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驴子结婚!中国行为艺术荒腔走板
 
2005年4月2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在艺术的范畴中,行为,亦是某种形式的生活艺术,这种源自西方的行为艺术在西方已经基本见不到了,近年来却在大陆大行其道,并不断被社会舆论为哗众取宠、荒腔走板,最近有学者出书痛斥过度离经叛道、披蒙艺术外衣危害社会至巨。

中央社台北4月22日报导,中国画研究院研究员陈履最近出新书「以艺术的名义」,针对长久以来极端的行为艺术和人体彩绘予以学理性批评。

陈履说,行为艺术与传统艺术的表现方式大相径庭,它于二十世纪中期在西方社会出现后争议至今,而行为艺术在中国有二十余年,也同样对学术、社会掀起波涛。

他认为,行为艺术在中国社会并非不能容身,而是因为朝向难以容忍的极端发展,已经超越艺术的界限,换言之,这种极端的行为艺术徒具艺术之名,并借此名义蓄意超越道德、伦理和法律,形成当今社会中的一种异化力量,这也是他撰写新书所欲表达的思考面。

陈履指出,人在特定情景中的许多行为确实可以成为艺术,比如舞蹈中的肢体语言,可是,大陆盛行的行为艺术却涵盖了所有「艺术」的名义,几乎是认定人的任何行为都可以无所不能地包容纳入这个体系。

因此,在中国近几年所产生的行为艺术中,为求哗众取宠已经到了离经叛道,甚至让人不忍卒睹的地步,陈履举例说,例如「吃死婴」、在自己的身体烙印身分证号码、「把自己的孩子喂狗吃」、「和驴子结婚」、雇民工打自己的耳光、上海街头裸奔等。

这些人已经没有正常人的思维和行为了,所以在大陆才有资格被称作“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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