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芝加哥訴江案正式提出上訴
 
2004年1月2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1月22日訊) 2004年元月20日,起訴江澤民和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的原告律師Terry Marsh博士,將上訴文件在芝加哥遞交到美國第七巡回法庭的上訴法庭。

於此同時,數十名部分芝加哥法輪功學員持續在領事館前舉行練功活動。一場大雪後,芝加哥的氣溫一直很低,中國駐芝加哥領館對面的便道上覆蓋著堅硬的冰層。學員們都靜靜的在零下十幾度的嚴寒中堅持了近5個小時。「法輪大法好」和「嚴懲江澤民」的中英文巨型橫幅在凜冽的寒風中特別醒目。

法庭在20日上午11點15分正式簽收上訴文件。

當日下午一點,原告律師Terry Marsh博士,在芝加哥Palmer House希爾頓飯店舉行記者招待會。有包括美聯社、芝加哥論壇報、新唐人電視臺和大紀元時報等八家中英文媒體參加。記者們對律師及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芝加哥發言人等進行了歷時二個小時的採訪。

身爲猶太后裔的MARSH律師在記者招待會上說:在納粹德國滅絕猶太人時,千百萬的人沒有說話的機會,在德國以外,沒有人知道在那些集中營裏發生了怎樣恐怖和悲慘的事情。殘酷的種族滅絕就在緘默中進行著。這正是在中國今天發生的情況。在類似的緘默中一場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滅絕正在進行著,信仰真善忍在中國成了一種犯罪的行爲,堅持信仰者面臨著屠殺、酷刑,被剝奪一切生存的途徑。這個訴訟案就是要喚起世人對這場殘酷迫害人權的關注,破除人們對法輪功鎮壓的沉默。也給那些受害者在法庭裏說話的機會,正象美國認同的一些國際公約所說,任何一個人都不應該受到酷刑和羣體滅絕的迫害。

MARSH律師還強調說對於一個剝奪人的尊嚴、犯有酷刑罪和羣體滅絕的人,即使是國家元首也不能免除懲罰。對於前國家元首所犯的違反人權罪就更沒有豁免權可言。

據了解,這次往七區巡回法庭遞交的上訴文件是要求法官們推翻原地區法庭以豁免權爲由撤銷此案的決定。據理辯論的理由是:一、原告提出的違反人權的事件如果在美國法庭得到證實對美國是有益處的;二、前國家元首如果犯有嚴重違反人權罪,無論是根據美國的法案和國際的法案都不應享有豁免權;三、法院屈從於行政部門關於豁免權的建議,違背了司法系統和行政系統相互獨立的準則;四、地區法院認爲「江澤民不能作爲610代表接受傳票」是一個錯誤決定;五、該法庭對610辦公室具有司法權。

在記者招待會上,法輪功學員Steven Gregory代表還宣讀了國際反酷刑組織美國分部執行主席Morton Sklar的新聞發言稿。Morton Sklar認爲美國政府可以告訴法院江澤民是否是國家元首,但是,關於是否享有豁免權完全應該由法庭決定。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主要發起者和主要實施者,對一點已不存在任何爭議。美國國務院也曾經報告了法輪功成員在迫害中,被酷刑折磨及迫害致死的情況也有報導。地區法院決定撤銷此案的理由和決定是完全錯誤的。

這是一起具有開創性的羣體訴訟案。在2002年10月18日江澤民訪美期間,法輪功學員以羣體滅絕罪、酷刑罪、剝奪生存權利罪、密謀罪起訴江澤民及610辦公室,起訴文件遞交到北伊利諾州的地方聯邦法庭,並將法庭傳票通過保安人員遞交到江澤民的手裏。法輪大法明慧網歷經一年多的時間,於2003年感恩節前夕正式出版了第一本真相系列叢書《起訴江澤民》。

此案引起江氏集團的高度恐慌,江利用權力脅迫中國政府對美國施加外交壓力,在這種壓力下,美國政府以法庭之友的身份要求法庭撤銷此案,2003年9月12日Kennely法官,以豁免權爲由,撤銷此案。這個結論被一些人權律師和國際法律師認爲沒有遵循美國及國際現有的法案。

國際反酷刑組織美國分部執行主席Morton Sklar將於1月29日向上訴法庭遞交法庭之友意見書,同時,Jordan Paust等諸多法律教授將聯合遞交法庭之友意見書,他們都是具有相當影響力的法律專家,他們的意見書都將以法律依據陳述他們支持這個訴訟案及上訴的理由。

據悉,繼美國聯邦法院的這起訴江案以後,世界各國包括比利時、西班牙、德國、臺灣、韓國、澳大利亞、瑞士等八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都相繼對江澤民和610辦公室進行了起訴。


 
分享:
 
人氣:15,885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給予打賞。讓我們一起打拼未來!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