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仓卒赶工火速闪电 林行止文章令人感慨 (图)
 
2003年6月1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6月14和15日,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大学法学院、城市大学法学院举办了23条论坛。出席论坛的有世界级的法学权威和著名专家,如著名行政法学者Christopher Forsyth、纽约市大律师公会及美国大律师公会代表 Nicholas C. Howson 、加拿大律师公会代表、耶鲁大学金融系教授陈志武等,英国及威尔士大律师公会代表Michael Birnbaum 则以视象会议方式表达意见;出席会议的还有香港人熟悉的前香港美国商会会长、长期关心中国人权的康原、普林斯顿教授、六四时陪同方励之教授到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的林培瑞。他们表达了许多专业意见,对香港特区政府的诡辩也予以驳斥,使他们非常窘迫。

对这样一个重要的研讨会,如果真是关心香港的法治建设,立法会的尊贵议员们应该前来聆听,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做。但是保皇派占多数的立法会审议《国安条例》草案委员会选择“对着干”的态度,在民主派人士出席那个论坛而在立法会缺席下,14日只用了八小时完成整个政府修订案的逐条审议过程。香港报章以“仓卒完成”、“赶工完成”、“火速完成”、“闪电完成”来形容这个过程。

不但如此,为免民主党“翻案”,民建联主席曾钰成更提出罕见的动议,证明这次会议已完成逐条审议过程,除下次会议要跟进的条文外,不可再进行逐条审议过程。结果动议在民主党议员单仲偕提早离场下,以十九票一致通过。

这种硬性完成上级交下来的任务而完全拒绝修改意见的做法,充份显示特区政府和立法会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这个做法引起香港市民和舆论的强烈不满。6月16日,在香港报章执舆论牛耳的《信报》在老板林行止的专栏文章中,语重心长的表达了他的悲愤心情,读来非常令人感慨。林先生是评论香港政经问题的权威,退休后所写的文章比以前轻松许多,这一篇可是重磅,在媒体已经进一步自律的情况下,这一篇也更加可贵。但是看来也难令当政者顽石点头。

香港的朋友给我传来原文,我随稿附上,使更多的人可以从中了解到香港的危机处境和问题在哪里。文中有几个字字迹不清,由我补正,如果有错误,希望指正。

以下是林行止先生的文章:

林行止专栏

滥用团结生腐败 误用一心入歧途

「沙士危机」已近尾声,可是香港的政治困顿和经济痼疾,并未因为疫症渐远而消于无形,就如笔者多年前所写的那个公社社员养猪的故事,政府把额外寄养的猪只收回,家居环境回复原状,半点未经改善,却已足使那位饱尝雪上加霜滋味的农民喜不自胜!当前的香港,情况大致相若。

笔者深感沮丧的是,回归不足六年,港人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动物的特色,竟已荡然无存!思想形态的根本变化,为害程度远甚于严重的经济衰退,因为假以时日经济会复苏,但是思想观念的变化,将使港人生活无复昔日的自在和自由,处处受「政治」、亦即「众人之事」的束缚。

资本主义久经考验的优势是社会上下各凭本事、各自谋生,在尊重独立人格的基础上,发挥他的能力,收取他的成果,有成者便在社会梯阶攀升,反之便会堕后,最弱势的一小撮,才受公共福利照顾。换句话说,本着人们与生俱来的自利与自重心,社会上自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敦促「重利」的人,在各个不同的领域下追求进步,各显神通。为了防范人性的过分自私自利而令旁人受损,汲取人类行为失当的教训而衍生的法治传统,便成为了资本主义社会成就稳定繁荣的公义。

殖民地社会,奢谈「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想,统治者会脸红,被统治的会别扭,因此意外地造就了港人成为最具资本主义特色的「经济人」── 自食其力、自力更生,进而「闷声发大财」。

随着回归并在统一大业凌驾一切的喜悦下,特区政府沉溺于爱国爱港爱同胞的意识中,高举团结旗帜、高唱明天更好,香港自此便从一个踏实经营的社会,变成一个口号泛滥、行事虚伪的政治万牲园。更可怕的是,高唱团结的人占据了「道德高地」,任何异见者就是损害「一心」搞好香港的破坏力量,就是反中乱港、崇洋媚外,是应该被鄙视的「港奸」、「卖港贼」!

英国治下,香港华人与政治权力终隔一层,不问政治、用心于创造财富,是多数人的选择。九七以后,委身政治有了出路,尤其是一些甘于追随行政长官合唱「一条心」者,更易占得有利位置。可惜「一条心」的团结可以动员群众,可以搞很多有声有色的大规模活动,却绝对不能创造财富!笔者这种并不新鲜的看法过去已不知说了多少遍,特区政府的「团结救港」是远离资本主义现实的精神自渎,是经济资源的重大浪费和虚耗,在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有关做法是爱港适足以害港的典型!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国家安全条例」立法,既是「小宪法」规定,港人无从反对,不过由于牵涉着不同的管治文化,内容原就充满矛盾和敏感的争拗,令人忧心忡忡;偏偏特区政府在立法的谘询程序上,玩弄手法,打压专业团体的意见,企图以「既定」的意旨凌驾具有英式传统的法治精神和具体的香港民情,企图操纵立法会的「保皇党」票数,迅速通过倾向严苛的法例。法例的若干内容,比如把叛乱、颠覆及分裂国家的条文具列,矛头虽然不一定是针对传媒,可是从业员们那种「人人头上一把刀」的意识是那么的深刻,日后新闻自由度备受约束的阴影如何能够抹掉?今年七月是本报创办三十周年,我们不来任何庆祝,原因是作为报界一员,我们感到沉重!感到非常、非常的忧虑!在无能为力的沉默的背后,我们为本身和业界的处境难过,为香港一些我们不能认同的变化而哀伤!

