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鳳軍:我爲什麼逃離中國(1)
 
2005年6月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郝鳳軍口述,大紀元記者李華記錄整理)郝鳳軍,現年32歲,原天津市國安局610辦公室官員,一級警司。因不願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及其他宗教信仰團體, 2005年2月從天津逃亡至澳大利亞尋求政治庇護。最近受到九評和陳用林事件的鼓舞,郝鳳軍決定站出來向公衆揭露真相。以下爲郝鳳軍口述爲什麼逃離中國的心路歷程。

1.關於我的成長經歷和家庭

我出生在中國「文化大革命」後期,父親是建築工人,母親家庭婦女,我上面還有一個哥哥。在階級鬥爭的年代,父親一個人要掙錢養活全家人,在當時還能活下去。從我記事時起,腦子裏就有什麼批鬥啊,地震啊!只有在和童年夥伴玩泥巴,打水仗時才有過發自內心的笑聲。值得慶幸的是我的父母以無限的愛和對未來的美好向往教育着我,讓我懂得了許多人生的意義和做人的準則,及戰勝困難的勇氣和對生活的樂觀態度。父母注重對孩子品格的培養,教導我們要誠實正直,公正謙遜,與人爲善,不怕困難,勇於接受生活的挑戰。我的成長歲月中深受父母影響。我一直用心讀書,成績也很好。

我憧憬過許多誘人的職業,小的時候我向往當一名警察,爲社會、爲市民除暴安良,打擊犯罪。我也是朝這個目標努力的!我於1985年小學畢業後考入南開中學,全市五所重點高中之一。這一年我選擇了文科。

1989 年春夏之交,震驚世界的「6.4」事件爆發了。當時我正在就讀高二,隨着北京學潮傳到我校,我們開始關心北京的形勢,關心那些大學生的情況。終於有一天我們班主任帶領我們走上了街頭,去幫助聲援那些大學生,當我走在遊行隊伍中時所接到看到的傳單把我驚呆了。傳單中揭露的是中央各級領導人貪污、腐敗的醜惡行徑:例如鄧小平的兒子鄧樸芳是殘聯主席;鄧質芳是北方公司董事長(專做軍火生意)等等數不勝數!在電視中我看到了時任總理李鵬與大學生的對話,覺得學生們提出的問題確實反映了當時社會的狀態。那個年齡,我的人生觀雖然還不太明朗,但對社會的腐敗、醜惡、貧富差距、官倒、勢力及社會道德及積習還是看到了許多。我看到在那些大學生的隊伍裏,有畢業於我們南開中學的學生,他們在關心着國家民族的前途命運。他們的主張恰好表達了我的心聲,因而在我內心中產生了要求民主,反對腐敗,同情支援大學生正義行動的情愫。後來中央政府用槍桿子平息了整個事件,這真是迎合了我們在政治書裏學到的那句話「槍桿子裏面出政權」。

後來聽說凡是參加「6.4」遊行的大學生,全部將這一事件放入檔案,後來連畢業分配國家都不管,只有自己去找,但當時誰都不敢要那批畢業生,他們只有自己去靠打零工養活自己。

2、夢想與現實的衝突

1991 年我考入天津市南開大學法學系,1994年畢業後我被招進了天津市公安局。一年灌注的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及一年軍事化教學及服從教育,使廣大學生頭腦中被烙下「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暴力機器,是爲黨服務的工具」的烙印,禁錮中我們學會了服從和盲從。1994年年底,我從警察訓練基地畢業了。我被分配到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防暴隊工作了二年。

