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NO!中国驻多副总领事涉诽谤案 缺席审理在即(图)
 
2004年2月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竭力争取总统豁免权的屠夫江泽民使中共那些驻外使领馆人员产生了一个错觉,他们以为「领事豁免权」可以豁免一切呢,但是事实证明这种想法过于乐观。

大纪元多伦多记者韩涓报导,多伦多中领馆副总领事潘新春2003年被加拿大房地产商乔-契普卡以诽谤罪告上法庭后,近日原告契普卡透露,他的律师将于2月3日在安大略省高等法庭,正式向法官提出对潘作缺席审判。潘因一再拒绝接收对他的起诉文件已失去辩护机会。

一些律师界的人士认为,本案将对加拿大的相关法律提出挑战:如果外国领事在加拿大的所作所为违反当地的煽动仇恨罪及诽谤罪是否仍享有领事豁免权。

外国领事没有权力在他国胡作非为,而逍遥法外,越是领事越应该维护国家的尊严,越不能煽动仇恨及肆意诽谤。对于世界各国来说,这方面法律不健全的国家应该立即健全起来,这是当前人类社会的需要。

2003年4月25日,加拿大发行量最大的英文报纸《多伦多星报》刊登了乔-契普卡的一篇读者来信,指中国现任政权隐瞒SARS疫情的行为不应该,并谈到了中国国内遭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指他们亦正在谎言掩盖下遭受折磨。此文随后招来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亲自撰文,也以读者来信的形式发表在《多伦多星报》。这封信一方面彻底否认中国政府隐瞒SARS疫情,同时攻击契普卡和法轮功,点名指契普卡为邪教成员。

2003年8月,契普卡以诽谤罪将潘告上法庭。

据悉潘被告后,曾以「自己是外交官」为由,三次拒绝接受法律文件。相关人士透露,中国政府正在利用外交手段对加拿大政府施压,竭力保潘。

但契普卡说,他持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潘新春及部份中国官员系统地在加拿大散播仇恨及攻击修炼法轮功的民众,而对他本人的人身攻击是这种仇恨宣传的一部份。

乔的律师彼得-道纳德亦指,被告行为带有欺骗性,已超出他的正式职责范围,不应享有外交上的豁免权,且潘数次拒绝法律文件的行为已令其失去辩护机会。乔的律师将于2月3日与法官见面要求对潘新春的缺席审判。

这个审判的意义很深远,它将震摄所有在「豁免权」保护罩下肆无忌惮干着与他们身份完全不符合的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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