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禁止报道珠海事件 网民反日情绪转向
 
2003年10月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据亚洲时报在线报道,广东省委宣传部上周日匆匆下令,有关珠海市"9.18"国耻日日本买春团风波的报道一概煞车。热闹了3天的广东省媒体,由9月26日一哄而起,到28日戛然而止。而在主角地点珠海,事件的曝光更只限于28日的一天。

不过,在广东省委颁下禁令后的过去一周,中国内地网上激烈的反日情绪也出现转向,人们似乎冷静了许多,转而思索讨论更深层的问题。

一网民说,中国有权力和机会能在公众和历史前讲话的男人,历来有一个恶习,那就是把本应自己承担的责任,如亡国的责任,给民族带来耻辱的责任,自己身败名裂的责任等,全部推到女人身上。从妲己褒姒西施杨贵妃陈园园到现在的珠海卖春女,这条脉络依旧是那么清晰。

这位网民提问:“没有腐败,能有珠海事件?若有法治,会有珠海事件?教育成功,可有珠海事件?如果有平等宽松的就业条件,会遍地是妓女?查查看,参与珠海卖春事件的女子中,有几个是为官者的女儿?即使抓了500名妓女又能证明什么?!”

另一网民回应说,证明珠海:1、有腐败;。2、有法不依;3、教育有问题;4、就业难;5、老百姓难。

更有网民议论道:

“50多年前,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和国一举荡涤了包括嫖赌毒在内的一切污泥浊水;今天,‘色情’不仅死灰复燃而且越演越烈,已经形成了公开的‘业’,除了不合法以外。出入色情场所特别是能够有资格免单消费的又是那些人?能够开得出这类'娱乐机构'特种行业的又是那些人?这样的执照还需经过公安部门的许可。”

“过去说,我们共产党员国家干部都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今天说,共产党员国家干部也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需求和欲望,不必苛求???”

“靠几个小流氓、黑社会分子,就能够把色情做成‘业’?”

“同样是共产党的天下,为什么50多年前能做到,今天就做不到?是不为也,非不能也。依法办事?难道50多年前就不依法了?”

“珠海事件说明了什么呢?难道都是‘弱女子’的责任?我们的社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具体到珠海事件那些为官一方的‘代表们’他们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反过来我们应当同情那些无奈、而又为了生存牺牲灵魂的‘弱女子’们。如果我们的国家少一点浪费,少一些腐败,更少一点浮夸,我们的国家会更好一点。”

从上述议论看,网民们已不将日本买春团事件简单地看作是日本人欺侮中国妇女以及那些妓女丢中国人脸的问题,他们已经认识到这与十多年来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及其政府的腐败统治有着直接关系,从而由开始的冲动转而对当政者责任的质疑。

因此,亚洲时报最后强调,仅凭上面这一点,珠海市领导们就大可振振有词向上级说,下发宣传禁令并不只为了珠海,也为了全党全国的面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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