,在派出所里来回转,想找房间再次蹂躏我,但因为几个房间都有人才作罢。直到11月26日,我的丈夫不知从哪里凑了三千元现金‘孝敬’派出所的警察,他们才放我回家。”

还有,河北邢台公安局桥东区“专案组”,对法轮功学员所用的非人酷刑,也是相当的邪恶。几乎所有女学员都被扒光了衣服,用电棍电乳房、阴部,甚至还铐住手脚进行轮奸。一个公安曾经对朋友炫耀说;“我已经干过三个人了。”

除了迫害法轮功之外,大陆警察利用权力创造收入(创收)的情况也相当普遍。城市警察各显手段,从而衍生各式各样非法的创收方式;乡下警察面对贫苦的农民,捞不到什么好处,有些人的脑筋就动在外出打工的人身上了。

最普遍的做法是:利用每年春节前后,外出打工的人返乡期间,由村、组分别召开“慰问会”,开场白说几句好听话,然后一个个点名要求给家乡做些奉献,并强制每人至少要掏两千元出来(两千元一般是民工半年的所得);有的地方则是摊派“发财酒”,强令他们设宴请客。

民工在外面受尽歧视凌辱,回乡后再遭勒索,致使有些人吓得逢年过节都不敢回家了。老一辈人讲,旧社会的土匪盗亦有道,所谓“好兔不吃窝边草”,而“创收”心切的警察,早已饥不择食了。

公安干部的觉醒

以下是一名大陆警察干部的心声:

“我是一名公安干部,从1999年开始镇压法轮功后,我直接指挥了多次抓、关、打、押的行动。虽然我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道德高尚的好人,但是为了执行上级的命令,我还是毫无收敛地对他们实施残酷的凌虐。直到见到许多公安残害法轮功学员的行为,被公布在各种网站、国际媒体与法轮功的真相材料中,我才惊醒了过来:不得不承认,我们所做的一切确实违背道义,是执法犯法,也是不可饶恕的。

“以往总是认为自己身居显位,备受他人的拥戴,可是今天才知道自己十分糊涂,糊涂到已经善恶不分、是非不明的地步了。这些年来,接触了数不清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坚如磐石、视死如归,一身的正气,令我震撼;他们态度祥和、心胸豁达,大善大忍的行为,令我钦佩。

“警察人员的职责应该是维护正义、保护人民,然而这一段时间,我又做了些什么呢?我头上的国徽沾了多少这群善良人们的鲜血?多少日子以来,我陷在痛苦之中不能自拔,无论如何也无法原谅自己的罪过,懊悔自己为什么一意孤行、不辨良莠,在利益的蛊惑中逞着自己的兽性,成了江泽民之流手中一根打人的棍子。

“太多太多见不得光的凌虐、杀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被刻意隐藏在阴暗的角落里。请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把这些罪行统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真正成为正义的维护者,不辱人民警察匡扶正义、抑恶扬善的天职。”

幸福的台湾警察

相较于大陆公安的遭遇与行径,反观台湾警察就觉的幸福多了。台湾警察没有上级会叫你做违背良心的事,而且如果长官自己做的不正,让部属遭受不合理的待遇,还有各种不同的申诉管道。也就是说,台湾警察想匡扶正义、抑恶扬善,不仅不会受到抑制,反而会受到褒奖,而且破获对社会治安影响重大的案件或是有重大的功绩,还可破格升迁。

现任警政署长侯友宜就是因为屡有功勋,且在1997年11月重大要犯陈进兴挟持南非武官一家、震惊国际社会的事件中,不畏危险只身营救南非武官卓懋祺一家五口,从而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此后,他从台北市刑警大队长一路升到警察的最高首长,四十几岁就达到警察生涯的最高峰,成为历任最年轻的警政署长。

此外,台湾警察不但不迫害法轮功,反而对炼法轮功持肯定的态度。以我个人而言,我是因为警察局有成立法轮功社,才开始接触法轮功的。学炼后,我发现法轮功不只对祛病健身及心灵升华有奇效,对于解除压力、调解身心的效果也极佳,且炼功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非常方便,对于警察人员来说是最适合不过了。


2005年4月24日台湾法轮功学员举办声援百万人退党活动时,台湾警察尽人民保姆义务保障人民集会自由并协助活动顺利进行的画面。


2005年4月24日台湾法轮功学员举办声援百万人退党活动时,台湾警察尽人民保姆义务保障人民集会自由并协助活动顺利进行的画面。

炼法轮功后,我不仅由老态龙钟变得精神饱满,且处世态度也和以前截然不同,致使原本气氛紧张的家庭,变得和谐了;处理公务时也能尽量考虑别人的立场,从而亲身体会了“身在公门好修行”这一句话的意义。

总之,警察人员学炼法轮功,无论对自己、对家人及对百姓,都有莫大的助益。但是中国大陆的警察不但不能炼,还被要求站在第一线迫害法轮功。同样是炎黄子孙,两岸警察却有如此天壤之别,真是让人感叹啊!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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