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人,趴下
 
作者:李衛平
 
2004年11月1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1949年,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上宣佈:「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事實上,諾大的中國除了老毛自己昂首挺胸站立著外,中國民衆,包括跟隨他南征北戰的開國元勳也都一直匍匐在他腳前。改革開放後,到是有一些人從地上爬了起來,更有部分人挺起了腰桿,但作爲中華人民共和國「主人」的工人卻仍然佝僂著腰,匍匐在地上。有事實爲證。

日前,深圳美芝海燕電子廠的三千多工人來到北環大道,將這條深圳北部、東西走向的交通大動脈完全堵塞。工人所來爲何?

* 廠商黑心,當局瀆職,社會麻木

深圳美芝海燕電子廠是香港金寶通公司與廣東兩家大中型企業合資的工廠,主要承接來自美國、歐洲和日本企業的訂單,生産加工各種電子元器件,目前主要生産溫度時間控制器、時間控制器和遙控器等。該廠運營十多年來,廠商完全無視社會發展和物價飛騰的現實,無視中國《勞動法》的存在,無視深圳當局制定的最低月基本工資六百一十元的標準,工人月基本工資一直維持在起初的二百三十元;強迫工人長期加班,每天工作在十二小時以上,加班費每小時僅二元一角。廠方長期殘酷壓榨盤剝工人,將工人推入水深火熱的賤民生存狀況。

工人此前多次向廠方和政府部門反映諸如超低工資與超時加班等問題,但一直未得到絲毫回應。當局和官方有關媒體證實,工人確實曾多次向深圳市勞動局、福田區勞動局、官方的市和區「工會」等有關部門反映問題,但都沒有得到任何答覆。工人說,他們此舉也是無奈,「也不想這樣做,但不這樣做,不會引起政府的重視,」問題也就得不到解決,最後肚子和褲子都將不保。工人們的堵路行動將政府有關部門行政不作爲和社會對弱勢羣體悽慘遭遇的麻木不仁曝光於光天化日之下,揭露了政府部門普遍的瀆職現狀與當下民衆缺乏同情心的醜陋人性,暴露了在繁榮的表像掩蓋下,大陸社會深層潛藏著深刻的危機。三千多名深圳工人的舉動震驚了中南海,成爲近期大陸重大的突發社會事件。

* 事件凸顯工人權利缺失

在事實面前,深圳美芝海燕電子廠資方不得不承認,過去很長一段時間,給工人的工資和加班費違反了國家《勞動法》和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並承諾,從九月份開始將工人的月基本工資調高至六百一十元,加班費也調高到五元四角六分。美芝海燕電子廠廠長嚴海瓊承認,二百三十元的月基本工資確實還是按十多年前的標準,「我們十多年前與港方簽訂協定時,是以當時的生活標準確定的,但自那時到現在,也一直沒有更改過。」她說,「工廠的活挺多,每天確實都有加班,」而發給工人每小時二元一角的加班費「確實太低」,並保證「以後不會再發如此低的加班費了,以後完全遵照勞動法執行。」

工人們的抗爭取得了實際的成果,可喜可賀。然而遺憾的是,事件的解決方式並不具有積極意義。如果工人有自由組織工會的權利,他們完全可能在自己工會的主導下通過談判於廠內與資方達成妥協,而無須採取影響社會的方式;同時,工人們也可以避免遭受如此長時間地違反《勞動法》和相關規定的行爲的殘酷壓榨。然而中共卻在官方工會尸位素餐、名存實亡甚至與資方狼狽爲奸的情況下,頑固地拒絕還工人自由組織工會的權利,並在官方簽署並批准的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中刻意剔除有關自由組織工會的規定。令人困惑的是,無產階級先鋒隊不允許無產階級組織起來對抗資產階級。這是存在於當今中國社會的諸多悖論之一。

* 廠商、當局違法不追究,工人合理抗爭遭打壓

深圳美芝海燕電子廠長期違反《勞動法》和深圳市相關勞動規定的事實是清楚的,性質十分惡劣,然而至今不見甚至未聞將追訴其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

深圳市勞動局、福田區勞動局是落實《勞動法》和深圳市相關勞動規定的主體,也是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實施的責任者;深圳市工會、福田區工會是《工會法》的實施主體,肩負著維護工人權益的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所有這些機構不僅都沒有主動積極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干預資方的違法違規行爲,而且在工人們告訴後仍然拒絕行政作爲。但是,半個月過去了,卻仍然沒有任何責任人爲其不作爲和瀆職行爲負責,甚至連最基本的公開自責也沒有。不僅於此,在現場處理這起「勞資糾紛」的福田區勞動局負責人還警告工人,「你們認爲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應該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不能做出違法的事情,你們上路阻塞交通已嚴重違法。」

深圳市政府有關負責人也在最後表示:「現在員工的行爲已違法,希望員工能自覺離開,否則,將清理現場。」無論是廠方還是政府當局,都認爲這起事件背後有「黑手」,工人是被別有用心的人指使或鼓動才去的,當局更揚言「對於那些惡意滋事者,公安機關將予以查處。」令人拍案的是,始終不見他們檢討反省自己的惡行和違法行徑。

對於當局的威脅,工人們不以爲然。他們表示,如果政府重視並及時處理工人的合理要求,就不會有今天這樣的事情發生,就是因爲合法溝通管道被當局堵塞了,不起作用,工人才不得不出此下策,才想到用「堵塞反堵塞」的以毒攻毒做法。有工人說,

「難道是工人願意頂著熱日,到北環大道散步涼快?政府也不先檢討自己,反過來先指責工人違法,這是典型的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當局的威脅已經落實,數名抗爭行動的組織者業已被捕,據說分別被判十五日行政拘留,想來被廠方開除必定也是他們將要面臨的命運。本文寫作時,又傳來東莞當局以刑事罪名迫害當地工人抗議的五名青年組織者的消息。

* 中國工人,趴下

當局對事件的處理透露出這樣的資訊:儘管正常途徑無法解決任何問題,但不論怎樣都不能夠「逾矩」,只能沿著這條死衚衕走下去;能夠解決問題的辦法絕對不允許採用,否則就要追究法律責任。也就是說,在中國當工人,有事沒事你都好好趴著,不許亂說亂動。誰讓你是工人呢,自認倒楣吧!

原載《議報》第1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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