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江澤民對海峽兩岸關係的影響
 
作者:朱婉琪律師「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
 
2004年6月1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有來自11個國家中的17位律師參與,而法律小組目前已接獲來自世界各地法律界超過1000份的書面支持,支持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各地控告中國前領導人江澤民的國際人權訴訟。

「全球公審江澤民」不僅是今天直接遭到江澤民集團迫害的將近百分之八中國人口的法輪功學員的願望,也是世界上所有反對滅絕道德、滅絕良知、滅絕羣體,所有正義之士的一個共同的願望。所有了解江澤民賣國、作盡壞事、殘害無辜的中國人,和在世界上關心中國人權發展的人士,現在都在密切的注意全球各地訴江案的發展。

**江氏倒行逆施下的中國-全球人權的夢魘

溫家寶去年底訪問美國的時候說「臺灣是中國的鄉愁」,我們必須講「中國人權的狀況是全球的夢魘」,而中國最大的夢魘就是養虎爲患,而這個最大的夢魘就在江澤民身上,因此當中國新領導人向全世界表達中國將邁向自由開放的同時,卻爲虎作倀,造就了21世紀初華人社會最大人權醜劇的丑角,讓江澤民這個「現行犯」繼續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滅絕迫害時,我們必須正告中國新領導人,千千萬萬不要把中國的未來,葬送在國際人權惡棍 - 江澤民的手裏。

**訴江攸關兩岸、事關統獨

目前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各地七個國家提出控告江澤民,超過四個國家正在準備訴狀控告江澤民,毫無疑問的,全球訴江是21世紀初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

談到訴江案與兩岸關係,我們必須說,不但是「攸關兩岸」,而且「事關統獨」,這話怎麼講,法輪功不涉及政治,爲什麼訴江會攸關兩岸、事關統獨呢?

講到攸關兩岸,在去年11月,臺灣的法輪功學員,告訴了臺灣社會,告訴了世界,法輪功團體的被迫害,並不只發生在中國法輪功學員的身上,還殃及無辜的臺灣人民。臺灣的法輪功學員即使在臺灣的土地上,在臺灣政府和法律保護下可以自由習練法輪功,但是這羣無辜善良的臺灣人民,一旦踏上海峽另一岸的土地,卻因爲法輪功學員的身份受到完全相反的人權待遇。

在江澤民集團使盡一切手段非法迫害法輪功的情況下,無辜的臺灣人民從2000年到2003年,甚至到2004年的今天,進入中國大陸也照樣受到江氏集團的迫害,受害者還包括當時11歲大的女孩。

去年的11月,因爲前往中國而被江澤民集團所迫害的臺灣法輪功學員中的七位,勇敢的、正義的向臺灣的社會控訴了江澤民的這場人權迫害,依據臺灣當地的法律程序,和在民國42年,也就是西元1953年,臺灣依照聯合國一九四八年「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羣罪公約」所制定的國內法-「殘害人羣治罪條例」的規定,向臺灣高等法院提出臺灣史上第一個控告中國前領導人的人權訴訟,所以我們說訴江案是攸關兩岸。同時,臺灣人民所控訴的是中國獨裁者的迫害,這當然是兩岸應該重視的人權議題。

訴江案也「事關統獨」,事關統獨,不是說法輪功贊成臺獨,或者說法輪功贊成統一,法輪功沒有這樣的政治訴求,那爲什麼說訴江案事關統獨呢?

因爲不管是贊成統一的國民黨連戰先生,或者是泛藍的明日之星馬英九,馬市長,甚至於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謝長廷,以及目前剛剛就職的現任的總統陳水扁先生以及副總統呂秀蓮女士,不管是統派、獨派,這些攸關臺灣政局的重量級政治人物都立場一致的表明了支持臺灣法輪功學員的人權,支持法輪功學員和平的行使在憲法跟臺灣法律下所給予的權利和自由。

因此所謂「事關統獨」,是中國政府應該了解, 不論這些臺灣的政治人物有什麼樣不同的政治立場,但是對於愛好自由和平,幫助人身心健康、做好人的法輪功團體的態度卻是一致的,不論統或獨,都明確表達支持法輪功學員善良信仰的立場,跟中國政府幫助江澤民的倒行逆施迥然不同。這是指在政治層面上的情況。

**迫害法輪功傷害兩岸三地關係

訴江案在立法、司法層面上,是怎樣牽動兩岸關係?

臺灣法輪功學員七個原告在去年遞出訴江案11月17日前二天,11月15日,近一萬人的法輪功學員在臺灣的總統府前廣場集會的時候,四黨一派的立法委員都出面聲援這個訴江的遞狀控告,充份表現了兩岸對於法輪功問題處理的不同。

99年的4月25日,同樣是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到了中南海,行使中國憲法賦於他們上訪的權利,一個完全和平的上訪,竟然成爲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重要藉口之一,然而在中華民國臺灣2003年的11月15日總統府前,臺灣人民,臺灣法輪功學員,行使臺灣憲法下所賦予的基本權利自由,將近一萬、平和的人民沒有遭到政府的栽贓、污衊,代表民意的立法委員還公開表示支持。

看看同文、同種的兩岸,對於法輪功學員真善忍的信仰,一邊是和平理性,以法治來給予支持,一邊是獨裁專政,以暴力持續進行殘酷迫害,這樣的對比,江氏的迫害到底給臺灣人民做了一個什麼樣的惡劣示範?