老实说,笔者从不赞成上街抗议的活动,因为作为一个商业城市,街头激烈抗争不仅影响群众生活、动摇人心,还会予海外人士以香港社会失却和谐的恶劣形象,对香港哪有什么益处?可是,正如大律师公会指出,当局「并不听取民意,亦不采取文明方法上街是唯一和平表达意见的方式」。正如处处受政府排挤、建言全被行政长官唾弃的社会活动家们不得不赴海外寻求支持般,是不得不已的做法。港大、城大法学院和香港大律师公会去周六合办的一个研讨会上,英美法学家和经济学家都齐声反对,指出未作充分谘询的立法,不但扼杀新闻自由,甚且危害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特区政府在经济上、政治上不断令港人失望,官逼民「反」的情况没想到会在号称中国「对外窗户」的香港出现!

笔者更觉痛心的是,在现行的政治结构下,纵使有十万二十万人上街和平示威,引起本地和海外传媒的广泛报道,特区政府态度还是可以纹风不动,丝毫不变;因为对于一个仰仗北京授意便有合法性(legitimacy)的政府(这可说是香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无法解开的死结,前者认为八百人大选举团是合法授权,后者则相信全民授权必须来自一人一票的选举),根本毋须对民意负责。北京方面,从国务委员唐家璇那种二十三条不立法,回归还有什?意义的论调,便不难看出主管香港事务的部分中国官员,他们对「统一大业」的认识,就是具备「管」的权力和能力,如果特区政府一遇群众反对便让步、退缩,今后如何有力管治?如果香港人在「别有用心者」特别是「勾结外国势力的野心家」煽动下走上街头争取一人一票选举行政长官,或要求中国政府修订一些北京视为理所当然而港人认为不合情理的政策,届时又将如何示人以「强」?因此,其倾向于一步亦不会退的态度,可谓彰彰明甚,此亦意味浩浩荡荡于香港街头的抗争,到头来是「投入多产出少」!

有人也许会说,同情香港人处境的外国政府或会「仗义执言」,游说北京劝谕特区政府听从群众意见,不要过于执拗!笔者以为这种想法流于天真,因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类仗义之举,大多只会出现在不顾机会成本的江湖人物身上,发生在今日政经利益交缠的国际社会,则难乎其难。以美国为例,若干代表民主意识高张或有大量反共选票选区的议员,会公开表态支持港人,国会亦会就此进行聆讯;可是,政府部门只会私底下表示同情,而不会公开向北京作任何逆耳之言,一来这是中国内政,且香港回归至今并无破坏人权公约的纪录;二来是留有余地,以监察未来特区政府落实「二十三条」是否有偏差和滥权(鉴于香港群情汹涌,美国和英国国会相信会通过要求政府密切注视香港情况并提出一年一度的检讨报告)。

香港万人空巷的群众活动不会打动北京,还有国内本身的因素,这是因为中国政坛刚巧新旧交接不久,许多政务有待「磨合」、更多人事有待调配,难以仔细处理香港的具体问题(也犯不上为香港这一个小地方花太多精力);此外,香港「家底厚」、法治及政务系统未失效,基本上仍是个不会流血造反的社会,是个由「玩不出什么鬼泣神号花样」的中产阶级为主的地方,北京处之泰然,任其信任的班底为所欲为,还能成全北京绝不干预香港事务的美誉,何乐不为!

香港回归后的方方面面均乏善足陈,这不是把「天下之恶」都推给「外围因素」便能掩众目、杜众口。董建华先生的领导不孚众望,但是他没有躬身自省,反而把不同意见的人视之为「敌」,使立法会只有意气之争的舌剑唇枪,失去理性「议事」、平衡利益、深思熟虑然后知所取舍的应有功能。在连串施政失误以至决策官员操守出现偏差之后,政府不是含混过关便是厚颜抵赖,在香港这样开放的社会,人们对政府管治能力的尊重和信心同步下跌,结果便是政事推展不顺遂加民怨沸腾。我们中国人要求贤明统治者「内圣外王」,是对领导人有道德上和工作能力的期待,并非要他们成「王」成「圣」,可惜特区政府的领导层并没有这种素质。

不但如此,领导层自董建华以次,都有效力群众的意识而没有为表现成败负责的「德性」(decency),没有承担过失或替下属受过的肩膀,更有屡见例证。我国古代贵族因过失而自杀者数之不尽,唐宋之后,为门下客行为不检「去事丢官」者,更比比皆是;现代政府因为人民不满而集体辞职、决策官员为下属过失而承受罪责,都时有所闻(近例有新加坡和台湾ド生部门官员因「抗炎」不力而请辞)。这是负责任勇于任事的表现,是为官服众的德性,他们因此大都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可是,由董建华领导的特区政府,用人以主命仆从的方式出之,毫不理会从公的基本原则,官场时有托庇护短的情况,人民哪会尊重官官相护的官场?虽然行政长官的权力来源不是香港人,因此具备「好官我自为之」的条件,但香港因此而面临「政府无能、人民无权」的难堪困局,当民怨沸腾、群众忍无可忍的时候,即使深切体会这样做于解决实际问题毫无帮助甚且可能弄巧反拙,但除了上街宣泄以外,香港人还有什么抒解胸臆的途径!

现在二十三条快要完成立法了,如果新闻工作者继续以传统的「新闻自由」原则报道、评论港人港事,便如生活在达摩克利斯一条马鬃的悬剑之下(Sword of Damocles)!「公众知识分子」不会因此沉默,他们自会找到「帝力于我何有」、可以直抒己见的空间,但香港会一步一步走向封闭、愚昧的世界,这是政府领导的失误、是香港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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