開始工作時我向往爲社會除暴安良,也曾抓獲一些殺人、搶劫、販毒的犯罪人員。但在工作中也出現許多不和協的事情,令我十分痛苦。那是1996年的事情,我接到報警在「富麗華娛樂中心」有人被捅傷,當時我們趕到「富麗華娛樂中心」時,看到傷者身重 4刀渾身是血躺在娛樂中心的大堂地上,周圍站着6個身穿黑色西裝的保安,當時還沒等我說話,這6名保安卻先讓我把這個被捅傷的受害人帶到警局先拘留,我感到莫大的羞辱和困惑。後來我的隊長趙紹忠也趕到現場,並命令我帶那個受害人到公安醫院做包紮,然後拘留。我當時恨不得有個地縫就鑽進去,我哪是什麼保護市民安全的警察啊,我這成了什麼!後來我才明白,因爲當時我並不了解「富麗華娛樂中心」的背景,原來「富麗華娛樂中心」是我們天津市市委常委兼和平區區委書記劉英的妹妹劉莉開的,衆所周知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它是不允許開妓院的,而「富麗華娛樂中心」裏面竟是明目張膽的開設妓院,就連當時的市委書記高德佔都去光顧過(後來就是因爲到「富麗華娛樂中心」嫖宿妓女被免去市委書記調回北京),北京一些高幹及中央首腦的公子少爺也經常光顧此處。我不忍心將他拘留就讓趙紹忠隊長喊來另一個警組接手此案,後來這個件受害人真的被拘留了15天,罪名是擾亂公共秩序。

其實這個受害人是到「富麗華娛樂中心」找他的女兒,他的女兒正在上大學,每到週末他女兒都會回家,可是近半年一直沒有回來過,後來他女兒的同學告訴他,他女兒每天下課就去「富麗華娛樂中心」在那賣淫接客,讓他到「富麗華娛樂中心」去找他的女兒。這件事對我的打擊很大,我對自已的前途感到了迷茫。我不知做好人和做個好警察如何統一起來。

3、無奈被捲入對法輪功的政治鬥爭中

1999年舉世矚目的「4.25」事件爆發了。事件的導火線,發生在天津,而我,一個人民警察,正是這次事件的親眼見證人。

4月初開始,我們接到上級領導「祕密注意法輪功動向」的通知。

1999 年4月11日,在北京的南大門城市天津,有一份教育學院發行的面向青年的雜誌。當時這份雜誌刊出了一篇攻擊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文章,作者何柞庥是中國科學院下屬研究所的成員。他是中國少數反法輪功反氣功的激進分子之一。他們把氣功中的所有超常現象如以耳識字,人可以在空中飛行,無需藥物而恢復健康,感知另外空間的生命等等一概視爲反科學、迷信和騙局。他稱煉法輪功緻人得精神病,並暗喻法輪功會像義和團一樣亡國。何祚庥的言論刺傷了廣大法輪大法學員的心,於是一些學員前往天津市教育學院及其它相關機構反映實情。

而此時我們全部接到市局命令,全部趕赴現場實行交通管制,封鎖消息,包圍法輪功學員。4月23日,300多名防暴警察被調動到這個地區,並毆打、逮捕了45名法輪功學員。部份羣衆直接去了市政府,市政府領導表示,這個問題他們解決不了,要解決得上北京。學員乃於25日轉往北京,向更高層的政府當局上訪請求解決問題。

當時我也爲執行任務而趕到現場時,眼前的場景讓我很茫然,我萬萬沒有想到,聚集的法輪功學員並不是手拿兇器準備衝擊教育學院,他們全是一些普通的老百姓、下崗職工無錢看病的以及年邁的老人,我當時就想不能傷害他們,然而這種場景並沒有持續多久,經過二、三天的對峙,警察開始清場,不管年歲多大、身體多麼有病一律挾離帶走,強行驅散,對重點的幾個人被分別帶到各個派出所進行審查、登記。後來我才知道只要登記是法輪功練習者的不管你今後怎樣都將記錄到你的檔案中,這將影響到你的餘生和你的所有家庭成員等等一切福利待遇。

