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恐怖分化瓦解 中共海外實施特務政治
 
2003年12月1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共國家安全部級別上與公安部相同,屬政府部門,但它在隸屬關係上卻可以直達政治局,工作直接與政法領導小組掛鉤。中共國安部目前主要處在江澤民、曾慶紅及羅乾等控制之下,在所謂「國家安全」幌子下,對內監控鎮壓人民,對外大搞間諜恐怖活動,使用的手段卑鄙下流,觸目驚心!

據大紀元記者張文、王芳綜合報導,臺灣《中國時報》本週報導,臺灣情報機關近期開始高度緊張,發現大陸相關部門有計劃對特殊人員訓練後,利用各種方式潛入臺灣,估計目前潛伏人數超過千人。鳳凰衛視上月15日還播出消息:近日,臺灣媒體最關注的話題就是「大陸間諜案」。據分析,這些消息來源不排除出自中共。有意放出特務間諜消息、分化瓦解臺灣、製造兩岸的對立情緒,是中共特務政治中慣常採取的做法之一。

近期最典型的例子,是臺灣人林曉凱上海訪友被抓事件。中共一度利用林的事件,試圖一舉雙鵰,高調暗示中共在臺灣有特務,恐嚇臺灣人又打擊了臺灣50萬法輪功。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前中共安全部人員稱:「借媒體報導,讓臺灣人感覺中共在臺灣情報系統很厲害,讓臺灣人看完報導,滿腦子是害怕和恐懼。這樣的結果正是中國統戰所期待的。」

華府中國問題專家石藏山就林事件曾表示:「中共明知想統一臺灣是天方夜譚,能做的就是盡力阻止臺灣人的獨立傾向。目前,僅靠政治上的宣傳拉攏沒優勢可言,中共能做的就是威脅。」

瓦解民運

中共一套完整的特務政治也被運用在對付海外民運上,它是以瓦解分化爲主,最終目的是搞臭搞垮。中共是策反的老手,在奪取國民黨政權的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特務活動經驗。現在與民運鬥爭,照搬了四十年代顛覆國民黨的全部手法。

民間作家清水君曾研究中共對付海外民運採取的策略,他撰文稱,中共特務搞臭民運的典型手法包括:偷樑換柱、渾水摸魚,投其所好、一石三鳥等等,導致海外民運不團結,互相猜忌、互不信任。

所謂偷樑換柱,就是派人打入團體內部或在目標團體內部尋找代理人、伺機篡奪領導權。 被派遣人或者代理人須有金字招牌做掩護,有護身符一樣的經歷(可能是衆所周知的新聞事件,可能是一般人不會懷疑的某種被迫害遭遇),起到迷惑一般羣衆的目的,利於特務工作。即使特務被揭發出來,由於大家的恐懼心理,自然對其他有類似經歷的同仁產生無端懷疑和隔離,也仍然可以達到破壞的目的。結果,真正被迫害的同仁們被孤立,而中共的人卻掌握了該團體的資源和領導權。

所謂投其所好:是指中共特務在活動時,有時出錢、有時出力、有時出技術,幫目標團體解決一些困難,以取得目標團體人士(特別是重要骨幹)的信任和私人友誼,然後,就可參加團體重要活動,伺機篡奪領導權;也可影響團體內人士的決策,並在其信任與保護下,掌握聯繫網路,繼續伺機搞破壞。

所謂渾水摸魚:簡言之就是有矛盾要深化矛盾,沒有矛盾要製造矛盾,借目標團體打擊目標團體,對團體內人士拉一個打一個,用多種面孔出現,如果能夠指鹿爲馬最好,否則就得虛晃數槍,讓人墮入雲裏霧裏。

所謂一石三鳥:假設某個組織的某負責人是中共特務所派遣或者已經被中共收買或脅迫成爲代理人,他的言行都具有極大破壞力,特別是當他以組織的面孔出現時,情形更爲不可收拾。首先,身爲負責人時,表現得越惡劣,就越能損害團體內人士的形像,誤導人以爲該團體裏面沒好人,從而斷了團體的支持力量;其次,負責人因爲表現惡劣而被揭發時,就容易激起同仁們的驚弓之鳥心理效應:連他都是特務啦----還有誰可以信得過?進一步加劇猜疑和分裂危機,導致對抗和冷漠情緒。最後,負責人爲了更深地迷惑同仁,可能會不斷對人施以小恩小惠,取得信任之後就可以誤導同仁,造成更加持久而巨大的危害。

在網路上攪局搗亂

隨著互聯網的高度普及,網路論壇越來成爲資訊開放的視窗。這令中共惱火。爭奪中立網站這個輿論陣地,就成爲中共網路特務的中心任務。中共從2001年初就開始對網路全面封鎖,大量中共特務混入攪局搗亂。其一貫採用的做法是:能佔據的就佔據(佔據的主要方法是收買版主或以版主身份打入論壇,將論壇變成新華社分站,)不能收買不能佔據的就攪局,大量上垃圾貼灌水 ,威脅恫嚇, 用罵貼、淫穢貼搞垮搞臭。

網路特務在中立網站上的主要表現是:冒用某個團體的名義,製造假山頭,製造團體分裂的假像;以僞團體面目,對團體內人士進行栽贓,或進行垃圾貼轟炸。按照高層的指示,網路特務爲配合國內對法輪功的鎮壓,可以使用下三濫流氓式的造謠謾駡形式,甚至假冒宗教界人士,抄襲他人文章,或者使用淫穢下流的圖片語言,對法輪功人進行人身攻擊,詆譭法輪功學說。有觀察家指出,中共這樣做的用心是極爲陰險的,這使人很容易對某個團體產生錯誤認識,並挑起人們的厭惡和不滿情緒。

中共國安部

中共國家安全部級別上與公安部相同,屬政府部門,但它在隸屬關係上卻可以直達政治局,工作直接與政法領導小組掛鈎。國安部的一個重要職能就是到境外從事間諜活動。主要任務包括:對涉嫌間諜活動者進行監視、跟蹤、檢查其來往信件、談話;監視、跟蹤外國駐華大使館、領事館人員和駐華記者的活動;調查出入境人員的背景;監視、跟蹤可疑的入境者,在出境者中發展特務或「線人」;搜捕、審訊涉嫌特務;偵查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和與境外有關的政治異議組織;在境外從事情報工作;監視駐外機構(包括使領館)和出國訪問人員、留學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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