再看看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不僅對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對於臺灣人民進到中國的時候實施,甚至破壞香港基本法第五條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規定,江氏集團掩耳盜鈴的企圖利用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來剝奪香港法輪功學員的權利,還包括在過去幾年,因爲江澤民滅絕政策的實施,致使香港入境處敢於明目張瞻的、強制的、暴力的遺返臺灣法輪功學員。

幾年中前後將近有兩百名的臺灣法輪功學員,持合法的簽證進入香港參加當地合法的法輪功活動時,遭到入境處強制的遺返、暴力的侵犯,其中還包括不到10歲的小孩子都以莫須有的保安理由遣返。

在兩岸三地的關係上來講,我們看不到這個全球的人權夢魘,在法輪功的議題上有任何的進步和希望,相反的還把內地的人權迫害,延伸到兩岸關係上,迫壞香港一國兩制,傷害臺灣人民,這要臺灣人民如何相信一國兩制不會是一場最露骨的騙局?

今天台灣的民衆親眼見到法輪功學員如此平和的團體,竟然會受到這樣殘酷的打壓,中國政府即使以再多的柔性訴求向臺灣人民喊話,只要江氏迫害法輪功團體還持續下去,臺灣人民是無法想像將來臺灣如果跟中國大陸合在一塊,這個人權的恐懼又不結束的話,那中國將會帶給臺灣人民什麼樣的人權未來,這絕對是令臺灣人民擔憂的。

**法律界的具體決議支持

臺灣司法界如何來看待全球訴江案?

在一個自由開放的國家,在一個資訊發達的國家,人民得以自由行使真善忍信仰的國度,像臺灣來講,任何人都可以很容易的了解臺灣法輪功學員以及世界上法輪功學員的和平跟良善。一羣以人權爲天職的律師,在臺灣以及全球幾大洲,經由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以及法輪功學員所提出的證據及真相的說明,已經認識到江氏這個現行犯近五年來對法輪功所進行的迫害是極其嚴重國際刑事犯行。

在臺灣,法輪功學員不斷的向法律界人士講清真相,使得法界人士很快的了解到告江澤民的這場訴訟,不是對抗中國政權或政府的抗爭,而是一個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國際人權訴訟。

在去年的10月 25日,臺灣最大的律師公會聯合會通過了我現在手上拿的的這份支持法輪功國際人權訴訟的決議聲明,這份決議是臺灣法律界良心的一個象徵,他代表的意義,是律師本於良知、道德跟公理,在了解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之後,作成的一個具體的支持。

這個支持,我們也經由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送上了「國際刑事法庭」。因此除了前面在政治層面外,在法律界的這個角度,臺灣法律界也作了這樣的一個支持法輪功人權訴訟的決定,這在臺灣司法史上絕無僅有的。另外,臺灣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的成員律師也在臺灣報紙上和國際人權研討會的場合,提出法輪功全球訴訟應該引起法律界人士正視的呼籲。

**政治利益與國際正義的取決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儘管在中國大陸發生了上百萬人流離失所,將近百分之八的人口遭到這場迫害,但是中國內地的司法界卻是敢怒而不敢言,在這不尊重法治的獨裁國家機器操作下,很多道德良知的聲音被獨裁者壓制著無法爲法輪功講句公道話。

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可以在全世界民主法治的國家自由的發聲,可以向國際社會召告:今天江澤民利用法律工具在中國打壓法輪功,甚至迫害對國外進入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國的法律下、在國際人權公約的標準下都是非法的!

凡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尊重國際刑法、尊重國際人權法的國家,都會了解江氏反人類的罪行,是應該根據國內法的規定予以懲治跟防止的,但是我們發現儘管有許多的國家,他們的法律中有懲罰羣體滅絶、殘害人羣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行的法律,可是在中國這樣一個龐大的政治機器操作下,在江澤民還擔任軍委主席濫權利用全球各地的中國領事館做著不可告人事情,許多國家的司法獨立和公正確實面臨了嚴重的考驗。

**人心不死、維護人權

我們曾經聽過一個臺灣資深媒體人談過他對法輪功訴江的觀察:「所有參與全球訴江的律師,在各個社會中,不過是一個薄弱、單獨的個體,在面對中國政府一個龐大的經濟利益誘惑之下、中國一個巨大政治力的威脅之下,一個單薄的人權律師,爲什麼要站出來訴江,來面臨整個中國政府機器的威脅,這樣的精神是來自對於法律本身的堅持嗎?」。這個資深的媒體人認爲不只是爲了法治,而是因爲「人心不死」。

