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殃视这个新闻引起公愤(图)
被强奸女生痛苦的是,现在经常受到别人嘲笑。 【人民报消息】自从中共前国防部长迟浩田泄露了委托新浪网调查国人对杀戮无辜妇孺的看法后,很多人都很注意新华网「焦点新闻」题目尾巴上的那个血红的「评」字,知道那不是随便放在那里的,是有目地的。 新华网在9月29日刊登了央视的一个新闻《禽兽教师以性教育为名强奸多名幼女》,刑事判决书中认为其“犯罪情节不属恶劣”,让新华网友「评」,引起公愤。看来这个底线就像新华网要让民族英雄岳飞跪下一样,中共还无法突破。 报导说,在此案件中,男教师多次以老师的身份以补课的名义,甚至以查看女生为何未来月经为名,一年内多次强奸或猥亵自己班上的多名女生。在法庭认定中,该男教师的行为涉及八名女生,经和议庭和议认定其犯罪事实,但在刑事判决书中又认为其“犯罪情节不属恶劣”这一说法让受害者家属很不满意,并提起上诉。 读者和观众已经发现了中共的新闻有一个特点,凡是有些背景的,或是使上钱的,都被保护起来了,用张某某,王某某代替,这个案子干脆连哪个学校发生的事情,强奸犯的姓都没敢透露,殃视只用「男教师」来代替。不知属于哪一类。 报导说,日前,在湖南省永州市审理的一起教师强奸或猥亵多名幼女,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这一处罚引来学生家长和当地群众的不满。 不堪回首,一提就哭!
* 怎么天下会有这样的老师哟!!晕!! (共产党的土壤里专生这玩意儿) 教师队伍素质在急剧下降,类似禽兽屡屡出现警示我们,严格教师队伍迫在眉睫。 *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变成了看护羊群的恶狼,其带来的恶果远超过一般强奸罪犯,不严惩不平民愤! 当地的司法监督部门怎么也无动于衷?检察院怎么不抗诉?人大做什么?(人大是橡皮图章,专门养膘儿) * 第二百三十六条......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该案应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同人处理不同) * 请问这些混蛋法官:如果受害人是他(她)的亲人或是他(她)女儿,他(她)还说“犯罪情节不属恶劣”吗?!!!! * 法官高明啊,强奸猥亵8名女生,“犯罪情节不属恶劣”???????? * “法庭的量刑在规定范围内”的说法不正确,若是多次强奸或猥亵多名幼女,属于情节特别恶劣。至少应该判10年以上刑,甚至于死缓、死刑。 * 主审法官是知法犯法,理当严惩,禽兽更不用说! * 该禽兽死有余辜,这样的法官该撤。 * 这个法官是不是跟他家有亲啊,或者接受了多少礼品啊,怎能这样判呢? * 畜生也能当老师?荒唐!(共产党当政,癞蛤蟆用老百姓的钱出文选!) * 该校长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好鸟! * 怎么是“自首”呢?是学生们联合告的!!!! * 什么世道? * 像这样的禽兽该杀,法院判的太轻,查查背后有没有猫腻! * 没人性的法官和没人性的老师都是一样恶劣。 * 强烈要求国家更改这一法律,只要是强奸犯,通通毙了。(那周永康第一个掉脑袋) * 教育界的腐败,造成了孩子们的伤害,是体制问题。(说到点子上了) 就先拿这几个帖子给大家看。中共无论再刊登多少条这样的消息,都不能说明教育界要改变了,正相反,这些新闻说明中共独裁体制不瓦解,教育界只能越来越腐败,因为管理教育界的有夫之妇陈至立和「三呆婊」江泽民鬼混了几十年,要让别人不指责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要使用各种办法,让人堕落,都在屎尿罐子里,谁还说谁更臊更臭?! (人民报首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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