我還知道,當天在天津市教育學院周圍的大樓上都架好了密錄攝像機,把在場的5千多名法輪功學員的形象全都錄了下來。

1999 年4月25日後,政府加強了資訊收集工作及鎮壓前的準備工作。這時公安局的職能部門、政保部門、國安局中的宗教事務部門都動起來了。7月份,上級傳達7月 18日取締法輪功消息,並通知此消息將在中央電視臺播出。後來傳因高層意見不一致而沒有播。7月20日前單位組織層層級級開會,佈署、統一思想。會上傳達總書記對法輪功的幾句論述,說取締法輪功不要再等,不要什麼依據,否則亡黨亡國等之類。7月20日,中央取締法輪功的新聞終於播出,單位組織全體人員收看。這時我開始注意法輪功。

7月20日夜11點鐘,呆在家中的我被BP機急傳回派出所開會,傳第二天早上有大批法輪功學員要進行上訪,上級要求我們連夜在所裏待命。凌晨5點鐘前,我們就到了執勤地點:市委正門門口。在市委、市政府,我們全局的幹警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警裝,正面執勤,一部分爲便衣,乘機混入集合隊伍,起反面宣傳作用。同時上級要求,要嚴守工作紀律和祕密,與法輪功學員劃清界限。凌晨5點鐘,我們各自進入崗位。8點鐘,大批學員來到市委、市政府門前站成雙向2排,請願上訪,問爲什麼取締法輪功。市委信訪辦的領導走出來,告訴時任公安局現埸指揮負責人周嵐山(市局常委:主抓政治保衛工作)不予對話,對法輪功學員先勸其解散,不走者,強行驅散。這樣,周嵐山總指揮下令,驅散人羣。我沒有執行命令,而是進入市委大院和幾個被強行帶來的上訪者交談,談論了許多人生、現實、社會、健康方面的問題。這是第一次法輪功給予我的深刻印象。那天出動了幾十輛大客車將法輪功學員拉走、驅散,對主要者則予以治安處罰。

「720」過後是全市公開祕密相結合的調查登記過程。上級要求各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登記造冊、上報(重點收集425、 720、722的參與者)。並要求練法輪功的學員寫下保證書不再練功,不寫保證書的一律送進街道政府開辦的學習班或者予治安拘留處理。凡是被登記造冊法輪功學員本人及其親屬都將在升學、就業、子女參軍分配、社會養老等方面被剝奪了重重權利,苦不堪言。有的單位只要是被定性爲法輪功的人都會命令其下崗。

「720」 之後,爲確保建國50年大慶時北京的安全與穩定天津市進行了對法輪功人員的大搜捕,此次行動主要由天津市市公安局第一處(政治保衛處)策劃行動方案。國慶節前期,全國各地大批法輪功學員自行租車去北京上訪,北京進行大範圍遣返。當時,由於法輪功學員被抓獲後均不講真實姓名和來自何地,令中央610辦公室十分惱火,就命令公安部610辦公室按人數劃分。當時給天津市公安局移交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由市局一處按區劃分,再由各區局劃分到派出所接回審查。各派出所抽人到分局就像認領牲口一樣,分到哪個派出所,哪個派出所就用麻繩將法輪功學員的脖子套上牽到車裏,令其跪在車上。帶到我們所裏的是三個女學員,大約都在四、五十歲的樣子。她們三個人全部由所裏的刑警組去審問,在這十幾天的審訊中,我每到所裏去上班都能聽到慘絕人寰的喊叫聲,我想去制止可是所長有規定,不是刑警組的人一律不許進入。後來我聽刑警組的同事告訴我,他們接到命令要不擇手段讓法輪功學員張嘴說出姓名和家庭住址。

2000年春節,天津市市委市政府爲了強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控制,防止其進京上訪。規定由單位、街道、公安局三方成立了洗腦小組,由政府辦「學習班」,把法輪功學員強制集中在一處洗腦,並且要收取一定的學習費,當時影響極壞。我和部分政府人員對此表達了不滿。我們認爲取締法輪功是浪費人力、物力、財力。他們就是想健身,行善,爲什麼不讓他們練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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