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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对江真有一利(图)
 
人民报记者肖辛
 
2006年7月2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过去加拿大的法律,原告的起诉书和其他法律文件必须送达被告手里、签收,才算生效。但这个法律用到中共这里是非常艰难的,因为中共官方一直拒绝接受原告循正常法律程式送达的这些文件。

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格鲁司坦(Glustein)法官7月17日(周一)批准了原告加拿大法轮功学员要求豁免向被告中共政权元首江泽民和其他四名官员送达起诉书和其他法律文件的要求。

这个判决对江还真有一利。

动议批准江泽民缺席也照样开庭审判

7月14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开庭聆听了法轮功学员就起诉江泽民等人案件中有关程序上的动议。原告提出在被告拒绝收取起诉书的情况下,允许法庭继续开庭审理案件。

7月17日,此动议批准。法轮功原告律师Kate Kempton(凯蒂.肯普腾)称:“原告关于请求法庭豁免向被告送达起诉书的动议被安省高等法院批准,这项胜利为被告对原告施以“酷刑”的民事诉讼进行缺席审判扫清了道路。”

肯普腾同时说,这项决议通过的意义是巨大的,它远远超过这个案件本身,她希望这个案子能够唤起加拿大及世界对中共违犯人权的警醒,并将给中共政权更多的压力使得他们尽快停止这场迫害。肯普腾期望这个案子今年年底能够终审。

格鲁司坦法官在5页的判决中写道:“原告已经尽他们最大的可能来送交起诉书”。这表明江泽民等被告已经封死了任何可能收到起诉书的路。

法官并表示为了正义得以伸张,应豁免被告送达起诉书:“除非被豁免送达起诉书,否则将无法争取到对被告的任何一项起诉(系统性迫害,种族灭绝,酷刑和反人类罪)的审判”。

这段话表明,法官在审理这个案件时,已经充份了解到江泽民等被告的罪恶有多大,手段有多么流氓。

江的生路越来越窄

这项起诉是法轮功学员在33个国家中54项针对中共前政权元首江泽民和其他官员的民事和刑事诉讼案之一。法轮功学员已经在其中如美国的一些诉讼的缺席审判中胜诉。

这个刚刚生效的「豁免送达」决定,对江泽民和其他迫害法轮功的被告中共官员是个天大的噩耗。像原甘肃省委书记苏荣那样的潜逃不起作用了,像薄熙来那样不出国或用隐瞒出国日期来逃避审判的侥幸没有了。罗干坐在中共独裁地盘里干坏事,外面就有人管,这意味着屠夫们的生路越来越窄了。

对江有「一利」

巧的是,7月6日《中国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调查报告》在加拿大刚刚发表,该报告认为从1999年起中共及相关机构活体摘除大量信奉「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器官并将他们杀害。2001年到2003年是高峰,而这段时间正是江泽民执政期间。他不负责任决不可能。

虽然,这是个天大的坏消息,但江泽民应该高兴才是,因为「豁免送达」的决定生效以后,他花费在「拒绝送达」方面的精力毕竟就彻底免除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对江还不是只有「百弊」,就没有「一利」。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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