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心底的共識:「法辦」等於「死刑」
 
袁丁
 
2004年5月2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國領導人出訪,照例要把警察權力伸到國外,要求外國警方也要像中國警察一樣,取締羣衆的抗議活動。實在不能如願,也要設法讓中國領導人見不到「不雅」的標語,聽不到逆耳的聲音。

這次溫家寶訪德,華人羣裏打出的大字橫幅是「歡迎溫家寶,法辦江澤民」,這一下讓德國當局非常爲難。因爲中國代表團要求取締「法辦江澤民」的橫幅;理由是:「法辦」這個詞在中國是「判處死刑」的意思,這是對中國代表團名譽上的污辱。

但是德國人也有懂中文的。德國外交部的中文翻譯就沒有從「法辦」這個詞義裏看出「等於死刑」的意思。

其實溫家寶的文化水平也不會低到這個程度,把「法辦」當成「死刑」,而且代表團裏並無江澤民其人,歡迎溫家寶的羣衆無非是想讓中國代表團知道海外華人要求依法處理殺害無辜百姓的犯罪嫌疑人而已。至於怎樣審判江澤民,那是法院的事情,羣衆並未提出具體要求。這是要求中國當局依法治國,是對代表團的尊重,也是對中國法律的尊重,怎麼會構成「污辱」呢?

不過這個事件倒是折射出一個重要信息,那就是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不但已經把他推到被告席上,而且他的罪行也足以達到極刑的標準,這已經是社會共識了。

對於一個涉及幾千萬善男信女自願修練的法輪功下此毒手,究竟是爲了什麼呢?因爲他們本着「真善忍」的精神,要求自由修身養性的權利?因爲他們與世無爭,並未妨害任何人?因爲他們根本不問政治,絕不會對統治者構成任何威脅?到底爲什麼要動用空前龐大的警力去對付這些毫無抵抗能力的弱勢羣體呢?

連奉命迫害法輪功的警察都回答不了這些問題,即使在統治核心內部,也是多數人都回答不了這些問題,就更不說一切善良的人們誰都不能理解了。

但是有一個答案卻是人人都能理解的,這就是:「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江澤民依仗獨裁權力一意孤行,硬是冒天下之大不題,悍然下令對法輪功實行滅絕,這種暴行已經在世界範圍內引起人神共憤。如果有閻羅殿的話,他將在地獄裏受到最可怕的懲罰。如果沒有陰曹地府,那麼他在人間也逃不脫正義的審判。中國政府訪德代表團對「法辦」一詞那種賣弄無知的「解釋」,雖然讓人笑掉大牙,其實也不奇怪,那不過是長期藏在中國人心底的共識,不期而然的脫口說出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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