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至立让秘书第一时间把这新闻送给她(多图)
 
鄂新
 
2004年10月2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1989年,江泽民镇压上海导报,被江提拔到上海市委宣传部的姘头陈至立在导报总编钦立本重病临终之时去精神折磨他,被人戳脊梁斥骂。在江掌握了党政军大权之后,这个歹毒的女人从此更加嚣张,对江泽民的忠心更似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上海市委一些人说她真象是秦桧的老婆王氏,做好事一点能力没有,害人门门儿精!

曾庆红从南非溜回国十来天后,江泽民又派遣陈至立去南非收拾后事。为什么派她去呢?因为没有人可以信任了,江这十五年提拔了那么多官儿,到头来个个都是墙头草。

陈至立与曾庆红在上海就是老朋友了,上海市委的人说,当年江泽民的左膀右臂就是这两个坏种儿。这次曾庆红在南非雇凶杀人后,没有人愿意在那敏感时期再去非洲,陈至立以为江泽民依然可以横冲直撞呢,所以她要出国抖抖江氏威风!

出访期间,陈至立以煽动仇恨和酷刑罪在坦桑尼亚被告上法庭,法警把她以被告身份带上法庭应诉,这是第一次中国高官在国外法庭应诉。按照美国的法律来看,这是拘捕。消息传出,陈至立的江氏威风没抖成,让所有跟着江泽民跑的驻外使节都倒吸了一口凉气,看来王八吃秤砣的时候乐,吃进去之后可就后患无穷啦!

据可靠消息透露,自那以后,陈至立通知秘书,凡来自「坦桑尼亚」的,尤其是与法轮功有关的新闻,统统要第一时间打印下来,给她送去。

今天又有一个来自坦桑尼亚的新闻,不管陈至立的秘书看到没有,俺得把这消息传给她。


大会现场
大纪元记者李华达累萨拉姆报道,坦桑尼亚一个著名人权组织日前通过一个决议,谴责前中国主席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人权迫害,支持将江泽民送上审判台。

这项决议是在上周末的一个全国性人权大会上通过的。会议由坦桑尼亚著名的达累萨拉姆大学人权协会(UDSM-Human Right)主持,主题讨论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所遭受迫害的不合法性以及国际如何尽快制止这场迫害。坦桑尼亚劳工与体育部发言人、政策与计划部主任韦尔逊欧威、达累萨拉姆大学人权协会主席白哈蒂敦夫、美国贝勒医学院副教授、法轮功学员封莉莉及南非枪击案见证人梁大卫等均出席了会场并作发言。

大会指出,正如空气和水不分国界,任何人或地区对空气和水的污染侵犯实质上就是对全人类的基本生存资源的侵犯;人权也同样不分国界,当江泽民决定镇压“真善忍” 的时候,它是在向全球公民的人权提出挑战。


听众踊跃提问
大会就今年6月28日发生在南非的、由中国国家领导人策划的企图谋杀法轮功学员的枪击案作出谴责,称坦桑尼亚人对中国政府跟着独裁者迫害法轮功的做法尤感厌恶(distaste),并公开支持人们“所有为把江泽民送上审判台所作出的努力”。

最后大会通过一项“谴责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支持送江泽民上审判台”的决议,并将决议书连同签名送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抄送坦桑尼亚外交部,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及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当地最大的两家日报之一《守护者报》及多家电视台均对此作了报道。


附:达累萨拉姆大学人权协会决议案


与会者对梁大卫的神奇康复尤为感兴趣。
达累萨拉姆大学人权协会通过谴责迫害中国法轮功学员的决议。

鉴于,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一种基于宇宙特性“真善忍”的身心双修的传统功法,并因服务公益、提升灵魂与身心的功效而受赞益;

鉴于,人权宣言第三条规定,人有享受生命、自由及保障安全的权利;

鉴于,人权宣言第五条规定,任何人都不应被迫害、被残酷的、野蛮的或非人道的对待或惩罚;

鉴于,1966年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第一点规定,每个人都有权思想、良心与信仰的权利;

我们注意到,在上文第18条第一点中规定,人民不应在高压下被迫放弃或接受某种信仰;

我们认为,根据反酷刑公约第4条,所有野蛮的或非人道的对待或惩罚都是违犯刑法的;

鉴于,对中国法轮大法的长期打压严重侵犯了国际人权法;

我们,达累萨拉姆大学人权协会及大学成员(见下属签名)作出决议,支持把犯有迫害和反人道罪的江泽民送上审判台。

我们还决意把此项决议上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抄送坦桑尼亚外交部,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及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下数签名者强烈谴责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并强烈支持所有把罪犯送上审判台的法律程序。

(签名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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