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向新华社人民日报等编辑记者发出强烈警告
 
2002年9月2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电)据香港明报报导,中共十六大召开前夕,为求统一报导口径,中共官方对媒体持续采取施压钳制政策,中共宣传主管部门日前下达指示,严禁在官方媒体担任编辑记者的党员违反政治纪律,违者将一律被处分或开除党籍。

报导引述北京媒体人士指出,随著中共十六大召开日期逐渐逼近,中宣部等媒体主管部门正深入「严管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舆论的控制,以确保十六大召开前媒体不出大事。

北京消息人士透露,过去几个月,中宣部等部门曾以各种名义,下发许多文件通知,并制定相应的守则和条例,告诫媒体要「听话守纪律」,甚至具体列出哪些新闻可以报导、哪些不能报导、哪些报导要跟从官方新华社等,要求媒体高层和编辑记者遵照执行。

中宣部等部门还频频向各大媒体负责人打电话,说明一些具体新闻的报导方式,有时甚至一日内打数次电话。一些媒体从业者私下抱怨,「最好什么都不做,万事大吉」。

据指出,中宣部等日前下令媒体中的中共党员,在十六大召开前必须严守党的纪律,宣传报导中不得刊登、播出任何违反中共政策的内容,凡涉反对宪法原则、反对中共路线方针和纲领、反对中共重大政策、煽动仇视政府破坏社会稳定、传播政治谣言、丑化中共领导人形象,以及危害统一等,予以警告处分甚至开除党籍。

北京当局并要求中共党员编辑记者审慎对外交流,凡违反规定报导涉外案件造成不良影响、有关报导被境外组织利用,以及向境外媒体泄密者,也将被处分或开除党籍。

中共还禁止党员编辑记者宣传报导境外敏感团体及组织的活动。若编辑记者的宣传报导诱发不安定事件、造成不良后果、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的,不论事实及文章如何,都将「视同有罪」,照样处罚。

*十六大前中共整顿传媒

据报导,中共即将召开「十六大」,中共宣传主管部门再度颁令,严禁在官方媒体担任编辑记者的党员违反政治纪律,明确规定凡刊播违规内容、传播政治谣言、丑化中共领导人形象、涉及宣扬敏感团体及组织、反对中共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及向境外媒体泄密的党员,将被处分或开除党籍,甚至「以后果治罪」。凡宣传报道造成不良影响,或报道内容被境外组织利用者,亦将视同违规而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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