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刊物揭资金外逃惊人黑幕
 
2004年1月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国的腐败问题日益严重,不仅中国境内政府贪官云集,还有上千贪污贿赂犯罪人卷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其中以金融系统官员、国有公司官员及财务人员较多,甚至国家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也潜逃海外。
据新华社报导,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有的已潜逃出境,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使国有公司、企业难以维持经营。

据环球时报报导,在外逃贪官中,以金融系统官员、国有公司的官员和财务人员比较多,甚至国家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也纷纷潜逃海外。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导,贪官通常先送孩子留学,再以教育经费秘密流动资金,一年输往美国超过100亿美元。2000年,中国外逃资金达480亿美元,大多以留学名义汇送。

据《半月谈》杂志报导,许多身份高的贪官利用香港,转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落地签的方便,再逃到其他国家。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渖阳、深圳、珠海、昆明等口岸和航空港,经常查获持护照或通行证企图外逃的干部,持有金融机关、海关核准携带出境的外汇证明。

据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周忠海主任归纳赃款外逃形式,不外以企业负责人与外商共同在境外成立公司,再以境外公司的名义低价收购股份,从境外公司中分取红利。有的国企负责人在境外成立分支机构,透过投资途径把资金转移境外化公为私。海关对随身携带的资金数量有限制,但在执行过程中难以执行。

据《世界经理人》报导,目前各省部分外逃官员计:

广东省:失踪790名、外逃1240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466名、自杀死亡74名。

河南省:失踪512名、外逃85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319名、自杀死亡145名。

福建省:失踪414名、外逃586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316名、自杀死亡72名。

辽宁省:失踪318名、外逃403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204名、自杀死亡112名。

江苏省:失踪316名、外逃227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117名、自杀死亡42名。

北京市:失踪112名、外逃442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97名、自杀死亡44名。

上海市:失踪187名、外逃35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127名、自杀死亡51名。

天津市:失踪60名、外逃182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45名、自杀死亡17名。

重庆市:失踪160名、外逃226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86名、自杀死亡27名。

河北省:失踪249名、外逃240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117名、自杀死亡70名。

山西省:失踪240名、外逃281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162名、自杀死亡10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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