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鲜到这种程度!记者批评官员须本人签字同意
 
黎梓
 
2005年8月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南京市近日推出严格控制及打击言论及新闻自由的法规,新闻在发稿前,没有得到被舆论监督者(中共官员)的签名认许,即使监督报道证据确凿,将有被撤职处分的危险。

真不是笑话!记者批评官员须本人签字同意!

据8月6日苹果日报导,中共为了制造国泰民安、歌舞升平的假象,对国内舆论再次进行凶残的控制和打压。南京市近日推出严格控制及打击言论及新闻自由的恶法-- 《新闻单位舆论监督稿件审核办法(试行)》(简称《审核办法》)。居然荒谬地要求记者、编辑在发稿前,必须得到被舆论监督者(即中共官员)的签名许可。

《审核办法》规定,记者采写舆论监督稿件,必须与当事人见面,并经编辑、部门主任、分管总编辑的三级审阅审定后,方可见报,而转载稿件则必须向首发媒体核实。也就是:“没有被监督方签字的阅稿单,稿件不能见报”。

被批评者不同意不能批评,谁批评了就遭殃。保鲜都保到这种程度了,这个党还能活吗?

《审核办法》又称,对于没有请被舆论监督方阅看的稿件,值班主任和编辑擅自签发,一律作为报社、电台或电视台内部重大差错处理,扣罚当事记者、编辑、主任的当月奖金。对审核不严稿件播发的记者、编辑等相关负责人,给予调离岗位,以至开除公职的处分。

而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曹劲松狡辩说:“现在有了这样的规定,促使记者去跟被批评和舆论监督对象见面,就是要给对方话语权。人家可以不同意记者的报道,但必须要给对方说话的机会。”

可是《审核办法》规定,舆论监督对象不同意记者的监督报道,记者就不能监督,否则丢饭碗!其实中共何必这么麻烦呢,干脆取消“记者”这个职业多痛快!

这不能不让人想起黄金高,他是中共里的傻子,他以为“伟光正”真要清理内部,结果自己在贼窝里受酷刑。《审核办法》就是在新闻上要把关,不许写真实的东西,写了就犯法。这说明什么问题呢?中共从上到下都烂臭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了。当然这要“归功”胡锦涛的保先法。

报导说,南京一家报社的记者张荣(化名)喃喃自问:“舆论监督报道多半是批评报道,如果被监督方死活不肯在阅稿单上签字,我们岂不是就不能发稿了?”大陆一名网民更感叹说:“这一招可真毒啊!”

而广东《南方周末》也报导了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去年九月接任中央军委主席,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后,对文化、新闻界的压制变本加厉,不仅加强控制内地传媒,还不断加强查禁出版刊物,进一步打压大陆公众的言论及出版自由。

今年三月,中共教育部下令大陆各大学的BBS(BulletinBoardSystem,电子报告板系统)不再允许用网名,学生或教师等用户一律必须持身份证明文件向校方登记,然后再用真实姓名登入BBS。

同时,这些BBS对外封坛,只向内地的IP开放来自港澳台等境外用户再难以登入。除了加紧对网络的控制外,当局近一年来亦加强了对大陆异见人士的监控,并查禁《中国农民调查》、《往事并不如烟》以及《为人民服务》等图书。

中共出了这个《审核办法》,它就差不多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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