唐吉訶德爲了追求理想,個人挑戰風車,人喻之愚蠢,目前爲止有11個國家、17個律師在全球各地進行著看似明知不可爲而爲之的訴訟,是因爲相信道德、良知是不應也不能被國家機器所滅絶的。

本持著對於國際人權和良知、道德的堅持,本持著法輪功學員的良善所給予的信心,本持著客觀的證據,這羣律師選擇與法輪功學員站在一起,共同面對中國政府壓力,即使國際社會某些國家可能經不起誘惑而喪失司法獨立的堅持,這羣人也不願放棄對司法正義的追求,決定在全球各地控告江澤民。

於此同時,了解訴江案動機的國際人權之士,也向各國提出嚴正的呼籲:所有民主法治的國家不要爲了與中國之間的政治利益、經濟利益,而犧牲司法的尊嚴和國際的正義,更不要以豁免權、管轄權上的限制,做爲規避審判一個企圖滅絕人類善良信仰、虐殺生命的劊子手的藉口。

**反人類罪刑的防止制止重於懲治

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人權之士花了那麼多心血所建立起來的種種國際人權的機制,大家不能忘了這些國際法律機制成立的宗旨,所有法律界人士,應該想想當初爲什麼要懲罰這樣的罪行,那是爲維護人類正義、人權基本價值和精神而設的。

因此國際人權的機制在實施的過程中,應該要正視、要修改任何防止管轄或審判這些嚴重滅絕罪行、酷刑罪的法律限制,應該要彌補立法或是執法上的缺陷,使江澤民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而不是犧牲法治,屈從於利益的現實,使這個人權罪犯,繼續逍遙法外,繼續對無辜生命進行迫害。「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

五十週年紀念時,國際人權學者曾感慨的說,這些國際人權公約雖然立意良好,但實踐上不能永遠只停留在罪行發生後,生命被被虐殺後的「事後懲治」,人們應該更深切、更積極的省思如何「防止滅絕罪行的繼續及發生」。

**邪不勝正的全球控訴

江氏集團對於法輪功的迫害目前還在持續著,他們罪行嚴重的程度,絕不下於任何一個戰犯,所有國際人權的所謂的宣言,立法、公約的簽署國不應該讓同樣爲簽署國的中國政府繼續這樣的暴行。

全球的訴江案,可以說是廿一世紀初最大,影響面也最廣的國際人權訴訟,我們希望各界人士能迴歸各國國內法律和國際人權法律維護人類基本權利自由的立法精神,重新審視任何審理反人類罪行規定上的障礙。

更重要的,還是希望藉由這樣子的訴訟引起國際各界的輿論,使這場迫害及早結束,讓江澤民集團爲反人類的罪行負責!這己經不是中國人民的願望,相信也是全世界支持國際人權、站在正義良知一邊的人的共同心聲。

中國政府絕不能忽略國際上的這個人權訴求,應該讓江澤民負起法律的責任,負起歷史的責任!

將一個迫害無辜,破壞中國改革開放形象的人權丑角繩之以法,應該是中國人共同的希望,也是對國際社會證明,證明中國政府願意彌補爲虎作悵的錯誤,願意在人權議題上改頭換面,洗刷惡劣的人權形象,願意跟正義良知之士站在一起。

**決意將江澤民繩之以法

有人問律師小組如果今天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這場迫害在中國平反了,你們還要全球訴江嗎?

我們必須很嚴肅的說,二次大戰之後,很多人在戰爭中被戰犯凌虐犧牲了,不會因爲這個戰爭結束了,這些生命犧牲了,這個戰犯就不要被審判了,同樣的,即使中國政府親手結束了這場迫害,我們認爲江澤民這種反人類罪行的公敵,仍然應該送上國際法庭,得到他應有的罪刑和懲罰。

希望大家了解全球訴江案不僅是攸關臺灣香港兩岸三地的一個重要的人權議題,也能把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所以在全球四處遞狀控告江澤民的真相告訴世界,讓所有的正義之士了解:這場訴訟是人類本於道德、正義、良知和對人權的維護在對邪惡、不公義、不道德所進行的一個最嚴肅的控訴!

我們決意要將江澤民繩之以法,就是告訴世界「邪不勝正」!這個全球訴江和審江的訴訟影響還在世界上擴大當中,相信會得到更多更多良善、公義的、道德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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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文爲朱婉琪律師5月26日在芝加哥「訴江與世界未來」研討會上的發言記錄,大紀元記者根據錄音整理。世界首例訴江案5月27日芝加哥庭辯的前一天,全球審江大聯盟、保衛言論自由人權同盟、美國華府論壇在芝加哥大學,共同合辦「訴江與世界未來」研討會,律師政論家等六位主講人發表各自的研究結果和觀點。近60人蔘加座談會。

朱婉琪律師小檔案:經歷: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臺灣發言人;全球反對23條立法聯盟臺灣代表;美國紐約州註冊律師;美國亞洲研究中心法律研究員;國際紐約人壽法務協理;學歷: 美國長春藤賓州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學士。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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