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弘達他想幹什麼?(二)
 
力虹
 
2006年7月2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接上)

現在我們來看看吳弘達先生寫於6月9日,發表於7月19日《中國觀察》的那篇《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他列舉了被媒體廣爲報導的三位「證人」的證詞,並由此展開了他的「分析與評論」。

「第一個證人彼得(Peter ),他的身份是從事對中國新聞報導的一位日本記者。彼得聲稱2006年1月28日曾被遼寧省國家安全局扣留,2月8日被保外就醫,2月9日跑回日本。然後爲了擺脫由於披露蘇家屯事件而引起的壓力,包括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找他的麻煩,他不得不來到了美國。」

「第二個證人:安妮(Anne)女士,她介紹自己是蘇家屯遼寧省血栓中西結合醫院做後勤統計工作的職工。她和她的前夫1999至2004年之間在這家醫院工作,其前夫是一名腦外科醫生。她和前夫於 2004年離開中國,輾轉了兩年,安妮於2006年到了美國,其前夫去了加拿大。」

「第三個證人『一名老軍醫』,自稱是瀋陽軍區後勤部下屬的資深軍醫,但至今未透露其真實姓名、地址、職務和背景資料。」

如幾家媒體所報導的,上述三位證人,一位是外籍記者,歷經磨難後勇敢地站了出來,履行一個記者的職責;一位是蘇家屯事件當事人的前妻,出於關切同胞生命的良知而挺身而出,說出她所知道的內情;第三位的情況更加特殊,可謂「身陷虎穴」,但他似乎不顧個人安危,不斷地向外部世界披露此事件的更高層的相關信息。

顯然,這三位證人都是在非正常的環境中,通過非正常的機遇獲得了他(她)們所公佈的信息的。對於這樣看起來「性命攸關」的、並可能涉及到成千上萬同胞生命的信息,稍具常識的人都會以十分謹慎的態度對待之,何況像吳弘達先生這樣具有與中共多年打交道經驗的資深人權研究專家和勞改基金會主席,更應該鄭重處之。

但是,吳弘達卻不是這樣。蘇家屯事件3月9日被大紀元首次曝光,3月22日他就給向他諮詢的多位美國國會議員寫了信,以「作爲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狀況的研究者,我對於有關「蘇家屯集中營」的報導持相當懷疑態度」爲由,迅速而輕率地下達了「不可信」的判語,並在信尾告訴國會議員:「我並且質疑消息編造者的意圖。」 我不知道吳弘達的這封信對美國國會發生了什麼負面的影響,只看到了美國國會與白宮對此事件的遲疑態度,以及那次走馬觀花般的「調查」。

到了6月9日,吳弘達不知出於什麼考慮,又撰寫了這一篇《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拜讀之後,與那封信相比,我並沒有發現什麼新的反證內容,只是以「據我所知」、「據我們調查」爲由,逐條否決了三位證人的一些關鍵性的指控。在此文中,吳弘達下達的否定語是這樣的──「像這樣的信息報導,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則不足以信。」並且一連重複了十幾次。

然後,在此基礎上,吳弘達說出了他的七點結論,歸納起來主要有三方面,一、這三位證人沒有提供相當充足的,令人信服的證詞。他們沒有提供相關的文件、照片、證人可供進一步查證;二、人們不能依照這樣一個推理,即:中共是一個邪惡政權,它有無數暴行,法輪功一直在受迫害,所以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理所當然是事實,從而得出蘇家屯集中營一定是事實的結論;三、人們也不能因爲對相關證人及證詞有質疑就被指責爲「企圖阻礙調查」、「爲了某種利益配合北京政府」。 (詳見《觀察》該文)

此文的結尾,似乎是吳弘達先生真正想說的話:「目前,法輪功的報導是一場政治性的宣傳運動。」這句話,與3月9日之後語塞了二個星期的北京政府新聞發言人的語氣,何其相似!在我看來,這是一句必須對歷史和千千萬萬生命負起責任的話語,我不知道,吳弘達先生爲什麼要如此急不可耐地、輕率地說出?

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和外交部亞太司前司長、曾經作爲檢察官的大衛.喬高和著名的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他們二位作爲獨立調查人並不是被指控「活摘器官」的受害者的同胞,但他們的態度與做法,卻與吳弘達先生有天壤之別。他們在2006年5月24日接到了「幫助調查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和僱員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並殺害當事人的指控」的請求,他們「鑑於這些指控的嚴重性和我們對世界各地人權的責任」,接受了這份要求。

經過近二個月嚴肅認真的調查取證,他們於7月7日向公衆媒體公佈了長達54 頁、並附有14項取證附錄的《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這個報告由導言、工作方法、指控、取證的難度、取證方法、證據和反證、想像的威脅、迫害政策、煽動仇恨、大規模逮捕、鎮壓、身份未經確認者以及失蹤者、器官移植的來源、驗血、缺少器官的屍體、供認、招認、等待時間、網上罪證、採訪受害人、普遍違反人權、財務上的考慮、腐敗、立法、證人和調查者的信譽、建議做進一步調查、結論、建議、評論、附錄等30個部份組成。可以看出,這二位獨立調查員,在這一段時間中付出了多少辛勤勞動和多麼巨大的努力!

這一歷史性的調查報告甫一問世,就引起西方社會,包括聯合國、各國際人權機構、美國、英國、歐盟、香港與臺灣的高度重視,是順理成章的。我相信,作爲活躍的人權專家和勞改基金主席,吳先生也應該讀到了這份調查報告。但是,令人遺憾的是我的同胞吳弘達先生(雖然他已加入美籍),卻選擇在此報告發表12天后(碰巧是中共鎮壓法輪功七週年前夕),將他的寫於6月9日的上述文章《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發表了出來。

我想請教一下吳弘達先生,你是不是仍堅持你此文中告訴世人的「法輪功的報導是一場政治性的宣傳運動」這樣的結論?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你是不是想以此來全面否定加拿大二位獨立調查員的《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

看起來,吳弘達先生昨天在《中國觀察》上拋出這二篇文章的意圖,似乎沒有其它的動機可以解釋。


2006.7.20.寧波

(未完待續)(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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