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地方法院11月6日宣判让江泽民黯然
 
2003年11月1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莫斯科地方法院11月6日在二审中国公民居留权一案时宣判,取消驱逐两位中国法轮功学员出境的一审判决,并称俄罗斯移民部门出于人权,人道考量,应为这对夫妇提供居住俄罗斯难民保护。

据俄罗斯最大的广播电台『嘿!莫斯科』 10月6日报道,法轮功学员李志和夫妇为躲避中国公安的滥捕和迫害,于2000年1月从中国大陆来到莫斯科,并约1年后获得联合国难民身份。根据俄罗斯法律,必须具有俄罗斯移民局的许可才能获得俄罗斯的合法居住权。李氏夫妇按当地法律规定向当地移民局申请俄罗斯难民身份,但由于俄罗斯移民机构所受理的难民申请案数量巨大,李氏夫妇的居住权申请一直没批下来。在等待过程中因将移民局的排队编号误认为立案编号,同时对如何与当地警察打交道缺乏了解,2003年10月1日李志和夫妇在外出时被地方警察以非法居住为由拘捕,并限其在三天内上庭。

10月3日李志和夫妇在莫斯科的普列阿波拉任斯基法院准时出庭,但法官未听他们的辩词便马上做出决定,判决罚款处分并驱逐出境。李志和夫妇随即被关入遣返营失去人身自由。

在俄罗斯的法轮功学员闻讯后,认为是个误判,他们就去中、高级法院、司法部、安全部、内务部、议会、人权机构等有关单位介绍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真象和法轮功真象,澄清事实。这些部门在法轮功问题上过去大都只听到过中国官方的谎言。 现在他们都明白了。

同时,李志和夫妇上诉莫斯科市法院(中级法院)。

10月13日,市法院在听取了他们的情况陈述后,当场驳回原判,责成初级法院重新审理。李太太和李先生也分别于当日和次日恢复自由。

11月3日初级法院重新审理,法官以李氏夫妇所带翻译不合格为名休庭。

11月5日,初级法院重新审理了上述两位修炼法轮功的中国公民居留权一案。多名当地法轮功学员到场旁听以示关注。

11月6日上午,初级法庭二审判决称,维持罚款判决,取消驱逐这两位中国公民出境的判决。

在长达四页的判决书中,普列阿波拉任斯基地方法院详细记述了辩方律师和申诉人对申诉人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受迫害情况的叙述,决定按常规罚款1千卢布(约合30美金)作为当事人在被拘捕时未持俄罗斯合法居住证的处罚,但不驱逐出境。

判决书的结语部分提到,出于人道主义和从国际人权保护出发,法院认为李志和夫妇应该通过人权渠道在当地得到难民部门的保护。

另据纽约时报2003年1月27日刊文报导,同样是来自中国的法轮功学员张姓夫妇及他们的儿子,因不勘中国公安的体罚,流入美国,并于去年11月11日,美国地方法官认为他们已经符合了申请难民的条件。

2003年1月24日上午,第一批5名在日法轮功学员难民申请者,在东京入国管理局被告知其难民申请未获批准,入管局建议当事人申请“定居”签证。据悉,在难民申请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日方允许变更签证资格,此属首例。

据悉,此次5名申请者均多次被拒绝返回自己的祖国。

近日,联合国难民署已批认日本6名法轮功难民申请者为联合国难民。

另悉,到目前为止,澳洲已经有9起法轮功难民申请案获得成功。

据分析家预测,今后在更多的国家会有更多的人以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身份申请难民身份。原因是,中国政府自1999年7月定法轮功为非法以来,就有许多关于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被虐杀,逮捕,非法扣留,关押在劳教所和监狱受到酷刑折磨,以至被送至精神病院遭受药物迫害的报告。同时在世界各国的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在返回自己的祖国时被拒绝入境,并强行遣返回出发国。中国护照到期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使馆领事馆更新护照时被拒绝,理由只因为是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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