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欲立反顛覆法遭強烈反對 (圖)
 
2002年9月1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星期五(9月13日)表示,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已經五年,現在是時候按照香港基本法第23條所訂,就有關叛國和顛覆中央政府等罪名立法。

據BBC報道,不過,人權組織認爲,此舉將是對香港自由的重要考驗。

遭到反對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等行爲。

分析人士稱,《香港基本法》內有此規定是因爲中國當局擔憂"外國勢力"可能利用香港作爲顛覆中國的基地。

香港的民主派人士堅決反對制定反顛覆法。他們認爲現行法律已經有禁止山東叛亂等方面的保障。他們也質疑有關法例將被用來對付例如法輪功等異見人士或組織。

美聯社報道引述香港人權組織"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啓說,顛覆立法將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香港言論自由所受的最重要的考驗。

報道引述羅沃啓的話說,如果有關法律是用來把那些批評北京方面的人定罪,那麼,香港跟中國大陸其它城市沒有任何分別 。

兩邊摸底

據悉,香港特區當局將在數週內就顛覆立法發出諮詢文件,蒐集意見。

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也表示,希望香港人耐心一點,等待諮詢文件推出後進行理性討論。

香港《星島日報》的報道則稱,香港政府正爭取這方面的立法須要寬鬆,已經由梁愛詩向中共中央表達,有關立法必須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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