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国际对新一轮构陷法轮功、毒害青少年的不法官员的追查通告
 
2004年4月29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 追查国际(ZY-00004, 2004年4月25日)

2004年初,中国大陆全国范围内借“反邪教警示教育运动”之名,开始了一场针对法轮功的新一轮有文件、有纲领、有周密计划的系统的政治迫害。这是江泽民集团1999年7月以来镇压法轮功的再次升级。这场运动由中央 “610办公室”、中组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农业部、团中央和中国科协等八部委联合发起,向全国各省、市、区县直至乡镇发布《关于在全国农村开展反×教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大量派发《反×教警示教育宣传提纲》,在这个《提纲》里多次重复1999年7月以来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诽谤诬蔑性宣传,旨在利用不明真象的青少年,在全社会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

《通知》下达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办公室并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并专门为此培训了干部。定期召开现场交流会,上级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活动方式以展出统一制作发放的展板,学校刊出黑板报、组织学生观看宣传电影、录像资料和图片展览;举行签名活动、举办征文比赛、演讲及竞赛答题活动、举办图片展、书画展、科普展以及召开主题班会、开辟宣传专栏等;并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散发VCD光盘、传单等。

这次运动耗资巨大。如湖南湘西自治州除中央免费发放的宣传资料外,自己光印刷资料就花费20万元。虽然《通知》名义上是面对全国农村,但事实上已经扩展到了全社会。城市乡村的中小学、各个大专院校、甚至包括新疆的建设兵团。

“追查国际”在此发出严厉警告,将对在这次迫害运动中涉嫌组织、推广、参与的各级官员及文字打手进行追查,进一步核查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包括他们的配偶及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追查国际”已于2004年3月8日,对陈至立发布追查令,核查其操纵、指挥整个中国教育系统迫害法轮功和毒害中国年轻一代的犯罪事实,同时警告一切追随陈至立实施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帮凶,包括各级教委、学校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直接责任人和教育界攻击诽谤法轮功的文字打手。

“追查国际”在2004年3月29日,对犯下伤害罪、煽动仇恨罪、诽谤罪等罪行的“中国反邪教协会”的主要成员庄逢甘(理事长,科协副主席,院士)、王渝生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科技馆馆长)、何祚庥(副理事长,院士)等发出了追查通告,其中王渝生,于2004年4月16在日内瓦被日内瓦州法院以“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传票、起诉。

追查国际于2003 年12月18日对原辽宁省省长薄熙来的发出追查令,在美国东部时间2004年4月22日下午,以商务部长身份在美国华府访问的薄熙来,被美国哥仑比亚特区法庭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传票、起诉。

• 江泽民等45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被加拿大皇家骑警列入监视名单

加拿大皇家骑警已经将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王茂林、刘京等中共首脑、“610”负责人,省政府官员薄熙来、闻世震和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官员苏境、万家劳教所官员史英白等不法人员列入监视名单。截止1月底,已有45名各级中共党委、“610”负责人、政府官员和劳教所不法人员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之中。这些人如试图进入加拿大,即会受到调查,结果可导致被拒绝发放签证、或被禁止入境,甚至会因其犯下的“反人类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诉。「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经收集到更多参与迫害的人员名单和证据。这些行恶者分别来自各省市政法委、“610”、公安、国安、新闻出版、各级媒体、教育、文化、外交、网络信息监控、共青团组织、妇联等部门和机构。提交45人名单只是行动的开始,有关部门已经准备接受更多的名单。

• 江泽民等102名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已提交美国政府

2004 年3月9日,「法轮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江泽民及其追随者在多个国家被法律起诉判刑, 罪名包括酷刑罪, 群体灭绝罪和其它反人道罪行

注:下面是被起诉者及其起诉地点、起诉时间、被告罪行的详细资料:

被告: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起诉地点:北京
起诉时间:2000年8月29日
被告罪行:违反国家宪法

被告: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起诉地点:联合国
起诉时间: 2002年10月17日
被告罪行:酷刑迫害法轮功

被告:江泽民
起诉地点:美国
起诉时间:2002年10月22日
被告罪行: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被告: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起诉地点:比利时
起诉时间:2003年8月20日
被告罪行: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被告: 江泽民、罗干
起诉地点:西班牙
起诉时间:2003年10月15日
被告罪行: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被告: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起诉地点:台湾
起诉时间:2003年11月17日
被告罪行: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被告: 江泽民等16名中国官员
起诉地点:德国
起诉时间:2003年11月21日
被告罪行: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被告:江泽民
起诉地点:海牙国际法庭
起诉时间:2003年11月26日
被告罪行: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被告:江泽民、罗干
起诉地点:韩国
起诉时间:2003年12月26日
被告罪行: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被告: 罗干
起诉地点: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
起诉时间:2003年9月8,11,16,18日
被告罪行: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被告: 周永康(公安部长)
起诉地点:美国
起诉时间:2001年8月27日
被告罪行:酷刑虐待、非法监禁、反人类罪

被告: 李岚清
起诉地点:法国
起诉时间:2002年12月4日
被告罪行:酷刑罪

被告:刘淇、夏德仁
起诉地点: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起诉时间:2002年2月7日
被告罪行:滥施酷刑、残忍、反人类罪行

被告:赵志飞(湖北610头目)
起诉地点: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起诉时间:2001年7月17日
被告罪行: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被告:吴官正
起诉地点:塞浦路斯
起诉时间:2003年10月27日
被告罪行: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被告:潘新春(中领馆副领事)
起诉地点:加拿大(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起诉时间:2003年8月1日
被告罪行:诽谤罪

被告: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起诉地点:法国
起诉时间:2004年1月28日
被告罪行:煽动屠杀和迫害罪

被告:《华侨时报》
起诉地点:加拿大
起诉时间:2001年11月1日
被告罪行:诽谤和煽动仇恨

被告: 《星岛日报》
起诉地点:加拿大
起诉时间:2001年12月19日
被告罪行:诽谤、过失及煽动仇恨

被告:《侨报》《星岛日报》
起诉地点:美国
起诉时间:2002年5月23日
被告罪行:挑起仇恨和诽谤

被告:王渝生(“中国反邪教协会””理事)
起诉地点:日内瓦
起诉时间:2004年4月16日
被告罪行: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

被告:薄熙来(原辽宁省省长)
起诉地点:美国
起诉时间:2004年4月22日
被告罪行:“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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