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十年盗用人体器官揭秘
 
作者:王剑
 
2006年4月1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为了当事人的安全,我这里略去其真实姓名,以下简称为L先生。

L先生文革前后在天津市工作,由于其当时的特殊社会地位和亲属关系,对天津市公安局的内幕非常清楚,对中共四十年前如何杀人和盗用人体器官也非常清楚,以下是谈话要点。

L先生说,中共盗用人体器官,远非近日,至少四十年前就有。那时可以享用器官移植的是局级以上干部。如果上面有指标,比如某某领导需要肾脏,那么在枪毙犯人之前,先进行身体检查,也不告诉被枪毙的人为什么,发现某个人的肾脏功能比较好,即做下纪录,外人谁也不知道。

那时的枪毙人家属不得靠近,也不得领取尸体。枪毙时火葬场的车就跟着,枪毙完,火葬场的车马上就送往火葬场,而实施器官摘除的医生则等在火葬场马上实施器官摘除。这之后,尸体如何处理难以得知。等到最后交给犯人家属的就是一个骨灰盒,是不是犯人本人的骨灰很难说。那些被判处死刑,剥夺权力的人连条狗都不如。

几十年以来,屈死于中共历次政治运动的人不知有多少,又有多少屈死人的器官被中共肆意盗用呢?

L先生说,这种事无人知道,下面干事的只知道局部一点,而全面知情的只有个别一些上面的人。

自从中国的第一例肾移植手术由当时泌尿外科专家吴阶平1960年完成后,中共的非法器官移植不知有多少。

尤其在镇压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下令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打死白打之后,在一切都商品化和向钱看的利益熏心的当今中国社会,在国内和海外大量需要人体器官的时代,杀死个死刑犯还要有个判决书,任意虐杀的恐怕只有法轮功学员。

人,你可以在灭绝人性下一时的逞凶和享乐,但绝不会长远;任凭中共采取何种手段隐瞒事实,真相也必将大白于天下。历史不仅将牢记这一切,还必将把那些行凶者送上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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